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章:晚风何处江楼笛(1/2)
作者:慕容璃漓
    才刚刚到门口,便有几个家仆拦下,出也出不去,赌气回去坐下,竟是不愿和君汶钦说一句话。

    约莫一刻钟时间,一位穿着尚算还可以的人上来,先对君汶钦行了礼,道:

    “在下是安王殿下家臣,向云天,请王爷与这位姑娘随在下走一趟,安王殿下有请。”

    君汶钦总是站了起来,微笑道:“前头带路吧。”拉过我的手,又低声道:“你有把握吗?”

    笑话,来狼泉的时候便看了狼泉中有脸面人的资料,安王算得什么?谁在世上没点把柄?

    低声道:“当然,你放开。”

    君汶钦复又笑道:“不放,咱们若是不牵着手去,到叫人怀疑。”

    安王府上尚不如惠安姑母那儿,外头朴实无华的很,但根据白泽这些年的掌控,安王的府邸不应如此寒酸。

    到了内院,才想是王府的奢靡样子,一桩一瓦皆颇费周章,每片琉璃瓦上皆刻福寿二字,且姿态不一。此刻才是初春,天气乍冷,光是院里便温暖宜人,也不知是多少红萝炭烧出来的。

    见君汶钦进了屋里,便欲跟进去,不想门口两个侍婢道:

    “那个,我们王府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进的,你,你在外头等着。”

    很好,如今连个侍婢都敢对我指手画脚了吗?憋了半天的气,再也憋不住了,掏出腰间盘着的软鞭,一鞭子往那个说我的侍婢身上抽过去,顿时就没了气息,剩下些余力,另一侍婢的脸刹那间便拉出一道长痕来。

    那侍婢扶着脸惊恐道:“来人啊,来人啊,杀人了!杀人了!”竟是昏了过去。

    这一叫,倒把院内的护卫全叫来了,我也难得起了杀心,只拿着那条鞭子,见上来一个便弄死一个,不到片刻便倒下一片了,到了君汶钦他们来时,已无人敢近我身了。

    中间一人身着华丽不凡,便是安王了吧。一脸冷峻道:“老四,这个女人就是你喜欢的?”

    我顷刻毫不避讳道:

    “元诃二十三年,当时安王尚是十六王爷,晔城灾荒,朝廷所调转四十万两白银??????”

    “住口”安王喝道,脸上顿时开始冒汗。

    我莞尔笑道:“怎么,安王觉得,我是否有资格与安王详谈呢?”

    “你,你进来吧。”

    并未叫君汶钦和邱宁进来,屋子里头更加华丽,摆饰陈设皆是不凡,我随意坐下。

    安王心神不宁道:

    “你,你是谁,你还知道些什么?”

    低声道:“元诃十六年,晔城,永昶三年,蓝淮,永昶五年,湖州,一直到如今永昶八年,共计有六次次赈灾款被殿下私吞,近十个州县的赋税入了您的口袋,如何?”

    这可都是掉脑袋的大罪。

    又道:“安王若是想要我闭口,那可千万杀了我,一份密函明日就会呈上皇上的御案。”

    “你,你想要什么?”安王低声问道。

    “很简单。”我笑道,“我不喜欢邱宁,趁早发嫁了她。还有,她今日很没有礼貌,让她给我赔礼道歉即可。”

    “就如此?”安王谨慎且好奇道。

    “你还想如何呢?传言邱宁郡主是安王殿下最得宠的女儿,看来,倒也不如何啊。”

    安王赔了两声干笑,我甚觉无聊,便道:

    “好了,这便出去吧,呆的久了,你那个宝贝女儿又得说些不中听的话。”

    待到出去的时候,一地的尸体皆不见了踪影,唯君汶钦与邱宁站着,君汶钦与邱宁隔了老大一块地方,且彼此不说一句话。想来邱宁是恼了君汶钦的。

    “邱宁,今日是你的不对,快给这位姑娘赔个不是。”

    邱宁听得便恼,道:“父王,她不过是一个姬妾,我是堂堂郡主,我不。”

    “邱宁,听话。”安王强调道。

    “邱宁郡主还请放尊重些,我已说过,韶韶是我的妻子,也是未来的四王妃。”君汶钦强调道。

    邱宁恼羞成怒道:“她凭什么?论身份,我出身高贵,论容貌,我亦不逊于她半分。她就是个狐狸精!”

    我悠悠道:“这么说,你是不给我赔礼道歉了?”往安王方向看去。安王顿时开始冒冷汗,喝道:

    “邱宁,不可无礼。”

    “罢了,既然你不愿给我道歉,那就付出点代价。”摘掉发间的两只定发银针往邱宁双腿方向打去。

    邱宁吃痛,跌坐在了地上,我即而道:

    “别怕,就是废了你两条腿罢了,依着我从前的性子,叫你生不如死也未可知,看在君汶钦面子上,小惩大戒吧。”

    又往安王方向道:“安王若想解气,尽管在全城通缉我,但是,令爱只会更加难受。”拉过君汶钦便要出去。

    一只脚才踏出门口,却又收了回来,道:“至于那些事,安王放心即可,我是摆的平的。”

    出了安王府邸,方对君汶钦道:“嫌我狠毒吗?若是,你现在反悔也不迟。”

    君汶钦却抱起我转了几圈道:“不,我喜欢,很喜欢很喜欢。韶韶这样很好,不枉我拜倒在你石榴裙下。”这才放我下来。又道:

    “今日的指环我先欠下了,定会还给你。”

十四章:晚风何处江楼笛(2/2)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