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抉择与狠辣(1/2)
作者:江上陌
    身为锦衣卫千户,皇上手中的尖刀利刃,十几年来纠察地方,杀过野匪,埋过县官,他什么事没干过?一个七岁的小屁孩,居然也敢为难自己?

    龚孟春扫视着一干人等,脸泛阴霾,眼里闪过一道厉色:“这些家伙真是不知好歹,呆会定要好好收拾一番,不尝尝诏狱里的十大酷刑,看来是不会老实。”

    “还有这小子,居然敢挑头,真是不知死活啊,哼哼!”

    锦衣卫千户龚孟春?嘿,真当我是小孩啊?以为可以随意捏扁差圆么?

    朱由崧面无表情,目光扫了一眼跪了一地的护卫又重新落回到了眼前的这中年人身上,心里禁不住冷笑。

    这家伙早三年就进驻洛阳,期间要是不搞点好处,谁说也不会相信,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恐怕整个王府可能都被他暗中掌控了,这次自个家入主封国,万历赐了一千三护卫,很有可能威胁到了他的利益。

    锦衣卫,好大的名头啊。

    他们是有权监察地方和王府,而且更是万历的耳目,皇权之下一切皆蝼蚁,一旦查出了问题,后果难料,如果是别的宗亲王府,恐怕还真不敢大动干戈。

    嘿,可自家是普通亲王吗?

    朱由崧看着他,脑子里禁不住想起了一件事,史记:万历四十三年(1615)四月十四日,河南洛阳福王府士兵八百人,在千户龚孟春的指使下发生哗变。

    就这么短短的一句话,其中可能隐藏了某种不为人知的牵联。要知道历史上当初福王才刚入主封国一年而已,以万历的脾气,发生了这等事,怎么可能就这么简单放过?

    史书上又怎会是短短的一句话,连个缘由也不说?

    这事儿太过蹊跷,由不得朱由崧不多想,因为就在此事过后的一个月,也就是万历四十三年五月初四(1615年5月30日)那一天,发生了大明历史上有名的三大迷案之一——梃击案。

    当时事情是这样的,那天中午一名30多岁的男子手持枣木棍,闯入明太子朱常洛居住的慈庆宫,逢人便打,击伤守门官员多人,一直打到殿前的房檐下,一时呼喝声、喊叫声,连成一片。

    内官韩本用眼疾手快将持棍男子抓获,宫内才平静下来,这就是明朝有名的“梃击案”。

    有人说是郑贵妃因福王未能继成太子之位怀恨在心,所以想要报复。

    但事实上,郑贵妃在14岁的时候就成为19岁的万历皇帝的宠妃,她美貌而且聪明机警,敢于毫无顾忌地和万历皇帝嬉闹,同时又能倾听皇帝诉苦。

    就是这么一位女人,在宫中生活了整整36年,会这么没脑子吗?要做也早应该做了,她没有理由等那么久。

    当然也有人认为是太子自导自演的一招苦肉计,为的就是借此陷害郑贵妃。

    这也是一样的可笑,都忍那么久了,太子朱常洛还有那必要吗?当真做了还那得了,太子之位肯定难保,福王照样可以招回来,难道他也没脑子?

    当时影响太大,万历不想追察下去了,不管怎样,梃击案真相究竟如何,恐怕无人知晓了。

    不过此事之前还有两个疑案,即因国本之争引起的一前一后的妖书案。这一切皆因朝阁抚持朱常洛的太子之位而起,又因党争以此私带着攻奸政敌。

    再此后又发生了移宫案和红丸案,种种的一切皆是东林党参于,朱由崧内心十分明白。

    看着眼前的龚孟春,朱由崧不得不联想到‘东林党’也只有这班人做事不择手段,为了政治利益根本就没有一丝底线。

    “嘿,看来这些人对自个家还是不放心啊。”

    事实上,只要万历和郑贵妃不死,朱常洛的太子之位根本就无法保证稳固。

    朱由崧到也能理解,不过理解归理解,王府内只要有龚孟春这种不安定的因素存在,自个家的安全就无法保障,更何况自个还要蜇伏积蓄力量。

    不行,绝对不行!这家伙只要存在下去,如让锦衣卫继续嚣张跋扈下去,继续和王府作对的话,经后还怎么做事?很多事根本就无法彻底铺开,不能大手大脚的做了。

    看着锦衣卫千户——龚孟春那阴厉的狠脸,朱由崧越想越觉得此人是个大麻烦。

    自个蜇伏期间,一切阻碍都要被推开,绝不允许有人扯后腿,任何胆敢和自己作对都要被彻底碾碎!

    “如果弄死他会怎么样?”

    朱由崧不断得扫视着眼前这个中年人,双眼渐渐微眯了起来,内心勃然跳动。

    广场上,王府护卫静静的跪着,那个廋小的护卫,头死死的抵在岩地上,龚孟春左右扫视,一脸的冷笑。

    身边庄木头的目光已然放在了自家少爷身上,叶胜更是拧紧了眉头,秀才王建义则是神色闪烁,不知心里在计量着什么。

    现场就这样寂静了下来,似乎能听到众人的心跳声。

    “龚孟春,你做锦衣卫几年了?”

    朱由崧心里已经有了抉择,小脸上泛起了笑容,很是可亲。要是不了解事态的人,恐怕还以为他先前就是这么可爱呢。

    嘿,这小子难道被吓傻了么?还是说真得如他人所说的那般聪慧?他有这等阅力么,小小年纪,脸能转得这么快?

    龚孟春裂开了嘴角,不管心中有多少疑问,眼前始终是个七岁的小屁孩,敬他是给面子,不敬又能如何?

    “本千户十六岁成卫府兵,二十一岁斩杀了乡里恶霸晋升小旗,二十五岁查了‘贪腐’升到总旗,三十二岁宰了欲谋反的西北土司升为百户。”

    “嘿嘿,三十八岁领着堡兵杀了河北野山岭三百来号恶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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