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三章 名人作家 挖人经验(1/2)
作者:木鱼和尚
    巩书豪极力压抑住内心的兴奋,跑出餐厅直奔叔叔的那辆大众车,打开车门熟练的伸手一摸,就摸出来一本不薄不厚的小说来。

    书的封面是一艘在茫茫大海上的航母,天空有飞舞的翼龙,海面上也有各种各样的海洋怪兽,远处隐约可见的海岸边,还有暴龙仰天嘶吼。

    这就是那本他最近读了好几遍的《当航母遇见恐龙》,最开始看到这本书打广告的时候,他是有些不屑一顾的只看书名就觉得没什么深度,这种哗众取宠的书有什么意思?

    然而就是封面上的那和在电影里看到的截然不同的恐龙,吸引了他。

    真实的恐龙是什么样,现有的图片文字都是推测出来的。但是他在看到这些天空海洋上的恐龙之后,总有种感觉,恐龙似乎就是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巩书豪的名字还是他跟了叔叔之后自己起的,原来的名字叫什么他都不想提,巩小六他叔叔没儿女,但是他爹却厉害的很,给他生了三个姐姐两个哥哥,他是最小的排行第六。

    这个起的太过随意的名字,他早就想改了,直到他叔叔把他接过来让他跟着跑生意,他总算得偿所愿,立刻改了一个自己特别中意的名字也是他几年以后觉得特别中二的这个名字。

    名字里有个书字,他也确实爱看书,当然他爱看的都是以小说为主。

    爱看书和学习好不好真没多大关系,他们姐弟六个虽然家庭条件差,但是有叔叔支援上学,别说上大学,真能继续上的话哪怕是研究生博士他叔叔也愿意花钱。

    但是很显然,几个哥哥姐姐还不如他,好歹他还上到高中,才会被叔叔带在身边。

    虽然不上学,但是他爱看书或者说是小说的习惯还是没改变,以前在镇上小书店租书看,跟了叔叔之后有钱就可以尽情的买书看。

    前一段火热的一个作文大赛,有不少获奖者直接被大学录取。巩书豪当时就遗憾的不行,要是自己退学晚点的话,搞不好赶上也能拿个奖什么的骨子里带点文学青年气息的他,还是很敢想的。

    别人追的明星是唱歌的演戏的,巩书豪只喜欢默默的把写书的当偶像。

    初读《当航母遇见恐龙》他就被书中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一艘误入的航母闯进了光怪陆离的原始海洋,船上的人们开始面对各种千奇百怪的海兽怪物,从一开始的慌乱到破釜沉舟,发展到在食物紧缺的情况下猎杀怪兽当食物等等……

    这些都深深的吸引了他,当时他就觉得,这个作者太有才了!得多强大的想象力,才能想象出来这些东西啊!

    特别是写到航母上猎杀庞大的海中恐龙来当食物,还详细的写出了什么部位的肉是什么味道的,他当时看着感觉真是……总觉得一切是如此的让人不可思议,可是细想之后又感觉有其合理之处。

    那种感觉真的很奇怪,明明知道这是一本小说,纯粹是作者幻想出来的,可读起来的时候,偏偏就感觉好像一切都是发生在某个人类未知的空间里,是真实存在的一样。

    至于说还有宣传作者是被刀桥大学录取的,是著名企业家,这些巩书豪都不在乎。他在乎的只有一点,就是想看看作者是个什么样的人,想和他谈谈到底他是怎么想出来的这些你说海诺龙的尾巴最劲道,但是火候不到的话根本咬不动;为什么上龙的鳍应该用蒸的最好吃;克柔龙的脂肪太厚,可以当燃料却不好吃;翼龙身上根本没几两肉,做烤翅都啃不动……

    这些都是怎么想出来的?

    每次读这本书的时候,他都感觉不是在看书,而是在和一个从那艘航母下来的人在对话。上面发生的一切,都让人感觉是如此真实……

    对,就是真实。

    想了好久之后,巩书豪才明白为什么这本书为什么吸引他一遍遍的去读,就是因为这两个字:真实。

    如果说在他看了好多遍之后,对这本书还有意见的话,那就是:太特么短了!

