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日常(1/1)
作者:金水生
    三人沿着河边的大道上,苏七牵着李信走在前面,崔九走在后面。

    离开苗寨大约有十多里地,苏七停了下来,打破了沉默:“九哥,对不起,让你担心了。”

    崔九一怔,随后“呵呵”一笑,摇头道:“七嫂,还跟我老九客气啊。”

    崔九在外人面前都是称“李夫人”、“李家娘子”,私下一般喊“七嫂”。苏七对崔九称呼她什么都无所谓,他是她的救命恩人,一直在这里保护了她跟李信好几年,对他是充满了感激。

    李信再也忍不住了,早就想问问苏七,为什么到苗寨来。

    三人边走着,苏七简单的说了情况,只是很多细节没讲,比如谢海的自白、下跪、以死相逼等,这些狗血的内容,苏七自己想想都不好意思,怎么说出口。

    大体的情况崔九和李信已经清楚,对于苏七收美秀做女儿的事情,李信没什么意见,一个失去娘的孩子,需要母爱,是正常不过的。苏七人好,又温柔,有这样的娘是李信的幸运。他李信是穿越人士,不会嫉妒多一个人分析苏七的母爱。

    苏七见李信对美秀也很喜欢,心中很高兴,觉得去苗寨惹出了一些事端,崔九还出手打伤了一些人,但认了美秀这个乖巧的女儿,还是值得的。

    三人就这样聊着到了家,苏七做了晚饭大家吃了。劳累了一天,都早早的睡觉了。

    李信一直想知道崔九到底给谢海说了什么,让他先后判若二人,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崔九要么转移话题,要么默然不语。几次下来,李信也只能作罢。

    苏七虽然也有点奇怪,但是好奇心没李信的大,她觉得这是男人间的事情,她一个妇道人家管不着,所以李信问的时候,苏七并没有帮腔。

    李信为了这个事情,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但没什么用。他想早迟会知道的,

    第二天,小丽又早早来找他了,李信顶着黑眼圈,心不甘情不愿的折腾了很久才起来。让小丽笑了很久。

    苏七给李信说,昨天答应了美秀去陪她玩,今天就不要去放牛了,去苗寨找美秀,带她玩一下。一个男子汉说话要算话的。

    小丽开始听说李信有了个妹妹,有些好奇,一直问东问西。

    等李信和小丽来到苗寨,苗寨的人通报给了谢海,不多一会儿,美秀就跑了出来。

    美秀见到李信又蹦又跳,高兴坏了。“哥哥、哥哥”直叫唤。

    小丽见到美秀跟她大差不多,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点不舒服,心想:信哥哥是我一个人,多个人出来真是讨厌。

    美秀也对小丽有点看不顺眼,她想要的是个哥哥,可不想多一个姐姐出来,吃的东西还得多分一份出来。

    李信给她们互相介绍了一下,说以后都是好朋友等云云。

    又带着两个小萝莉,到了一处很浅的河滩,抓起了螃蟹。没多久二人玩得不亦乐乎,比亲姐妹还请。

    李信靠在石头上,看着嘻嘻哈哈的小萝莉,自叹不已,穿越过来,不是放牛,就陪小萝莉玩耍,天啦,想想自己的心态是一个二十大几的成熟男人,一个优秀的设计师。别人穿越都是打怪升级、发明创造、吟诗作赋……引领时代潮流。自己只能在大山群岭中带萝莉烤叫花兔、抓螃蟹。这样下去,自己什么都不会,怎么得了?以后怎么混江湖啊……

    下午时分,李信见2个小萝莉累了,就分别送她们回家了。美秀还觉得没玩够,要明天继续玩。李信那里有时间天天陪玩,说要放牛,有机会就过来。美秀无奈只有点头,分别的时候还不忘叫李信经常过来,陪她玩,下次她会给李信好吃的。

    小丽就无所谓,住得这么近,随时都能找李信。看到美秀对李信的依恋,心里很不爽,美秀居然没说好吃的也给她,真是气死了,回来的路上唠叨过不停。

    李信送完二个话唠的小萝莉,顿觉轻松了不少。

    回到家,苏七已经准备好了练字的沙盘。

    苏七说今天第一天教他写他的名字。苏七用一根木棍在沙盘上写好“李信”二字,指着“李”对李信道:“李姓,出自于姬姓,姬姓也就是巴国的王族,他是由周武王封于巴国的。为什么出自于姬姓,具体什么原因我不是很清楚,当年听你爹说过,得姓始祖为李利,李耳为十一世。李耳也就是老子,道家始祖,是李姓的代表人物。”

    李信暗道:“后世的李姓成千上亿,原来春秋时期就有了这个姓氏啊。不说我还真不知道。”又想到李姓还建立了不少的王朝,李信觉得能姓李,也是件自豪的事。

    苏七又指着“信”字继续说道:“你爹想你做一个诚实的孩子,取了一个信字。所以希望以后你要做到,言必信,行必果。”

    李信点点头。

    苏七又道:“读书习字,我以前说过,这都是豪门世家、上层贵族才有的机会,你是李家的人,也许有一天你会回到李家,毕竟血溶于水。所以我才教你。现在你先在沙盘上练习,过段时间我让你九叔给你制作些竹简,买支毛笔,你再到竹简上练习。”

    李信知道,这个时代还没有纸。他穿越后曾经也想过,制作纸张出来发家致富,但按照他的水平,这辈子都没这可能了,放弃了不切实际的想法。

    李信拿着木棍在沙盘上练习起来。“李信”二字歪歪倒倒,真是不忍直视。想穿越前,他作为一个设计师,不知道为自己的名字设计多少版本,用笔签名的时候都有艺术家的水准了。

    现在写的字,真是比鸡爬的还不如。很多人可能有这感受,读书的时候写字不错,工作后基本上都用电脑,手机,很少写字。日子久了后,你再用笔写字,是不是发现手上的笔不听使唤了?

    字该怎么写的意识还是有,就是写出来难看得要死。李信收起玩世不恭的心态,认真起来。他明白,现在他不再是什么设计大师了,他现在只是一个八岁的小男孩,一切需要从头开始。

    他需要正真融入这个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