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五章 格杀勿论(2/2)
作者:萧鼎
    老马又道:“那天晚上,就在昆吾城长街上,我就已经把所有该说的能说的都跟他说了,他那样做后果有多严重,会有多麻烦,黑狼他自己心里其实也应该清楚的。”

    天澜真君默然良久,道:“他这个人,在魔教中呆得久了,性子大概也变了吧。”

    老马身子轻轻一震,下意识地脱口而出,道:“但他对您绝对是敬重忠心的!”

    天澜真君转头向老马看了一眼。

    那一眼平平淡淡,无悲无喜,却似乎沉重如山,老马在那个瞬间几乎有一种整座昆仑山都压在肩背上的那种令人窒息的错觉,险些就跪了下去。

    幸好这感觉转眼即逝,他最后还是咬牙撑了下来,但片刻之间,他的后背衣衫却都已经湿了。

    过了一会后,只听天澜真君似乎也有几分意兴阑珊,道:“算了,反正都这样了,由他去吧。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还有命从迷乱之地回来了……”

    ※※※

    血莺一路出了昆吾城,来到了城外一处僻静地方,周围早有浮云司的人接应,将她迎了过去。

    血莺令人在外守卫,自己则是独自一人走到一处幽静之地,然后从怀中取出一张明黄色符箓,直接点燃了。

    这是最高品的传声符箓,每一张都价值极高,不过与昆仑派的秘宝风语盘相比,当然还是差了一些。但传声符胜在方便好用,虽然也有一些限制,比如不能双方互相通话,只能传递一次话语,但这些年来,传声符箓在真仙盟高层中还是比较流行的。

    随着火光亮起,几道瑰丽的灵光闪烁出来,形若圆环,旋转不定。血莺面色肃然,对着那灵光圆环说道:“放弃追索,皆回仙城。”

    话音刚落,那光芒瑰丽的灵光圆环便突然激烈无比地震动起来,空气中隐隐有微小的气浪迅捷无比地向周围冲去,隐约发出刺耳的锐啸声,如此持续了小半盏茶时间方才逐渐安静下来,接着,那片灵光圆环便消失了,而那张传声符也在此刻全部燃烧殆尽。

    血莺甩了甩手,那一点最后的灰烬从她白皙的手掌间滑落,飘落在风中。

    而与此同时,遥远的迷乱之地中一座盛开着一大片鲜艳花朵的河谷里,同样的一张传声符在一位红衣女子的手上也烧了起来。

    奇异的光环闪烁着瑰丽的光彩,在她指尖上闪动着,将她美丽的脸都倒映得有些嫣红起来,似乎有些许激动的模样。

    红衣女子站在河谷中距离那片嗜血魔花不算太远的地方,若是有熟悉这种诡异凶残魔花习性的人,大概就能看出她正好就踏在那条无形的界线边上,只要再稍微过去一点,便会惊动嗜血魔花大举攻击猎食了。

    晴天之下,这一幕人美花艳的画面着实漂亮,但暗地里却是危机四伏,生死只在咫尺之间。

    在河谷更远的地方,还站着不少人,那些人看上去衣着各异,但一个个强悍精干,却都是真仙盟浮云司这个堂口中的一部分精锐了。

    这么多年来,魔教式微衰弱,真仙盟承平日久,也唯独是浮云司这个专门针对魔教的堂口中有着各种战力强劲的人马。

    此刻,红衣女子一直看着手中的灵光圆环,而周围的人都让开了一片空地,离她都有一段距离,显然看得出来,这位红衣女子在浮云司中地位不低。

    片刻之后,那灵光圆环忽然剧烈震动起来,灵光耀眼闪烁,紧接着便从光辉中透出了一句话,竟然就是之前在西陆昆吾城外血莺通过传声符所说的那句。

    这声音并不大,只有在灵光圆环边上的红衣女子听得清楚。她听完这句话后,微微点了点头,然后手指轻弹,传音符飘起燃尽,如尘埃一般散落满地,落在她的身后。

    她转过身向河谷入口处那边走去,同时双手挥舞示意,很快的,周围浮云司的那些人都围了过来,聚到她的身边。

    “红姑娘,是血莺堂主传令过来了吗?”旁边有人开口问道。

    被人叫做红姑娘的红衣女子笑了一下,点点头道:“是啊,刚才血莺姐姐传话给我了,就是对此事又做了指示。”说到这里,她顿了一下,随后又道:“你们大概也知道她这几日是在西陆昆仑山那边吧,所以这个命令很可能就是咱们头上那位天澜真君的意思了。”

    旁边围着的一众人顿时有些骚动起来,哪怕是在真仙盟这种修真界最大的势力里,化神真君同样也是一种高不可攀的存在,足以令人心生敬畏,心怀敬仰。更不用说那位天澜真君其实就是首创浮云司的传奇人物,这么多年来,一直是他带领着浮云司跟魔教大打出手,是在场几乎所有人心中神一般的人物,比真仙盟其他几位真君都更高一档的存在。

    看到众人脸上、眼中的神色,红衣女子满意地笑了一下,微笑道:“所以大家要好好尽心地遵照这个命令去做啊,别偷懒。”

    众人一阵哄笑,有人笑道:“这谁敢偷懒啊,不是还有你红姑娘在看着么,到底什么命令,你就说吧。”

    红衣女子颔首微笑,然后面色忽然一肃,道:“接堂主令,我们全力追索逃窜之魔教妖人黑狼,找到之后,格杀勿论!”(未完待续。)</br></br>公告:APP上线了,支持安卓,苹果。请关注微信公众号进入下载安装 appxsyd (按住三秒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