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一伙山猴子(1/1)
作者:司徒紫瑄
    “山姆斯,你能不能跟我们详细说说塞拉的事情?”我凑过去说。山姆斯又灌了一大口朗姆酒说:“当然可以,昨天那个老混蛋来找我,说是有一笔大生意,只要我解决掉你,然后把大美妞给他当新娘,他就会把你们的财宝分给我一半,一开始我是拒绝的,因为我只抢强盗的财宝,可是他说你们是无恶不作的小贵族,我这才勉强答应,现在就遇到你们了。”

    原来是这样,看来塞拉早就认识山姆斯了,只是二人的关系似乎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融洽。“山姆斯,你...你是神职人员?”我问,如果山姆斯是神职人员,恐怕我们就不能做朋友了。

    山姆斯笑着说:“没错,不过我是不会杀你们的。”“杀我们?你已经知道了?”菲莉娅问,因为一般来说,只要不触碰吸血鬼的皮肤,或者看到他露出獠牙的样子,是不会察觉到他不是人类的。山姆斯笑着说:“刚刚那家伙帮我擦脸的时候我感觉到了,冰凉的皮肤。”

    我现在神经紧绷着,准备随时与山姆斯和他的部下发生冲突,虽然山姆斯看起来很弱,但是他手下人很多。菲莉娅紧紧地捏着我的手,看来也是比较紧张。山姆斯咬了一大口鸡腿,含糊不清的说:“我说了,不会杀你们的,因为我能感觉到,你们身上没有邪恶的气息,你们没有杀过好人,对吧?”

    菲莉娅我不敢说,可是光是我自己,就杀了一个可能是好人的爱尔兰少女,所以我支支吾吾,迟迟不敢回答。菲莉娅捏着我的手的小手稍微放松了点,她说:“没错,不过你们神职人员不是不顾一切的,只要是吸血鬼就杀吗?”

    山姆斯一边狼吞虎咽一边说:“那是那群老顽固,我就是因为救了一个不杀好人的吸血鬼,才被驱逐到这里的。”“那,山姆斯,你为什么不杀那些不杀好人的吸血鬼?”我问他,“你有朋友是吸血鬼吗?”

    山姆斯摇了摇头说:“这是我的原则,我只惩戒邪恶,据我所知,有许许多多吸血鬼都是不杀好人的,而坏蛋嘛,当然是越少越好,我们这些神职人员平时宣传上帝会原谅你的所有过错,当然不能出手杀了他们,所以有吸血鬼帮忙出手,我们还是求之不得呢!”

    山姆斯这个家伙,身上散发着一种令人无法抗拒的魅力,似乎接触过的人都不愿意跟他为敌,我就是这样。我说:“山姆斯,那我们就是朋友了吧?”山姆斯想都没想的 鼓着腮帮子说:“当然。”鼓着腮帮子并不是因为他生气了,而是嘴里塞了太多食物。

    菲莉娅舒了一口气,松开我的手,坐到了吧台那里。山姆斯的部下都当做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一样,继续吃喝。我心想那些强盗都是些杀人不眨眼的狂徒,如果山姆斯以后遇到他们,一定还会被欺负的,我知道他很大度,但是人的忍耐总是有个限度的,如果他跟那群人起了冲突,虽然他们人多,但是都是神职人员,应该是打不过那些强盗的。所以我决定,要先去杀掉强盗头子,不能再让他们欺负山姆斯了。

    “对了,阿尔伯特,我听到大美妞叫你弟弟?你们是纯种吸血鬼?”山姆斯吃光了自己的食物,打了个饱嗝,转过头来问我。我指了指菲莉娅说:“她是,我不是,她是我的长亲,不过之前我们为了吓唬一下塞拉,所以我叫她姐姐。”我把我和菲莉娅编故事吓塞拉的事跟山姆斯说了。山姆斯听了哈哈大笑:“怪不得那个老混蛋昨天来找我的时候慌慌张张的,原来是被你们吓的,哈哈哈...”

