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五章 一号公路(1/1)
作者:杨春白雪
    如何能看出华夏强大?最简单的证明就是:现在的米国签证都是十年有效,持有米国签证在十年内任意进出米国,每次最多可以停留半年。这在最早的时候可是无法想象的,那时候去一次都要签一次,麻烦的要死的要死的。

    当萧鹏出现在旧金山国际机场的时候,恐怕最熟悉的人,一眼也认不出来他。现在的他穿着登山鞋,带着大墨镜,背着一个大背包,活生生的一个驴友形象。萧鹏整天看米国电影,搭个顺风车就敢出去旅行,自己也想试一试。

    之所以选择从旧金山出发,原因很简单,萧鹏想沿着米国一号公路走走看。

    米国一号公路,是被米国国家地理杂志评为一生中不可错过的景点之一,也是北美最受欢迎的自驾游路线,没有之一,和印象中荒凉苍茫的‘米国公路’不同,一号公路一路阳光一路海,沿途各具风情的小镇和国家公园,让它不止是看海那么单调。有人说,这条公路的存在,就是为了让人们懂得一个道理:目的地有时候不是那么重要,沿途的风景才会让你流连忘返。

    而走一号公路,自驾游的话,一定要从北向南走,也就是从旧金山向洛杉矶方向。因为这个方向开的公路是靠近海岸线一侧,反过来的话路边大部分观景台都无法停靠,萧鹏兜里只有一千米金现金,虽说揣着自己的运通卡,买辆车自驾还是木问题的,到那时萧鹏也犯了牛劲,非要自己走选择步行。办了一张Verizon的手机卡后,萧鹏就直接动身上路了,办理手机卡的原因,是因为这是目前米国信号覆盖最好的卡,萧鹏还指望着它查谷歌地图,寻找最好的搭车点。

    结果还好的一点是:米国某些事情还是不骗人的。比如搭便车。在国内搭便车的事情倒是不常见,但是在米国,这好像是一种文化,萧鹏站在路旁,边走边拦车,倒真让他搭上一辆车。

    是一辆在米国很常见的福特F150,米国人对皮卡可谓是情有独钟,米国销量榜单上,福特F系列,雪佛兰皮卡,和道奇的RAM皮卡常年占据前三名,这得益于米国的生活文化,做什么都喜欢自己动手,无论是建房子还是做农村都得亲力亲为,加上米国人对户外运动的热爱,平时拉个快艇什么的,既能拉货又能载人,动力强甚至能越野的皮卡就变成了米国人买车的首选车型。这就跟国内截然相反了,华夏很多城市道路不让通行,有些地区还会限制载重吨配。所以就算是F150销售到中国,后面的车厢都会做一个盖子盖起来,不当皮卡车销售,不然的话,车屁股上就要贴上反光条才能上路了。

    让萧鹏搭顺风车的是两个年轻人,都是冲浪爱好者,金发个高的叫坎迪,棕色头发个子较矮的叫做杰尼,两人肤色么,都是一片一片的红色,一看就是经常给太阳晒,白人让太阳晒后,肤色会变红,所以在米国,对白人也有专有的侮辱性词汇,那就是‘红脖子’,意思差不多就是指白人穷鬼。他们车后箱里装载的正是冲浪板,尽管如此,还是很热情的让萧鹏搭车。不过他们的目的地并不远,是去旧金山附近的半月湾州立海滩冲浪的。

    杰尼不太爱说话,坎迪则是一个话痨,尤其是当萧鹏摘下帽子和墨镜,听说萧鹏是华夏人时,坎迪的话就更多了:“哇偶,萧,你是我见过最有米国精神的华夏人了,你这是逃出来了么?”

    “WHAT?”萧鹏瞪大了眼睛,不解的看着坎迪。

    于是这一路,萧鹏都用在跟坎迪解释,华夏并不是一个法西斯式独裁国家,华夏老百姓也不是全部在血汗工厂工作,西藏的历史及西藏从来都是华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不是像他们认为的是因为华夏靠近西藏,主动欺凌西藏。

    至于说华夏人正在以某种方式窃取米国人民的就业机会这个问题,萧鹏倒没有反驳。你们米国人自己懒老板不愿意雇佣你们,怪的着我们了?

    总而言之,萧鹏算是发现了,很多米国人真的是完全不关心别的国家,坎迪的有些问题让萧鹏哭笑不得,例如坎迪问他:“你们华夏有没有类似于米国偶像之类的电视节目?”萧鹏老老实实的回答:“当然,我们有。”坎迪:“那就是你们唯一可以投票的地方了,对么?”萧鹏:“!#?!¥?!?%”

