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十里桃园(2/2)
作者:江天1573
    接下来就是茶园项目的谈判了。都里、麻冲、茶田三个乡镇的乡长和书记都来了,由于都里乡的书记暂时空缺,一共只有五个人。

    林业局苏文龙局长也是主要参与者,李东文划定“十里桃园”,有一多半是国有林场的地盘。

    看着这四万多亩的山谷地图,苏文龙意气风发,那五位乡镇的领导神情黯淡,尤其是茶田镇的那两位,这跟他们镇一寸土地关系都没有,这十万亩的指标,就去了将近一半了。

    直到张俊茹说,这片山谷,是用来种桃树的,可以不在那十万亩范围之内,几位乡镇的领导才松了一口气。

    由于涉及到国有林场,再加上国家的森林保护政策,有很多法律法规需要规避,所以谈判进展不是很顺利。

    由于李县长不断示意,谈判要快,至于林业政策嘛,能规避的尽量规避,能绕开的尽量绕开,一切以经济发展为重,谈判终于有了突破性进展。

    这片区域的国有林场内,有将近九百多棵古树,都在五十年以上的树龄,比共和国的年龄都长,这是绝对不能动的,而且要保护起来,保证一定的存活率。

    至于建国后各个时期植树造林栽种的树木,可以更换树木品种嘛,由各种杂树,统一更换成桃树,也不是不可以,但一定要保证森林覆盖率不变。

    更换树木品种,采伐下来的林木,归国有林场所有,桃花仙公司确保当年复林,保证不能造成水土流失。

    山林承租期二十年,每年每亩租金一百元。林业局的面积最后测定为两万八千三百六十亩,每年租金两百八十三万六千元。

    都里乡和麻冲乡的面积都差不多,都在一万亩上下,但涉及到一些农户,由于部分山林承包到户了,多数已经承包十多年了,就需要一次性补偿。

    其实说承包也是有点扯淡,就是靠近村里的林子,被各家各户给分了。

    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山里人家土地少,平均每人不到一亩田,怎么办,分点林子吧,还能当柴烧。

    即使不分,村民也是要上山砍柴的,还不如就分了算了。

    当然,乡里也保留了一部分林地面积,那是距离村子比较远的,砍柴都不方便的地方,就算乡里集体资产。

    这部分山林,乡里是有护林员看守的,主要是防止发生森林火灾,至于说盗伐,那几乎没有,主要是你盗伐了,也不方便运出来,勉强运出来,成本高过卖树的钱,不划算,再说了,山里的树也不值钱。

    乡里的集体林场,参照林业局的标准来执行,这两个乡的集体林场,大约也有一万亩左右,算下来,每年能有一百来万租金可收。

    这一百来万每年,绝对是意外之喜,这林场在乡里,基本是个赔钱货,每年没有产出不说,还要给护林员发工资。

    农户的补偿标准也定了下来,现有林地产物归农户自己处理,农户自己负责铲除和清理,每亩地一次性补偿两千元。这又是一大笔投入,一万亩,就是两千万元。

    都里和麻冲两个乡的领导现场表示,保证做好农户的工作。

    这个补偿标准,是李东文拍板定的,张俊茹的意见,每亩给个一千块都算高的了,一亩林地十年的产出也卖不上一千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