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七章 英雄之子(2/2)
作者:红叶知玄
    所谓的“火之意志”,羽衣身上从来没有这东西,这一点火影自然能够看的出来,否则的话,以羽衣如此年轻却绝对称得上“逸才”的能力,为什么自始至终三代火影也从未把他视作继承人,对他的定位至多是火影的护卫?

    这一点跟羽衣被认为是火影一派并不矛盾。

    有火之意志的是戴、止水、鼬这样的人,但是他们的结局呢?

    火影不把鸣人交给羽衣,对前者而言没什么矛盾之处,不要说以羽衣的思想状况,假定他真的是对木叶有着极强的归属感,可国家元为什么要把核弹射按钮交到别人手中?

    火之意志?有时候信一信也无妨,至于另一些时候……请呵呵之。

    原本鸣人应该遭受到的待遇是什么?他可是货真价实的英雄之子,可单单为了把他跟一般人隔绝起来,“狐妖”的传言就被散布开来。

    在木叶,有一个惯于背锅的人物,他的名字叫做志村团藏,他确实不算冤,但毕竟火影才是村子的一把手,如果简单的讲领导责任制的话,团藏所有的责任都可以推到火影身上。

    至于说控制不住下属的领导?那干脆还是让团藏来干火影的好。

    在“一切为了村子”这种说法下,不要把火影的底限想的过低,可同样的也不要把火影的底限想的过高,所谓政治,就是这么回事。

    四代死后,三代火影****了。

    …………

    不过因为一个比较尴尬的问题,暂时不能把孩子交给羽衣,这一点也是他自己同意的。

    羽衣,男,单身,无育儿经验,如果把六个月以下的婴儿交给他,那么结局……他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会把这孩子养死。

    所以这两个孩子会暂时呆在一起,此时他们同在木叶医院里。

    不过羽衣终归是第一次见到了他们。应对着两双带着好奇心的眼睛,羽衣绝对是很犯难的。

    他现在这个样子……总之他看到自己的形象的时候,第一反应是僵尸要来吃掉我的脑子了吗?

    额,初次见面是不是该给他们做个表演?

    羽衣左右的拇指和中指张开,细微的蓝色电弧在指尖练成一条线……他只能表演这么个鬼玩意。

    此类表演,实属危险,没那个才能老实一点不好吗?

    不过要不说鸣人更强呢,他脸上有六道痕迹,而女孩只有两道。

    见到羽衣这个鬼样子的时候,他没有哭闹。

    六道杠就是牛,鸣人一只手拍在未来的脸上,另一只手眼疾手快的就一把攥住了电弧。

    这雷遁当然不到能伤到人的程度,以至于初次感受到被麻痹的酸爽的时候,鸣人咯咯直乐。

    但是人体是导电的,一旁的女孩显然被电的不舒服……所以她一口咬在了鸣人的手上。

    婴儿确实没有牙,但不愧是玖辛奈和水门的孩子,她有咬合力啊。

    鸣人君瞬间哇哇大哭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