第二十六章 拐卖案(七)(1/1)
作者:姜陈
    “她看到我这么做,在天堂的她不开心。我记得他说过,只要是我为她做的事,她都喜欢的。”那个男子自言自语。

    审讯室的门开了,进来一个同事,给队长递了一份证明,证明上清楚的写着,该男子叫林光耀,C市人,因为妻子李美英死后,患上了创伤后遗症,一直没有治疗好。这次可能是因为发病,才做了这么多事。

    队长想起,国家的规定中,该种病人在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也就是说这种人,需要得到监护和照顾,这个叫做林光耀的人也是可怜,作出这样的事情来。

    还是要想办法套出他怎么犯罪的过程来,才能将孩子送回去,把这个患有创伤后遗症的病人,送到他该去的地方,才能结案。

    “她就那个孩子可能是因为她心底善良,或许更多的原因是自己将要成为一个孩子的母亲,做母亲的看到自己的受到伤害,怎么可能袖手旁观呢?她站在孩子的母亲的位置上考虑的。”队长看了同事送来的资料,有了想法,他知道该怎么说服这个叫做林光耀的男子。

    “是吗?”那个叫做林光耀的男子沉默一阵后,终于开口了。

    “是啊,不然你看看,这些东西。这些分别是给孩子织的衣服,新购买你们一家的亲子装T恤,还有这本记载着,宝宝在妈妈肚子里变化的照片等等。哪一件不是散发出浓浓的爱意。是一个母亲对子女的爱。” 小徐说着从桌底下抱出一箱子的东西来。

    这个男子看着小徐拿出来的东西,竟像小孩子一样留下了眼泪来。

    两个大男人看着这个男子,再一次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两人离开了审讯室,让这个男子独自的待会。等到在监控中看到这个男子心情平和点,才再次进入审讯室。

    那个男子看见队长和小徐进来了。将他怎么把小孩子骗出来,带上车,拐卖或者是折磨他们残废后乞讨的事情全部说了出来。

    最后法院判定他在作案的时候,精神不是很正常。他的后半生只能在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

    根据这个男子的交代,队长和同事们将孩子们做了妥善的安排,该送回家的送回家,送福利院的送福利院。有人收养,并且有合法的收养手续的,给他们办理收养手续。

    在这个案子的结尾,江启文看到笔记本上写着这样的话:

    这件案子到此结束,上述的案子的审讯情况,是我在审讯室看到了,队长为了让我这个新人了解审讯过程,特意让我学习的。

    是不是我们应该反思下,对于身边那些失去亲人朋友的人,要是能多一点关心,是不是就有可能减少一点对他们的伤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