    菲莉娅端做了一会儿可能觉得无聊了,于是牵起我的手说:“我们还要去觅食呢,先走了,再见,山姆斯。”“山姆斯,再见!”我也挥挥手说。山姆斯站起来:“再见,朋友们。”然后目送着我们离开。

    我和菲莉娅离开了风车酒馆之后,我说:“菲莉娅,我们去找那些强盗吧?”菲莉娅说:“没错,我也是这么想的,那些家伙虽然强,但是还不是我们的对手,我们要做的,就是让他们永远都没机会再欺负山姆斯。”

    那些强盗应该还没走远,因为他们要买酒,所以我们可以去别家酒馆找他们,反正小镇上一共就只有三个酒馆,风车酒馆在镇子中间,东边有个月光酒馆,我去过一次,老板是个大美女,所以那里的生意也比较好,跟风车酒馆的规模差不多。南边有个探险家酒馆,那里是探险家、旅行家、吟游诗人和佣兵团的聚集地。

    “我觉得作为强盗,应该会选择探险家酒馆吧?”我说,“那里都是些大大咧咧的人,不会太注意他们。”菲莉娅摇了摇头说:“你没看到那个强盗头子的嚣张表情吗?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架势,我觉得他会去月光酒馆,而且,月光酒馆的爱丽丝是个大美女,换成是你,也会去月光酒馆的吧?”

    这是我和菲莉娅第一次有了意见分歧,我决定尊重她的选择,可是她却说:“我们还是分头行动吧,你总不能一辈子都跟我在一起吧?”于是我就去探险家酒馆,菲莉娅去月光酒馆。

    一个在东边,一个在南边。事实证明我是对的,因为我到探险家酒馆的时候,那几个强盗已经搬了好几桶酒往外走了。“站住!”我上前喊了一声。那个强盗头子回过头来:“小毛孩儿,趁老子没发怒之前,赶紧滚蛋!”他身后那几个小喽啰也是一脸蔑视的看着我,显然是没把我当成什么威胁。

    “老兄,我是山姆斯的朋友,刚刚你那么欺负他,作为朋友,难道我不应该为他做点什么吗?”我拔出魔杖指着强盗头子说。“魔法师?”强盗头子总算稍微认真了一点,他放下肩膀上的酒桶,拔出刀指着我,不过还是一副懒散的表情,显然心思完全不在战斗上。

    我把魔法力倾注到魔杖尖上,随时准备给他来一个致命一击强盗头子跟我对峙了二十几秒,他的手下似乎并没有上前助阵的意思。强盗头子按耐不住了,率先冲到我面前,我对他的右手释放了一道雷电。

    因为雷电魔法是很难一击致命的,但是雷电强大的麻痹功能使他的右手失去知觉,他的刀掉在了地上。我心里得意,接下来只需要一个小小的火球,就可以烧的他面目全非。我提取了一束魔法力,准备用一个火球结束他的生命。

    可是显然,我低估了对手,就在我的火球术快要准备完毕的时候,强盗头子用左手从怀里掏出一把短剑,以闪电般的速度精准的刺入了我的腹部。我难以置信的捂着腹部,眼神略有呆滞的看着他,我真的无法相信刚刚那闪电般的一击是人类可以拥有的速度。

    我的腹部流了好多血,不过这对于吸血鬼来说没什么,只过了十几秒,我的伤口就愈合了。那个强盗头子看到我的伤口不流血了显得很惊讶,也难怪,他的短剑刺入的,正是我的脾脏的部位,那个时候还不知道内脏的分布,不过那个强盗头子应该是凭经验知道只要捅了那个地方,敌人就会失血过多致死。

    我趁着他愣神,挥了下魔杖,又给了他一记雷电,因为受伤的原因,本来正在准备的火球术被打断了,所以只能改成雷电术,但是这样也只不过是能够麻痹他一下而已。强盗头子胸部被我的雷电电了一下,他有些震惊,同时也明白了,我跟他遇到的其他魔法师不同,有着很强的自愈能力。

    “小的们,给我抓住他!”强盗头子又中了我一记雷电之后指挥着他的手下。我一个人再强怎么会是一群人的对手,再说我至今也只学过魔法和剑术,现在手边没有剑,而我的魔法又只能算是见习生级别的,如果我有剑,就凭这几个小强盗根本不是我的对手,也就那个强盗头子能够战胜我。

    我左右支拙的硬抗了几个回合,最后手脚都被人牢牢抓着,虽然吸血鬼的力气大于人类,但是这群强盗力气也很大,再说,人家两只手抓我一只手,我当然只能束手就擒,他们用牛筋绑住了我,因为他们用绳子的时候发现我会轻而易举的挣脱。

    “老大,这个小屁孩儿的恢复能力很强,而且是很少见的人种,他的皮肤是黄色的,我们把它卖到冰雪荒原展览,一定能赚不少钱,到时候,嘿嘿嘿......”我被抓到他们的暂时据点之后,强盗中一个留着两撇小胡子的看起来很猥琐的家伙说。强盗头子财迷的笑着:“到时候咱们哥几个再干几票大的,有了钱之后就占个地方当国王!你们就都是贵族了!”强盗们听了都乐的不可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