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1/2)
作者:罂粟泪花
    最后什么都没有吃成,一路上鹿晗的沉默让郑晖像一只战败的公鸡,耷拉着脸,所有热情都耗光。

    他没给鹿晗说,上午送他的玫瑰,是自家花园里种的,他上午六点就起来进园选花然后跟着园丁学习摘下玫瑰的花刺再亲自包装好,他的右手食指现在还有一个被刺刺伤后的小红点,没流血但很痛,就像现在的他,虽然看不到在流血,但心却很痛。

    车驶进了鹿晗住的小区,鹿晗想说些什么,但是见郑晖那失落的样子,鹿晗开不了口,打开车门鹿晗准备下车,要离开了,郑晖都没说一个字。

    鹿晗心里满是歉意,想着郑晖现在情绪这么低落,害怕他开车不专心,又敲了敲车窗玻璃。

    “你回去的时候小心点,谢谢你来接我,还害的你没吃成饭,这么晚了你回去也别吃太多,对胃不好。”

    郑晖傻傻的应了一声,眼里有了光,“你你你,你这是在关心我吗?”

    鹿晗霎时就后悔了,拒绝别人就应该果断不留一点空间存放遐想才对。

    郑晖开心的开着车走了,早知道他情绪能变得这么快,鹿晗一定叫他以后别送花了,实在是太丢脸了,至于午饭,至于那好吃的午饭,也别送了。

    回到家头脑清醒了一点,肚子的饥饿感更加明显,鹿晗下了面,酱红色的肉臊上面卧了一个煎得微焦的鸡蛋,洒上碧绿葱花,视觉上勾人得很。

    面得趁热吃,不然吸了过多汤汁变得软烂就破坏了口感,鹿晗知道这些却还是傻傻呆着没有动。

    那些盖满了面的葱花,鹿晗不吃葱,吴世勋爱吃,他每次吃面总喜欢让鹿晗放很多葱 他说这样才香。

    哪怕已经分手,哪怕决定不再联络,可是他出现在自己生命中,留下的小细节,一个都忘不了,特别是以为忘了却潜意识做到了的时候,特别想他。

    郑晖的送花和午餐饭盒还在继续,送了半个月的玫瑰,没有改变,午饭的饭盒却每天的菜色都不同。

    奇怪的是,竟然每道菜都那么和鹿晗的喜好,鹿晗不知道是皇朝的大师傅们手艺太好还是自己其实不挑食的,竟然每道都喜欢的很,这种感觉很奇妙,就好像别人问你今天想吃什么,明天要吃什么,不要重复的具体要你说,瞬间是想不到十样的,很多菜都并不是鹿晗出门会点或者会自己做的,郑晖是怎么查到这些资料,鹿晗觉得很是神奇。

    十一月底,B市的商圈迎来一个大日子,郑晖爷爷的八十大寿。

    郑晖的爷爷是东北人,早前和俄罗斯人做贸易往来的生意挣了不少钱,后来涉足房地产才算真正的发家,把家族企业移到B市,渐渐正规化,经过三十多年的奋斗,已成了B市商圈举手投足的关键人物,郑晖是郑老爷子的长孙,老人家看重的很,这次举办八十大寿生日宴会的事情也全权交给郑晖去办。

    商界大佬的生日宴会向来都是当地商圈的一次交流盛会,一座城市的商人哪怕没有十万也有好几万人,而有名气的又不过那几千人,但是生日宴当然不会请几千人,所以能收到邀请函就是一件非常值得骄傲的事情。

    加上郑老爷子喜静不喜闹,以往的生日都是他和家人和挚友一起过的,这次八十大寿,要大办的风声一传出来就在B市炸开了锅。

    郑老爷子虽然是退休了,但是身上还挂着B市东北商会创办人的旗号,受过他帮助的现在在B市发光发热的巨擘也不计其数,所以大家抱着不同的目的都在等待郑家的邀请函发到自己手上。

    郑晖忙着做生日宴会的准备工作,没时间找鹿晗,鹿晗乐的轻松,早上再去办公室不会见到一大束玫瑰,这是多么开心的事情,只是公司的部分女同事有点失望便是了,鹿晗收到的花都不会带回去,直接给想要的同事,所以拿到过花的同事自然对不在送花没什么反应,而那些排着队等着拿花的女同事们却失望到不行,没男朋友就算了,连玫瑰都没收到过。

    只是午饭依旧每天送来,鹿晗习惯了也不想拒绝,大不了月末的时候把午饭钱结算给郑晖。反正不吃皇朝的午饭,出去吃也是要花钱的,只是这两个价位差别有些大。

    鹿晗再见到郑晖的时候,郑晖好看的脸上挂着两个藏不住的黑眼圈,他靠着跑车,抬手招呼鹿晗,郑晖瘦了些,在晚上远远看去,竟然有点像吴世勋。

    这时鹿晗才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想过吴世勋了。

    郑晖是来送请柬的,这次爷爷的生日,送出去的请柬不过六十多份,鹿晗的这一份是他私自定下的。

    鹿晗接过请柬时有些发愣,郑晖爷爷的生日他也能去参加?他不是商人,在卧虎藏龙的B市连小半个成功人士都算不上,但是鹿晗心里是极想去的,一想到那里全是B市最顶尖的人,鹿晗便兴奋的难以自已,要是能去和那些大佬们说上几句,听几句指点,不知道自己能少奋斗几年!

    生日宴会的地点是在郑家,郑老爷子身体不好,所以郑晖没有选在酒店或者是度假村之类的地方,而是在家,郑老爷子只需要露面说几句话就能回去休息,这对老人家的身体也没有什么负担。

    郑家的别墅在市外郊区的山上,是B市有名的富人区,一座山只有10幢别墅,所以环境非常好又安静。

    郑晖在市内有一套房子,和吴亦凡同一个小区,也就是在那个地方和鹿晗重逢的。

    但是决定追鹿晗后,早上要给鹿晗送花,郑晖现在都住在郑家的别墅,所以才能早起选开得最好的玫瑰送给鹿晗。

    鹿晗准备打车到,司机一听鹿晗要去的地方有些为难,“先生,那个地方我们要收来回车费的。”

    司机又继而解释,“我不是在敲竹杠啊,主要是那个地方我送你去,回来都接不到客人,我这油就白耗了。”

    鹿晗点头说没事,其实想想也对,在那种山上,能有几个人会打车外出呢,不是有专属司机就是自己有几辆车。

    司机见鹿晗一口答应下来,便没再犹豫,高高兴兴启动了车,其实出租车司机都比较喜欢这种中线路程,一是跑下来收入比较客观,二是在市区跑也不是随时有客人的,加上B市的车况实在是糟糕得人想哭。

    半路上郑晖的电话就来了,问鹿晗出门了没,到哪里了,鹿晗看看窗外,“已经到山脚了,马上就上山了。”

    “你等着,我来接你,你坐的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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