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1章 花明柳暗(1/2)
作者:好梦永远不醒
    原来,这公司的保证金还有这样一种用途。

    特区的这个系统,甚至已经把本该公司管理的一些工作都接管了过去。

    表面上看,是特区的管理者管得过宽。

    可仔细一想,他们这样的做法,可以预防很多在国内企业里常见内部矛盾的发生。

    而这些企业的内部矛盾,又往往是社会群体事件的导火索。

    就像自己一样,如果经过多次工程转手的上级承包商,有这样一个保证金制度的限制,哪有可能出现拿不到工钱的事情。

    虽说自己为了讲诚信,用自己的所有财产,把手下兄弟们的工钱都付清了,但这样的代价,对自己的家庭来说却是太大了点。

    李建所经历的事情已经太多,挣得到钱的时候,作为一个领路人,你是他们的恩人。

    一旦某一项工程拿不到钱,你就是他们的罪人。

    可每一个人都不可能保证,自己作出的每一项选择都是正确的。

    所以,每一个人,都陷在这样一个恩怨交织的人情怪圈里,恩中有怨,怨中有恩,让人无法自拔。

    如果按照特区建立公司的制度,公司所有注册成员都对公司的运转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不是将责任完全压在一个领头人的身上。

    这样的话,承接任何一样工程任务,都是经过大家集体决策的结果。

    该负多大责任就负多大的责任,责任上限以保证金的多少为限,这才是真正的有限责任公司。

    “不过,每个注册成员的注册保证金数额不等,在工程结束之后,所得的收益又该怎么分配呢?”

    李涛说:“从现在已经建立的几个公司的运转情况来看,他们都使用了平台默认的利益分配方案。”

    “平台还有默认的利益分配方案吗?”

    “对呀,为了让公司专注于经营,特区的平台免费为大家提供了一套利益分配方案。

    在这套方案中,是以个人注册保证金占公司总注册保证金金额的百分比,来进行公司利益分配的。

    你的保证金占公司总保证金的比例越高,分配收益的时候,收益也越高。

    而且,在公司收益到账之后,所有成员应得的份额,会自动打入对应的个人账户。

    这样的分配方案,体现了责任与收益的正比关系,所以很容易得到大家的认可。”

    “以保证金的多少来决定公司利益的分配,对于一些普通的工作来说,确实也很公平。

    不过,建筑行业有些特殊,一些岗位对个人素质和职业能力的要求很高,而另一些工作岗位对工人的要求又很低。

    不同岗位之间的差距很大,不一样的付出,收益却是按保证金的多少来分配,这好像有点不太合理吧?”

    李涛说:“我想你应该是把公司的收益和个人收益混淆了。

    一个工程结束之后,除去材料、人工和其它支出之后的收入,才是公司的收益。

    如果公司的注册成员同时也参加公司的工程建设,他应得的工资收入是以他的工作岗位来决定的。

    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收益分配内容,一个是资本分配原则,而另一个是劳动力分配原则。

    两者之间互相并不交叉,也就并不存在你所说的那种不合理的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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