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这样的邂逅,忘不了(8)(1/1)
作者:杨熙多
    焰娘的阿娘歇了一口气,继续说:“在这营州,除了安禄山、史思明,就属这位闵将军最有权势了。还不是他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们已经无处可逃了。好在这件事并非是坏事,方才,我在后院偷看到了将军的面相,他并非大奸大恶之人,是个仪表堂堂的人物,此人性情不张扬,反倒容易长久,遇到危难,一定会全身而退。一个二十七岁的男人,没有妻妾成群,想来也不是滥情之人。”

    焰娘的父亲提醒她:“几个月之内,他成婚三次,妻子皆未活过七天。”

    “生死有命,焰娘若是不嫁,我们全家都休想活过七天。我看这位将军对焰娘不是一般的喜爱,一定会好好保护焰娘的。他前三位妻子跟焰娘岂能相提并论?”

    为人父母的,总难免将自己的孩儿看得比别人高人一等。

    焰娘的父亲点点头:“这倒也是。”

    “再说,这位将军没有父母、兄长,正妻,这,我们倒是捡了个天大的便宜,起码我们不必担心焰娘跟婆婆关系不合,被婆婆欺负了,也不必担心焰娘被正妻欺负。当年我嫁过来,可没少被婆婆和正妻欺负。焰娘清纯如同一泓清水,嫁去关系复杂的人家,我们放心的下?而这位将军孤身一人,又那么喜欢焰娘,除了他,还真找不出第二个合适的人。”

    唐代虽然相对开放,但婆媳关系问题依然存在,婆母虐待儿媳的现象并不罕见,妇女在嫁为人妇后,不但要从夫,而且还要迎合婆母,稍有不慎,就会以犯了“七出”之条而遭被休的恶运。当然,任何事都有两面,也有悍妇为难婆婆的。

    焰娘秋波般的双目微微一转,说:“如果哪天,将军不喜欢我了呢!”

    阿娘笑着说:“你这么招人喜欢,如何会不喜欢你?就算不喜欢你,你是正妻,没有犯七出,他也不能把你怎么样。我看此人面相,不像是会为难一个他曾经喜欢过的女人的人。”

    焰娘的父亲听老婆这么一说,想想这门婚事也还不错,不再反对。焰娘听她阿娘的,于是,这门亲事就这么定了。

    成婚前两天,阿娘把焰娘藏得严严实实的,谁都不让见,将军忍受着如黄河之水一般多的日思夜想,终于等到了八月初六。

    这日,太阳西斜时,将军带着一大帮子人吹吹打打来新娘家迎亲了。黄昏迎亲,是老辈子传下来的古礼,也叫做“昏礼”,昏字左边的女字旁是后来附会上去的。

    唐朝的婚礼礼数也够折腾人的,不管娘家人怎么折腾新郎,新郎不但要做到打不还口,还得做到笑脸相迎。将军忍了,过五关斩六将,终于来到了新娘子的闺房外面,新娘子却在里面优哉地淡扫蛾眉呢。

    新郎等了等,自作两句催妆诗:天上仙女下凡间,何须脂粉污容颜;郎君念念思娇妻,无奈娘子不下楼。

    将军不是舞文弄墨之人,能作出这么一首还算过得去的诗,全赖大唐上上下下诗风的熏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