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南夏街头见闻(1/2)
作者:楚白
    七月二十这天,苍渊终于又有空了。

    早朝归来之后,他找到了正在房间读书的潘龙。

    “潘少侠,苍某有一事相请。”稍稍寒暄了两句,他就说,“之前少侠在江湖闯荡,涉及几桩案件。如今案件早已办妥,若是结案文书能够得到你本人的签署,此事就算圆满。不知少侠你意下如何?”

    潘龙笑着点头:“没问题,那就走吧。”

    这件事他倒也听说过,江湖中人仇怨厮杀,往往打完了就走——不走,难道等着被别人寻仇么?但朝廷可不能一走了之,相反,朝廷要负责各种清理和收尾的工作,用潘龙前世游戏影视里面的说法,叫做“洗地”。

    地要洗、尸要收,事情的来龙去脉要弄清楚。每一场江湖仇杀,最后朝廷那边都要形成一份卷宗备案。

    而如果一个江湖人想要投身官场,或者是想要表达自己对朝廷的支持,那么就有一种很直观的表态的手法——把跟自己有直接关系的那些案卷找出来,以当事者或者证人的身份审阅一下,最后填一份简单的文书。

    这份文书并不是什么“犯罪证明”或者别的用来审判他的东西,而是代表他愿意支持朝廷对案件的整理总结。或者说,代表他认可朝廷这个“秩序”。

    类似的事情,当初爷爷潘寿就任定丰镇镇尉之前,就做过一次。

    当时朝廷官员拿出了大概有一人高的卷宗,全都是他闯荡江湖期间经历的一场场厮杀。潘寿一份一份地仔细看,一份一份详细批注,一份一份写报告,花了足足两个月的时间,才把这些卷宗处理完。

    处理完这些卷宗,就意味着他是朝廷的“自己人”,算是进了体制内。从此遇到麻烦,可以向当地官府寻求帮助——至于能不能得到?能得到多少?那是另外一回事。

    当然,有得就有失,天下没有两全其美的事情。既然进了朝廷这个体系,日后再有什么恩怨厮杀,免不了事后补报告。

    大多数江湖人不怕挥刀跟人厮杀,却很怕案牍劳神,尤其是要跟成堆的卷宗打交道,更是让他们烦不胜烦。

    久而久之,除了像是当初潘寿那种想要洗白上岸投身官场的人之外,一般的江湖中人都不愿意去朝廷结算自己的那些案子。

    潘龙却没这个顾虑。

    他才闯荡江湖没几年,在朝廷也没多少案底。想必结算起来,应该也不会很麻烦。

    尤其他喜欢挂个马甲混江湖,真正以“潘龙”身份经历的案子就更少了——要是朝廷能够把他那些马甲都给拆穿了,那也算朝廷有本事,大不了他跑路就是。

    潘龙和苍渊上了马车,马车在路上不急不慢地走着,时不时被后面过去的骏马或者马车超过。

    潘龙看着那些“超车”的人,忍不住问:“苍御史,你这辆车……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苍渊有些疑惑地反问:“为什么这么问?我的车挺好的啊。”

    潘龙指了指一辆刚刚从他们后面超车过去,正大摇大摆行驶在他们的前方,而且迅速拉开距离的马车。

    苍渊皱了皱眉,说:“按照朝廷的法度,车马在城中的速度不得超过一个时辰四十里,这速度已经不慢了。寻常士兵急行军的时候,也不过就这个速度罢了。”

    “前面那辆车,一个时辰怕是已经超过六十里了吧?”

    苍渊叹了口气:“这是当年太祖时候定下的规矩,这么多年来,除了在神都城内,别的地方已经很少有人遵守这规矩了。”

    他有些无奈地说:“尤其这东南西北四卫城,城中高门大户甚多。当街纵马屡见不鲜,有司也管不了……”

    正说话间,潘龙突然纵身冲出了马车,如同一只捕捉猎物的游隼,呼啸着飞了出去,转眼冲出超过三十丈,冲到一匹不久前超过他们的骏马前面,将一个差点就要被骏马撞到的老人抱住,送到了路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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