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73章 土地问题(1/2)
作者:雪恋1988
    虽然召唤系统再度升级,李翊再次有了十六个召唤名额,但是他并没有马上就召唤武将。他手中的人才暂时已经足够使用,而他本人也没有特别想要召唤的武将,所以就暂时把这个事情放到了一边。

    时间在忙碌中匆匆而过,很快就到了初平四年的年末,新年即将到来。

    天下大势,会因为一件特定的事情而改变,却不会因此而彻底安稳下来。

    雄主们殚精竭虑,谋士们绞尽脑汁,都在筹谋着,如何在这场因万年长公主的婚事而来的大变乱中,保障已有的,争取更多的。

    占了很大优势的河北一方同样也不轻松。

    用李翊的话来说,争鼎天下的过程,就像是一场马拉松,在开始,甚或是半程占下的优势,都不足为凭,竞争者之中的优秀之人太多,稍有放松,先前的优势就会葬送殆尽。

    因此,大将军府上下,对这个新年都没多少概念。

    公元194年正月,天子改年号为兴平,大赦天下。

    正月初六,李翊召集朝廷大吏议事,议事的主题只有一个,土地和流民。

    李翊在议事上郑重告诉与会五十多位官吏,土地改制之策必须在四月春耕之前拿出来。在这三个月里,河北只讨论此事,其它事一概不问。

    由于土地制度直接关系到国家根本,牵涉到赋税和徭役,继而又牵扯到诸多重大国策,所以讨论的范围越来越广,讨论的人也越来越多。到正月底的时候,河北诸府近百位大吏、硕儒、名士陆续赶到新都蓟城,就土地制度如何改制展开了通宵达旦的辩论。

    在华夏大地上,最早的土地制度是井田制。

    井田制始自,成熟完善于周。关于它的较早且为完备的记载当数孟子滕文公“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

    从孟子的描述中可知井田以方块为形共九百亩,由八家共用一井耕之,每家各占私田一百亩,中间一百亩为公田。经此细分之后的土地形状像“井”字,故谓之井田。

    八家需先在公田上耕作,以缴纳孟子称之为“助”的劳役地租,然后,各家才能对自家的百亩私田进行耕作。

    井田制最突出的特征便是公私田之分和劳役地租。井田制还采取了定期调整轮换份的的方式,以消除因土地肥沃程度的不同而可能导致的不公平现象。

    到了春秋中期,铁制农具和牛耕的出现使得公田之外地私田被大量开发,耕地面积日益扩大。

    贵族领主对私田的狂热追求使得公田日渐荒废,国家岁入难以为继,各国不得不改变劳役地租地税赋制度,纷纷实行“初税亩”、“相地而衰征”、“十一而税”等税制,井田制随即逐渐荒废。

    秦以“名田制”而强国。

    随着商鞅“开阡陌决裂封疆”的一系列改革,古老的井田制被彻底废除了,领主贵族的世袭土地所有特权也随之消亡,代之而起的是“名田制”。

    名田制最突出的特征是按户籍计口授田此所谓名田制地由来的同时,又按军功大小分封不同的爵位和不同数量的土地。

    国家授出的土地即成为私人占有,国家不再收回,土地可以买卖。

    按户籍授田实现了国家借用土地对农民的严密控制凡在户籍之民皆可得一定土地,也能使民休养生息从而国家安稳、税赋充足稳定。

    按军功封赏土地的制度打破了贵族的世袭特权,产生了大批的军功地主,这对当时的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地推动,秦因此国力大盛,一统六国。

    汉朝承袭了秦地制度,秦的“名田制”得以沿袭。汉文帝和汉景帝因此强国,创造了令后世艳羡不已地繁荣与昌盛。

    名田制开创了土地私有制,随着社会发展,土地买卖大量出现,土地兼并的浪潮开始冲击名田制。到了汉武帝时,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几乎到了“富者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程度。

    在这次土地兼并的狂潮中,除了普通自耕农的土地纷纷被豪强兼并外,另一类被大量兼并地土地便是军功土地。

    军功地主的子孙多半骄逸无度、难承其祖之遗风。他们或因违反国家法禁亡国陨命,或碌碌无为杂于庸保,祖上因军功所获得的土地皆被他们变卖一空。
第0573章 土地问题(2/2)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