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人民的名义欧阳菁3(2/2)
作者:西永

    官场老油条,能力倒是够了,但热血早就没了。

    因而靠老油条去整顿官场,是没什么效果的。

    只有初入官场的新人,尤其是从底层上来的状元,才是整顿官场的合格人选。

    ——

    由此,杨丹还联想到李达康。

    李达康,是原剧中塑造的一心为公的榜样级人物。

    但是,李达康的身边,既有丁义珍,还有欧阳菁。

    以前看剧的时候,杨丹就有些疑惑:李达康为什么没有发现?

    现在,杨丹知道答案了。

    在李达康的概念里,根本就没有贪污这个词。

    李达康,不是初入官场的状元式人物,而是办事能力极强的老人。

    他关注的是办事,而不是找茬。

    所以,李达康发现不了身边的贪腐现象。

    当然,找茬式的廉政建设也是非常重要的。只不过,这种事,让林华华、陈群芳、“龙套小同志”这样的热血青年去办就可以了。

    也难怪原剧里面的反贪干警都是年轻人。

    ——

    回过头来,杨丹再次确认。

    前面站立的“龙套小同志”,就是那种业务能力极差,但又极富热血之人。

    确认之后,杨丹不禁有些庆幸。

    幸好没决定驱车强行冲关。

    前面的“龙套小同志”,由于热血,绝对是不怕死的。

    人在前方的时候,冲关,“热血龙套小同志”肯定不会让开。

    结果是被撞死。

    人在侧面,避过车头的时候,冲关,“热血龙套小同志”绝对会攀爬汽车。

    结果多半还是死。

    好了,接下来又怎么办呢?

    在知道“龙套小同志”业务能力极差之后,杨丹表示,好办。

    ——

    杨丹侧过身子,打开副驾座车门。

    “龙套小同志”本来想要走向驾驶座旁,见此情形,改变方向,最后上了越野车的副驾座,坐下,关车门。

    “你是谁?”杨丹问。

    “我是检察院的!”“龙套小同志”出示证件。

    出示证件的动作,仅仅表明手中有证件;并不足以让对面的人看清楚。

    “你要上哪儿?”杨丹再问。

    “当然是回检察院了!”“龙套小同志”傲然回答。

    “不好意思,不顺路,”杨丹说,“你下车吧,我不载你。”

    “这可由不得你了欧阳菁!你还是乖乖的跟我走吧!”“龙套小同志”习惯性放狠话了。

    杨丹故意上下打量了一下“龙套小同志”,说:“你刚才说,你是检察院的?”

    “龙套小同志”生气地再次拿出证件:“要不要再看一遍啊?”

    杨丹等对方说完,再停了两秒,才说:“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怎么着,也算执法者吧,怎么会有你这种‘乖乖的跟我走’的土匪行径?”

    “欧阳菁,你给我放老实点!”“龙套小同志”急了,“我这是传唤,不是绑架!”

    “哦,传唤哪!”杨丹说,“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你的传唤证呢?”

    “龙套小同志”懵了,不就是抓个人嘛,还需要传唤证?

    “你该不会改口说成拘留吧?”杨丹又说,“如果你有拘留证的话,倒也可以改口。”

    “我这是……对你施行强制措施!”“龙套小同志”终于找到理由。这理由,还是从电视上看的。

    杨丹说:“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强制措施一般分为以下五类: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你是要施行哪种强制措施呢?”

    ——

    很显然,此时不属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只能在拘传、拘留和逮捕中间选一个。

    但传唤(也就是拘传)和拘留,刚才已经被杨丹用话堵死了。

    难道要回答是逮捕?难道逮捕就不需要逮捕证?

    “龙套小同志”冷汗下来了。

    “这些法律规定,网上到处都有。打开手机上网搜搜,看看我有没有瞎编。”杨丹这串话,力道虽弱,但说不定会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哼,‘乖乖的跟我走’!执法者犯法,罪加一等!”继续轰击,不能让对方有从容思考的时间。

    “下去,我懒得跟你计较!”暴击,外加一个小甜枣。

    于是乎,没有名字的“龙套小同志”灰溜溜地下车了。

    杨丹一踩油门,嘴里还轻轻喊了一声“驾!”很快就驶出了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