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6章 国会纵火案(1/1)
作者:黄油烤馒头
    “这可真叫人期待啊。”

    坐在办公室内的埃德尔正拿着一份从德国发来的电报,自言自语着。没错从德国发来的电报称,一名叫马里努斯·凡·德尔·卢贝的荷兰共产党人放火烧了国会,而德国政府在调查后称其幕后主使者是德国共产党。

    与原时空一样,在1933年2月27日22点,柏林消防队接到消息,国会大厦发生火灾。直到23点30分,大火才被扑灭。经过消防员和警察对大火现场的检查,发现了20捆未烧尽的纵火燃料和一个赤裸的冻得哆嗦的男人,这个人名叫马里努斯·凡·德尔·卢贝,是荷兰共产党人,一个失业的建筑工人,在此前不久才到德国。

    而而拥有后世记忆的埃德尔对此却知道,这不过是希特勒为了兑现自己上台的承诺。因为其上台之前与容克之前有过约定,需要对主要威胁共产党进行清除。而实际上这场国会纵火案幕后主使者是谁不重要,甚至可能是个人行为也不重要,新上台的希特勒需要共产党人成为主使者才是关键。

    另一方面,上台的**党对于对于阻挠自己的共产党早就心生怨气。

    尽管希特勒成功担任总理,不过在掌权6个星期后,其领导的褐色革命的命运依然是个问号。普鲁士政府被紧急解散,在其他州内引起了严重的关切。

    2月中旬,戈林对普鲁士警察进行了激烈的清洗,把他不信任的人全部清洗了出去。他下令其警察部队,“不惜一切代价,取缔与冲锋队、党卫国和国防军有敌对情绪的任何事物。因为这些组织里有着对国家最具有建设性的人们……警察的职责是要协助做好任何形式的国家社会主义的宣传。”

    接着,他又发表文告,大意说,“对敌视国家的各种组织”,警察应果敢地采取行动,并可随时动用武器。如果“失职”,他们便会受到惩罚。这是在向共产党人、马克思主义者和他们的同情者公开宣战。

    与普鲁士一样,7个较小的州已在政治上就范,但较大的州——包括国家社会主义的发源地巴伐利亚在内——却拒绝向希特勒政府屈服。与此同时,共产党人又号召群众起来抗拒**。

    2月21日,《红色战士联盟》又煽动“青年无产者”去解除党卫军和冲锋队的武装。“在未来的红军中,每个同志都是指挥官!这是我们向苏联红军战士所作的誓言。无论是机枪、手枪还是监狱,都破坏不了我们的斗争。我们是明天的主人!”

    几天后,共产党的官方喉舌《红色水手》公开号召采取暴力行动:“工人们,进入工事吧!朝着胜利前进!子弹上膛!拉开手榴弹的导火索!”

    这些革命的号召可能纯属口号,但戈林却认真加以对待——或行动。他于2月24日袭击了柏林的“卡尔·李卜克内西大楼”。官方公告说,警察抄到了共产党的起义计划。2月26日晚,哈努森预言,这次革命,将爆发为战火。

    而在气氛如此紧张的时候,于2月27日发生的国会纵火案立刻让**党神经紧绷。

    据说希特勒望见提埃加登上空一起通红,便喊道:“是共产党干的!”

    喊完,他便与戈培尔一起奔赴失火现场去了。到现场后,他们在仍冒火的大厦内找到了戈林。

    随后内阁各部长、官员及其他要员(包括柏林市长,奥威王子,警察局长和英国大使)都陆续前来。负责进行初步调查的人走了进来。

    普鲁士内政部政警主任鲁道夫·狄尔斯向元首和戈林报告说,纵火者是个荷兰人,名叫范·德·卢勃,已在国会大厦内找到——他光着半身。一个审问者愤然地喊道:“你为什么这样做?”

    这个激进青年回答道:“为了抗议。”

    不过对于他的话,**党并不相信。

    戈林就就说道。“这是共产党起义的开端。一分钟也不能浪费……”

    希特勒则说道:“给他们一点颜色瞧瞧!谁敢阻挡我们就把他打倒!”

