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九章 难忘(1/1)
作者:王府十一少
    进化生物学家罗宾·邓巴把八卦定义为一种有助于在大群体内维系感情的手段。如果没有八卦,社会就会分裂成为一个个纹身摩托车手组成的野蛮小帮派,为了最后几罐金枪鱼罐头打得死去活来。

    我是一名婚礼策划师,给每对新人策划出各种各样的婚礼,或许有些人认为这种行业并不是好行业,但有句话不是说,三十六行,行行出状元。我信奉这个,所以我努力把我这一行做到尽善尽美,这是我的原则,也是我的人生追求。再者,现在对我来说,只要挣钱干什么都行。

    曾经也跟许多许多年轻人有过相同的梦想,梦想总是很美好的,但现实又不可避免无处可逃地把梦想挤得粉碎,时间久了,才知道,在现实面前,梦想几乎无处容身。终于明白,现实就是为了粉碎梦想而生的。所以也叫做生活。

    有一天我突然发现,原来我策划的不是婚礼,而是人生,就像每一对找我给他们策划婚礼的新人,在他们身上都有一个人生。好的,坏的,幸运的,倒霉的,一个个交织成一块庞大的生活网状,演绎成一场盛大的联欢晚会。

    李明智是我的发小,从小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伙伴,他说过当他结婚的时候一定让我给他做婚礼策划和婚礼司仪,虽然我选择做这一行业都是他带出来的,他的经验和水平比我高一层,但是大家都知道一个好的理发师,技术再高也不能给自己理出好发型。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想要结婚的对象是沈瑞。

    沈瑞是我们的同学,从初中开始,明智就一直暗恋着沈瑞,只是因为外表的平凡和瘦小的身躯使得他在沈瑞面前总是提不起太多的勇气,没有表白,更没有暗示,只有深埋在内心深处独自忧伤的单恋。

    我知道明智的心情,但是我没有帮他,因为我也喜欢沈瑞,就像明智说的那样,沈瑞拥有着天使般的面孔和一颗善良的心,在她面前我们总是会不由自主地心跳加快,这个时候我们总是想让心跳停下来,当然我们也很清楚,如果心跳真的完全停下来,那我们也就嗝屁了。

    我想说的是,时间静止住,这样可以更加投入地享受那种只有她能带来的愉快。奇怪的是,我从来不把明智当成是我的情敌,因为感情太深的缘故,我还偷偷想过主动退出,成全他们的好事。但是事情总是预料不到的,高中的时候,沈瑞有了第一个男朋友,不是明智,当然也不是我。是一个长的很标致,用女生花痴的话说就是:哇塞,帅呆了。可是我看他并没有那么好看,不就是眼睛大大的,皮肤白白的,鼻子挺挺的吗?但似乎现在的女生普遍都开始喜欢这种类型了。

    明智知道后,晚上把我叫出去,在教学楼顶楼天台上买醉。风,狂吹不止,夜,无比深沉。仿佛了解此刻我们的心情一样,营造出暗黑的气氛。当啤酒的气息充斥在空气中时,我们已经烂醉如泥,那晚,明智边喝边哭,边哭边说,向我透露了他内心中一直埋藏的想法,那么伤心,那么决裂,就像一块泡沫滴上了劣质的指甲油,然后开始腐蚀,冒着泡,噼里啪啦地,最后只剩下满目苍穹。

    我似乎很理解他的心情,因为我同样承受着跟他一样的遭遇,只是我并没有像他那样,完全借助着酒劲来发泄心中的憋屈,我一直仰望着天上的星星,一闪一闪。似乎很远,却又很近,若即若离,宛如我和沈瑞。耳边是明智不停地诉苦,眼前是绚丽夺目又有点眩晕的闪星,这一刻,我的心中却是无比的平静,突然之间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也许我并不喜欢沈瑞,只是因为从小到大不服输的性格,让我知道明智喜欢沈瑞之后,心中不自然地萌发出一种竞争的念头,就像我们从小一直做的争斗一样,每件事总是要分出一个胜负来,而现在,我们都输了,输的很彻底,不然也不会烂醉如泥。

