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避免跟踪 又遇小偷(1/1)
作者:西襄子
    走到马路旁,林旭便在就近的公交站点处搭了辆公交车乘坐。不过他坐的这路公交车却是不到汽车站,但他本来也没打算就立即赶往汽车站,然后搭乘最近一辆路过他们学校的班车回去。

    他还打算进城后,好好到市里转转。一是借着这个四下转悠的机会,确定地查看下没有被岳向阳派人跟踪;二则是也趁机顺便逛逛。做为长到这么大第二回来市里,他对这个城市的所有一切,还是充满着好奇的。另外,他也打算买些东西。

    首先,他打算到几个书店看看,希望能买到部《抱朴子》。他最初自己研究整理出来的那点儿内功练法,是根据《气功》杂志中摘抄的一段《抱朴子·别旨》内容为中心要旨所创。所以,他对于整本的《抱朴子》更是十分好奇,希望能够再从中研究出些东西来。可惜,他曾到县里的好几个书店找过,却是始终没找到这本书。

    后来李飞燕为其宿舍里的电脑装上网络之后,他倒是曾在网上搜到过这本书,只是电脑上看来,他总觉着有些不太方便,所以还是想买本实体书细读研究。希望这回到市里,可以找到。另外,他正牌女朋友关落雪的生日快到了,他也想顺便给关落雪买个生日礼物。

    这路公交车虽不到汽车站,却是经过市里的中心广场。同他们县城的中心广场一样,市里的中心广场,也是市里最为繁华热闹的地方。像之前岳纤云带他买衣服去的那座商场,便是在距离市中心广场不远的地方。

    林旭上了公交车后,便坐到公交车最后一排的位置上。坐到这个位置,一是可以方便从后面的车窗里观察岳向阳有没有派人开车跟着他;二是最后这排,也是公交车里最高的一排座位,他坐在这里,可以将整个公交车内的情况一览无余,同样可以方便观察有没有岳向阳的人混上公交车跟着他。

    好在最后这排的位置,一向没什么人爱坐。再加上这辆公交车是从郊区开回市中心的,所以他在向阳大酒店的站点刚上车时,车里的人很少,后排的座位上更是一个人没有,可以任他随意挑选座位。

    在认真观察了三站地的情况后,林旭都始终没有发现异常,随后便也不由渐渐放松下来。开始将观注的重点转向街道两边的景物,打量着街景、行人、商铺等。

    他不记得在哪里看过句话,原话也不记得了,反正大概意思是,要熟悉一座城市,可以先从坐公交车开始。如果把这座城市里所有路线的公交车都坐遍,并且是从起点到终点,经过了路线的所有站点,那当坐完之后,便会对这座城市差不多很熟悉了。

    这时坐在公交车上打量着两边景物,林旭便想起了这句话。想到后不禁心中一动,倒是忽然很想付诸实行,用这个方式来熟悉下平阳这座城市。不过平阳虽只是座三线的地级市,但仍然很大,尤其相对他们县城来说,更是大得多。

    不像汾县的县城只有两路公交,平阳市可是多达二十多路。这还只是他之前进城后,在路上有见到最多编排到“24路”的公交车,他没撞见的,很可能有“30路”。反正最少也是二十几路,而这么多条路线,显然不可能在一天内全部坐完。而且他现在,也显然没有这个时间。

    认真想了下,他决定还是把这个计划留到等将来真考入市里上高中后,再来实施。现在他又不常在市里,暂时也用不着熟悉。

    行过三处站点后,公交车已开始驶入市区。而越到接近市中心,上车的人也开始越多,两边的街道也变得越加繁华热闹起来。再又行过三处站点后,公交车上的座位已是坐满,后上来的人不得不站着。

    忽然公交车一停,又一处站点到了。气动声中,公交车的前后门同时开启,前门上车,后门下车,车里的音响播报着到站的提示音。

    车门一开,前门又上来许多人,车里一时乱哄哄地挤作一团。见到有人上车,林旭习惯性地打量向前门刚上车的人。想要排查其中是否有跟踪他的人,刚上车的,往往是最值得怀疑的。而且在上车的第一时间里,也比较容易排查。

    如果有人想在公交车上跟踪他,那么在上车的第一时间里就会先确定自己的位置。而如果有人一上车就目光四下搜巡地像找人的话,那他坐在车里最后一排也是最高的位置处,也会第一时间注意到这个不同寻常的人。

    瞧着前门处,他一一打量着刚上车的人。在瞧到第三个上车的人时,他忽然面现惊讶地双眼瞪大了下,有所发现。不过他发现的,却倒不是疑似跟踪者的人,而是发现了一个小偷。而且这小偷不是别个,正是他之前在商场里帮忙捉住,后来离开商场时又被这小偷从保安手里逃掉的那个。

    当时他因不愿在马路上大庭广众之下显露太过惊世骇俗的轻功,所以第二次并没出手,让这小偷从保安手里成功逃跑了。没想到他跟这小偷还挺有缘,现在竟然又遇到了。虽然这小偷现在换过了一身衣服,但林旭第一回抓他时与他照过面,再加上他现在眼力过人,还是一眼就把这小偷认了出来。

    这小偷上车后,却也是立即目光四下搜巡地不住四处瞧着。但林旭却不怀疑他是跟踪者,知道他这多半是在寻找下手的对象。

    在小偷目光往他这边瞧来时,林旭并没特意避过,却是并不担心这小偷会把自己认出。他之前在商场里抓这小偷时,还是穿的一身旧衣服,而现在他不但浑身上下的衣服换了,就连发型也换了。连他自己瞧镜子里的自己时,也都感觉有些陌生地觉着不像自己呢,更是不担心这小偷就能一眼认出自己了。

    何况便认出了也没什么,只有这小偷怕他的份儿,他又岂会怕这小毛贼。既然凑巧又撞见了,那他就顺便再把这毛贼给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