    萧鹏并没有跟坎迪他们到半月湾州立海滩,而是到了距离它不远的鸽子角灯塔,下车时萧鹏和两人拍了合照,他要记录下自己这一路的所见所闻。

    和两人分手后,萧鹏来到了鸽子角灯塔。鸽子角是米国太平洋海岸线上最高的灯塔并且至今仍在使用中。白色的灯塔和一座小白色木屋孤零零的竖立在海角。

    鸽子角灯塔可是一座古老的灯塔了。它建立于1872年。还是采用古老的煤油灯和透镜发光的方法来指明。灯塔上的灯一共有984片镜片,24个牛眼镜片,总重四吨!而且所有的镜片都是法国巴黎制造。使用时,每十秒闪一次白光,24英里可见!最早时候这里的光源采用动物油,后来改为煤油,再后来改为用电,现在则成为了自动灯标。但是这一百多年来,不管科技怎么进步,这个灯塔一直在使用中。

    可惜萧鹏来的时候,这里由于自然损坏,已经关闭了对公共的开放,原来这里可是免费参观的。

    萧鹏在这里留下很多照片后,并没有搭车继续上路,而是沿着海岸线向着半月湾方向继续前行。两者之间就隔着一条海湾,透过海湾,可以直接看到半月湾那边。不过虽说看着近,走起来可真不近,这将近有五公里的路程,不过萧鹏也不着急,背着背包溜溜达达,倒也很快来到了半月湾州立海滩。

    话说这里海岸线真的很漂亮,不过和萧鹏所在的琴岛不同的是,这里风大浪大。毕竟米国不像华夏,米国可没有类似于黄海的大陆架海缓冲风浪,太平洋的大风大浪可是直接扑面而来。也正因为这点,沿着加利福尼亚的海岸线上,零星点缀着一些特别适合冲浪的小镇。这里的风浪确实大。

    萧鹏刚来到这里,看到一群人正一脸紧张之色的注视着海岸线,有男有女,萧鹏一看,杰尼也在那里站着,只不过脸上表情更加的焦急。萧鹏顺着他们的目光看去,远处有人在冲浪而已。

    “杰尼,看什么呢?”萧鹏走过去问道。

    杰尼一看是萧鹏:“哦,萧,该死的!坎迪现在跟人在比冲浪呢!”

    萧鹏耸耸肩膀:“那就比呗,那么紧张干什么?看你紧张的脸色都变了。你们不是都说自己是冲浪高手么?怕什么呢。我以为米国人都喜欢竞争呢。”他还在为路上和坎迪他们对华夏问题的争执而不高兴呢。

    “狗屎的竞争吧!”杰尼都急了:“这是冲浪决斗!天啊,这个愚蠢的坎迪。”

    萧鹏一愣:“冲浪决斗?这是什么意思?你们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杰尼大概也是因为紧张,对萧鹏解释道:“坎迪和‘狗尾巴’辛普森吵了起来,两个人用自己的冲浪板做赌注,两人同时去冲同一个巨浪,这里危险可是很大的。冲浪最基本的三条安全准则就是第一,任何时候不要把冲浪板面对来浪的方向,第二,不要在溃浪区,也就是白浪的范围,第三,就是要与其他人保持一定距离!可是你看坎迪,现在正在溃浪区,而且还和辛普森距离这么近,这特么的太危险了。”

    杰尼看来确实太紧张了,一路上话不多的他,现在道拼命地说起话来,好像说话才能平缓自己的情绪一般:“萧,你们华夏人不玩冲浪不了解,像他们现在正要去征服的大浪,如果失手,后果是非常危险的。从大浪中跌倒的感觉就像是三层的建筑物上摔下来,然后你会感觉自己被瀑布所吞没,感觉就像穿过排山倒海的瀑流,像这样的深海区如果落水,最危险的就是手脚会受到束缚,整个人像个木偶一样被冲浪板拉扯着自己的腿,毕竟所有冲浪者都会佩戴脚剩,链接脚腕和冲浪板,这样可以利用冲浪板的浮力,拯救人生命,但是同时也带来了危险。在海底被拽来拽去的时候,人的身体可能要经历许多疯狂的扭曲动作:冲浪板可能会打中人!皮带可能会损坏!甚至把人双脚缠起来!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把人冲到更深的海域里。很多冲浪爱好者都会因此受伤甚至送命!”

    萧鹏安慰道:“杰尼,别担心,坎迪不是冲浪高手么?他去挑战这样的大浪肯定是有自信的。”

    “扯淡吧兄弟!!我认识他这么多年了我再不知道他什么水平?他从没有冲过这么高的浪,他这简直就是特么的找死。他有自信?他有个见鬼的自信!”杰尼怒骂道。

    萧鹏不解的问道:“既然冲浪这么危险,那你们为什么还要冲浪呢?”

    杰尼听到这个问题时,脸色倒挂满了骄傲:“这是一种时尚的极限运动,追求的就是这种生死之间的刺激,这不是你们这些保守的华夏人可以理解的。。。。。哦谢特!”

    杰尼和萧鹏聊天的时候,还不忘记盯着海岸,他的话没说完,坎迪已经被巨浪给吞没了。。。。。。

    ps:感谢书友书友29387353、师飛轩辕、安基陶瓷林的月票打赏。昨天拉肚子闹到天亮,更新有点晚,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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