    总感觉这个故事是那样的让人意犹未尽,那些人们离开了安全的航母,踏上了陆地,面对的必然是更多的千奇百怪的远古生物,他们如何生存,是否建立了基地把人类的文明传播下来,是不是和最终的恐龙大灭绝有关……

    这年头还没有网络小说,巩书豪还没经历过那么多的‘断更’‘烂尾’甚至是无耻的‘太监’,所以他天天就在想,这本书还有后续没有了?

    可惜现在他正跟在叔叔身边,也知道叔叔对自己的看重,现在生意上的事都忙不过来,他哪有时间去为了自己的爱好,跑去找作者问一问啊!

    没想到今天居然就见到了作者。

    一开始他见到年轻的作者的时候,在还不知道那位就是心中的偶像的时候,他还有些不忿。你年纪也不比我大,就能来买好车不说,还跟了那么一个耀眼的美女……

    哪怕是后来他明明知道叔叔有意结交这位年轻的富豪,他心里也有些不舒服,就一直保持着沉默。但是改变想法真的就在一瞬间,从听到这位是作者的时候,他的所有的负面想法都没了:才子身边跟着佳人很正常啊!这么年轻有才气的作者,是个社会成功人士也没什么不能接受的啊!被刀桥大学录取有什么了不起的,人家有这份才气啊!

    年轻人就是这样,觉得一个人不好的时候,那就什么都不好。觉得好的时候,那就是什么都好就好像之前他觉得人家身上穿的一般认为是装的,故作低调。现在想法一变就认为,人家这真是低调。

    拿到书之后他还觉得不够,转头又从车里找出来一个小记录本和一支笔,这才兴冲冲的准备冲向餐厅。

    刚跑到门口他又停了下来,忍不住拿出来了手机飞快地按了起来,给几个认识的朋友发了一连串的短信吹嘘:我见到那本书的作者了,现在正和我一起吃饭,刚才有个外国人在和他谈电影版权,导演是史蒂稳斯皮尔伯格。比我想象的更牛x,人家不但写书厉害,挣钱也厉害,还有个超级超级超级漂亮的女朋友……

    然后才一口气冲到了燕飞身边,在自己叔叔那杀人的目光中,带着一丝稍微有些拘谨的笑容,摊开了书说道:“偶像,给我签个名吧!”

    燕飞看着他这样子想笑还觉得不合适,干脆拿起笔写上名字问道:“行了吧?”

    随后忍不住自嘲道:“养牛场开到现在,签名的合同文件也不少,但是给自己的小说签名,还真是头一次。”

    “那我这就是第一个签名了是吧?”巩书豪激动不已。“那你能再写上,第一个签名吗?”

    “你给我坐过来。”巩德力看不下去了。“以后继续多着呢,现在正在吃饭,你现在的行为合适吗?”

    “这是我偶像。”巩书豪坚持道。“就这一次叔叔,你放心,以后都听你的。你也知道我最近一直超级喜欢这本书的,现在见到了作者,你要不让我弄个签名的话,我这饭都吃不好了啊!”

    说完话看到燕飞已经哭笑不得的特意写上了第一次签名几个字,他顿时顾不得和叔叔说话:“燕老板,作家,偶像,太谢谢你了!这个签名我得好好保存,以后能当传家宝的啊!”

    “对了偶像,我还想问你几个问题……”巩书豪说着话刚坐到自己的位置上,又忍不住开口。还把自己的小记录本摊开,拿着笔一副采访的样子。

    巩德力啪地一下就给了他一巴掌:“你给我老实点行不行?丢人不丢人?把人家当偶像就多跟人家学着点,别一副咋咋呼呼的样子!”

    爱之深恨之切的巩德力这下子打的有点狠,声音也大了点,弄的餐厅里不少人都开始朝这边望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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