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酒吧(1/2)
作者:录事者
    打发了讨厌的跟屁虫,林飞宇又重新回到了街上继续转悠。

    他当然不觉得这么简单的恐吓真的就会吓走神盾让他们不再来烦自己,恰恰相反,他刚刚所做的正是为了从神盾那儿吸引到更多的注意力,因为他确实需要一个跟尼克·弗瑞坐下来面对面谈话的机会。

    神盾还会来找他的,现在他只需要等着就好。

    不过在此之前,他还需要一个能休息睡觉的地方——至少得比公园里的长椅强些。

    林飞宇在附近布鲁姆大街和斯坦诺街交界处的一间酒吧门前停下了脚步,破旧的招牌挂在木制的门板上方,霓虹的字母上留着个缺口。

    木门被从内部推开了,一个挺着大肚子的醉鬼歪歪扭扭地从里面走了出来,脚步一晃一晃,那模样看起来似乎没法成功抵达下一条街了。他嘴里含糊不清地嘟哝着些什么,林飞宇没大听清,但估摸着也许是“我还能喝”一类的话吧。

    林飞宇侧头想了想,拉开门走了进去。

    他对酒精不感兴趣,但吸引了他的是门外橱窗上贴着的招聘启示。告示上说酒吧招聘一名打杂的员工,包吃包住薪水面谈。

    其实薪水倒是无所谓,林飞宇主要看中了“包吃包住”那一条,这能暂时解决他当下的问题。

    酒吧里光线昏暗,酒气一进门便扑面而来。酒客们在吧台前高声喧哗,酒吧内一片嘈杂,有如群魔乱舞。

    虽然这会儿已经是清晨七点,阳光已经洒满了门外的人行道,但对这个点还泡在这儿的人来说可能早上和晚上差别也不是很大。

    吧台后面没人,可能老板只是暂时不在。于是林飞宇便在吧台前找个位置坐下了,目光漫无目的地环顾的同时等着老板回来。

    然后他不经意地瞥见了吧台一旁被三个精壮男子围在中间的一个女孩。

    那仨男人属于那种走在街上你一眼就能看出不是善类的类型,穿着黑色的无袖皮夹,裸露的胳膊上满是肌肉疙瘩,脖子上挂着亮闪闪的吊饰,身上各印着纹身。那女孩长相颇为精致耐看,皮肤雪白,但却似乎并不是那种特别在意自身形象的类型。她套着黑色的夹克,穿着牛仔裤,脚上蹬着黑色皮靴,打扮看起来颇有那么些男性化。

    三个肌肉男明显不怀好意地将她围在中间,她却看起来并不如何慌乱,只是有些不耐烦。

    “你真厉害,小姐,我从没见过像你这样能喝的女孩。”一个男人坏笑地说着,粗糙的手不自觉地顺着她的肩膀爬了上去,却只被她粗鲁地耸肩抖了下来。

    女孩不理会他们,倒满了一杯香槟一饮而尽。

    “说句话嘛,小姐。”另一男人说着,十分不自觉地撩起了她一缕乌黑的秀发,“总是我们在这儿干说很无趣啊。”

    女孩一掌将他的手拍开,没好气道:“那就闭嘴。”

    “哈,脾气还挺大。”三个男人相视哄笑,“但我喜欢。”

    女孩重重地把杯子拍在了吧台上,吓得三个男人都是一惊。

    “我说了,我只是来找个人——既然你们什么都不知道就滚一边去。”女孩不耐烦地道,“一大早就在这里吵吵嚷嚷,像苍蝇一样的烦死了。”

    三个男人相互对视,接着一人捅了捅另一人胳膊肘:“大哥,她说你烦,还说你像苍蝇诶。”

    “一个暴脾气的妞。”那被称作大哥的男人笑了,“我跟你们说,不是我吹嘘,对付这种脾气的女人我也有办法。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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