    第二天,我们都没有去上课,不是不想去,而是去不了,由于前天晚上喝的酒太多,以至于在天台上睡到第二天下午才醒,不是自然醒,是被雨水浇醒的,倾盆大雨,很配合的老天爷。我的衣服湿透了,看看明智,他比我更惨,不仅衣服湿透了,因为喝的比我多,没有醒过来,整个人都泡在肮脏的雨水中,像个乞丐一样。我叫了叫他,叫不醒,只好拖着他下了顶楼天台,回到了宿舍。从那以后,明智开始颓废,每天借酒消愁,借烟消沉,上课没有一点精神,总是爬在课桌上睡觉,下课也没有精神,照样爬在课桌上睡觉,似乎整个世界突然跟他没有了一点关系。他每天除了放学跑出去喝酒和躲在厕所抽烟之外,几乎没有其他事可做。

    而我跟他不一样,我很快从我自己想象的失恋中爬了出来,没有借助酒,也没有借助烟,只是突然之间明白了,沈瑞对我来说,并不是我的整个世界,也不是我的生命,不管她是我的恋人还是朋友或者同学,我的地球照样会转下去。所以我很快地就可以和沈瑞正常地交往,以同学的身份。

    可是明智不行,他爱得太深,或者说他暗恋和单恋得太执着,以至于他不知道出口在哪里,只能在那个昏暗的小屋子里不停地碰壁,就像失去了翅膀的天使,再怎么努力,也飞不起来。对于明智这种情况,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除了眼睁睁地看着,还是眼睁睁地看着。

    劝是肯定劝过,但是不管用,对他来说,唯一可以治疗他的就是沈瑞,我说的是沈瑞对他的态度。这一点很难办到,因为沈瑞的男朋友对她很好,而沈瑞本身也像初次接触爱情的小女生一样,沉浸在所谓的感情里无法自拔,就像明智在失恋中无法自拔一样,只是两个人不在同一个世界里。

    不在同一个世界,多么可笑的一句话,现在社会的流行趋势渐渐演变成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可明智和沈瑞之间的距离却越来越远。虽然两个人还是在一个高中一个班级,但是心与心之间的距离却已经拉的无限长。

    颓废,年少的颓废,颓废的年少,让明智看上去过早的成熟,在本该年少轻狂的时候显得是那么的沧桑,原来爱情可以改变一个人,苦恋更可以改变一个人的脾性。高二的明智终于忍受不住每天思念的人却在他眼前跟其他的男生甜甜蜜蜜,这对他是一种无言的折磨,不停地撞击着他越来越脆弱的心田,他决定退学。

    当他把这个想法跟我说起的时候,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我一直以为他是一个坚强的人,至少是一个理智的人,不会轻易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然而现在我却不得不重新审视我对他的理解,或者应该说我不得不重新审视所谓爱情的超魔力,不管是好的一方面,还是坏的一方面。明智的决定,让我突然开始怀疑爱情的纯洁,连之前一直幻想的属于自己的美好爱情,这时候也变得那么苍白和无力。

    那时候的我其实根本不懂什么狗屁的爱情,在我仅限的思想中友情是摆在第一位的,亲情和爱情始终是跟随在友情之后,或许有人会问,为什么?因为在我,只有友情可以伴随着我,其他的两样对于我来说,完全是一种奢侈。我是一个孤儿,从有印象开始只记得孤儿院的老师和身边一个比一个孤独的孩子,我们相依相靠,相依为命。虽然我们还是小孩,但是在内心里面我们都知道,我们是一群被抛弃的人儿。

    那种孤单感和渴望拥抱的心情没有人能够理解,我们只会埋在心里等着被发掘,我们也只能埋在心里,谁又能看到我们眼中的那种孤独,那种为了一个拥抱可以付出一切的渴望,在我们小小的心里已经生根发芽,深深地扎在我们软弱的心脏里。

    孤儿院三年的生活让我养成了独立的性格,不管做什么事都必须自己动手,也终于彻底地明白一个道理,自食其力,丰衣足食。这八个字是冰冰告诉我的,冰冰跟我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里闪烁着异样的光彩,仿佛看到了天边飘过来一朵喜欢的云彩,然后憧憬,然后陶醉。当时我只知道冰冰的心里一定埋藏着她不愿意说出来的忧伤,虽然我知道孤儿院的每一个孤儿内心里都有一种忧伤,但是我最想知道的还是冰冰的忧伤。

    每个人都会有一种忧伤,或者是轻松的,或者艰难的,或者是美好的,或者是难忘的,但总归带着一点忧伤。冰冰的与众不同让我感到非常的熟悉,因为我在孤儿院就被当成是另类,大家说的好听点,就是一个有个性的孩子,说难听点,就是不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