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你丫的是个惯贼吧?”(1/2)
作者:发情的野猪
    这道理就好像去步行街砍价一样:“老板,这衣服多少钱?”

    “一百。”

    “一百太贵了,十块吧。”

    “十块钱我连运费都亏给你了,最少五十。”

    “十五卖不卖?不卖我就到别家去看看了……”

    “十五也太少了……唉算了算了,看在你这么有诚意的份上,我也不赚你的钱了……添五块凑个整吧,二十块钱你拿走!”

    “成交!”

    你看,皆大欢喜……

    如今的三成,也是“皆大欢喜”的结果。

    又喝了几杯,大神探急着要将白河方才那一番关于如何管理江湖中人的方案呈交给圣后,便告辞离去了。

    而送走大神探之后,白河突然“哇哈哈哈哈”的一声狂笑,真的笑成了个傻逼。

    尤其是当他想起大神探临走前说的那一句:“待老夫禀明圣后之后,很快就会有正式的任命文书颁发下来。到那时候,你白河就是名正言顺的、圣后册封的大周酒厂总监造了,官拜七品!”之后,他更是笑成了大傻逼。

    诚然,从字面上来看,朝廷的确是占足了便宜。

    以这白酒的神奇,将来的利润是不可限量的,朝廷只是让白河挂个“国有”的名,送他一个七品芝麻官——还是挂名的那种,连俸禄都没有,就可以平白分得三成利润,连一个铜板的成本都不用出,而且一拿就是“永远”,何乐而不为?

    你说李元芳?——“切!老夫正愁着找什么由头把那刺头踢走呢……”

    然而,在白河看来,自己就真的吃亏了吗?

    并不!

    国有企业,这是什么概念啊?咱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国酒茅台,懂吧?茅台的一开始就是一个小酒坊,可是后来呢?厂长是正儿八经的副省级,放在这个时代,那就是妥妥的封疆大吏一枚!

    同理,如今圣后当然是不可能一开始就给个“封疆大吏”白河做的了,但是日后呢?

    白河只付出了三成利润的代价,就一举拿下了一个发展潜力远比国酒茅台还要高得多的“大周酒厂”的终!身!制!总!监!造!一职,还附送历史名人李元芳一枚,这是多划算的买卖啊!

    在这个时代,白酒根本就没有任何的竞争对手可言,它日后在市场上引起的动荡,是远远超出任何人预测的,它所带来的利益,也是任何人都无法想象的,相对而言,“总监造”这三个字的含金量当然也随之而水涨船高了。

    好,你说未来太远,那咱就说眼前的——安全。

    正所谓大树下好乘凉,如今酒厂靠上了圣后这棵大树,就远比十个林家还要靠谱多了——谁敢动我大周酒厂,那就是抢圣后的钱,到时候大帽子一扣,我就问你怕不怕!

    总而言之,好处是多到数之不尽的。别说只是让出三成利润而已了,就算白河和兰家只占其中一成,其他全归国家所有,那也足够撑到他吐了好吗!

    三成利润?呵呵,洒洒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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