    由于激动,他涨红了脸,“德国人民长起来太软弱了。当官的共产党个个都得枪毙。当代表的共产党今晚通通得吊死。共产党的朋友要全部关起来。这也适用于社会民主党和Reichsba-ner(国家害虫)!”

    同时戈林也在对为普鲁士之官方报纸写报道的人大发雷霆。草稿只有20行,只提到一个纵火者。戈林草草地看上一眼便喊道:“全是胡说八道!作为警事报告,这也许是不错的,但它不是我心目中的公报,一点也不是!”

    他抓起一支蓝铅笔,把100磅引火材料改成1000磅。作者反驳说,一个人是扛不动这么重的。戈林反唇相讥道:“没有不可能的。为什么要说只有一个人?有10个甚至20个人呢!你难道不明白正在发生的事情吗?这是共产党起义的信号!”

    戈林重写了公报,指出范·德·卢勃的同谋是国会议员里的两个共产党。原作者要求他签字,因为这不是一份正式报告而是一份政治文件。“只有你正式签字”,他说,“由我交给新闻社,他们才肯接受。”

    戈林勉强在上面画了个大写G.(”戈林”之第一个字母——译注)。此时,所有警方电台都在呼叫,要抓国会里的共产党议员,以及省议会和市议会里的共产党议员。对共产党官员也要捉拿,所有赤色报纸一律封闭。

    而在内阁会议中,希特勒宣称,目前的危机迫使我们“要毫不留情地”与共产党“算帐”,“且不要依靠法律”。所以,他便建议,通过一项保护国家使之不遭“红”害的紧急法令,但必须使它听来纯属防御性质的,且不能太惹人注目。同时他只是轻描淡写地提一提,“这是个特殊措施,目的在于保护德国人民的文献资料。”

    然而,弗兰克将草稿宣读后,人们明显地发现这道法令已将一个民主社会所能给予人们的权利大部分取消了。首先,它取消了魏玛宪法所赋予的公民自由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家庭的神圣不可侵犯,通信和电话谈话秘密,集会结社自由,以及私人财产不可侵犯等等。

    接着,它又授权德国内政部长可暂时控制那些无力维持秩序的州政府。没有一个部长反对剥夺公民权。唯有巴本提出,干预各州的事务,将会种下深仇大恨,尤其是在巴伐利亚州。巴本的异议也是一瞬即逝。他同样只作了一点小小修改——有名无实的修改。

    当晚,希特勒与他一同晋见兴登堡。元首辩解说,为了镇压红色革命,这道法令是有必要制定的。巴本和梅斯纳未发表意见,总统于是便签字画押。

    于是,《国家紧急法》便代替了保守派所梦寐以求的军事措施,由内阁掌握在军事专政情形下一般只授给总司令的权力。表面上,这些权力并不可怕,因为内阁里占压倒优势的并不是国社党。法令是通过了,但时间之仓促以及感情之强烈,竟使人们谁也搞不清取消公民权,而不是像先前的总理一样减少公民权的主意究竟是谁出的。

    尔后所采取的旨在镇压一次不存在的叛乱的紧急措施,结果却成了希特勒取得一切权力的道路上的一次跃进。一车又一车的冲锋队和党卫军匆忙宣誓,成了警察的辅助力量,协助他们维护紧急法令的实施。

    他们突如起来,冲进早已掌握的共产党的房间和酒馆,一车车地将他们投进监狱或地下审问室。被正规警察拘留的共产党人和社会民主党就有3000多。飞机场,码头等地受到严格监视;火车则在边界上遭到搜查。

    这次的抓捕行动,造成包括德国共产党领袖恩斯特·台尔曼的1.8万名德国共产党人被捕入狱。

    而且在随后3月5日的议会选举中,**党赢得了44%的席位,但仍然没有能达到2/3的多数。其中国家人民党和希特勒站在一起,他们共占52%的席位。如此希特勒基本达到大权在握的地步。

    而这次国会纵火案是谁干的并不重要,不过**党和容克等保守势力共同将共产党连根拔除才是关键。初掌权利的希特勒对此玩的贼溜,完全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这让埃德尔看的是叹为观止。而不外乎在二战爆发前,有报纸将其称为二十世纪初最伟大的政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