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章 土地使用制度(2/2)
作者:好梦永远不醒

    这种私有房产虽然也只有土地的使用权,但华夏国不会允许强拆的存在。

    只不过私人占用的土地,必须按照当年度周围半径五百米范围内,所有在用土地的平均价格,向国资部缴纳土地使用费。

    半径五百米范围的设定,可以防止国资部随意定价,甚至以高额的土地使用费给私产所有者施压,来变相达到强拆私有房产的情况。

    所有在用土地的平均使用费价格,并不是由你国资部说了算,而是以这个范围内的实际使用费收入除以缴纳了土地使用费的总面积来计算。

    比如说在竞价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时,每平方米一年的土地使用费是一元华夏币,某人使用的土地面积是两百个平方,则其当年的土地使用费是两百元华夏币。

    如果该土地周围半径五百米范围内的土地,当年都没有其他人使用。

    那么在第二年的时候,该人用于建造房屋的两百平方米土地的使用费,就应该是两百华夏币除以两百平方米的总面积,再乘以两百平方米的使用面积,结果仍然是两百元华夏币。

    如果该范围内的土地竞价上涨,则会使得原有使用者来年的土地使用费上涨。

    如果你觉得自己使用的那块土地不值那个价格,可以选择放弃。

    或者在没有竞争者的情况下,用较低的使用费租用一年相邻地块,来拉低来年的使用费。

    华夏国用于私人使用的土地,竞价基础是按照全国范围内私人使用土地价格,在最高价和最低价之间划分出十个价格区间。

    去掉最高和最低的价格区间后,按照中间八个区间价格的中位数来确定。

    这样的确定方式可以避免恶意抬高或降低土地使用价格。

    过高的土地使用价格会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的所有人转嫁成本,只不过有的转移链短,有的转移链长而已。

    比如说一个有钱人花了很多钱取得了一块土地的使用权,他每年都需要缴纳同样的费用。

    但有钱人付出的这些钱并不是平白无故产生的,而是需要向社会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来获得。

    那么他的这些开支就会通过他的产品或者服务来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而分担了额外支出的消费者由于生活开支增加,又只能通过提高自己的产品或服务价格来保证自己的消费。

    在没有形成自由竞争的社会里,这样的传递方式还会让额外支出一级一级的放大,导致整个社会付出的代价是最初转嫁数额的数倍甚至数十倍。

    比如说肉价长了一块,那么所有与肉制品有关的产品都会上涨。

    肉都涨了一块,我这荤菜涨一块不算过份吧?

    可你哪个炒菜会用到一斤肉,甚至还可能减少正常的用肉量,而这些却恰恰是大家容易忽略的东西。

    一个没有建立起完善诚信制度的社会,所有人都会利用大家容易忽略的信息来获得不合理的利润,也是人人互害的根本原因。

    所以说别以为社会中某一领域产品或服务价格的变动与你无关,只要你还需要从这个社会中获得产品和服务,你就是利益相关者,只不过是影响的大小程度不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