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穿越(1/1)
作者:浅戟
    云麒门。

    迎客峰——仙家礼乐待客之地,四野峰峦叠嶂,连绵千里,可远眺青山绿水,可上承天地灵气。亭台楼阁环山而筑,仙雾萦绕,古松苍翠,鸟音花意沁人心脾,端是一处福缘宝地。

    一条碎石长阶从主峰沿迎客峰一直砌到山脚,长阶两侧是磷徇苍茂的古松,一条蜿蜒小溪淌过巨石啧啧而下,溪水清澈甘甜。

    山下是一处驿站,驿站后方是一座方圆十里的峡谷马场,马场丰草肥美,三面环山,气候十分宜人。每当吃饱了肚子,几十头膘肥骏马便会撒欢的飚风,来去迅疾,神骏至极,场面颇有万马奔腾之势。

    驿站的马夫名叫皱长笙,已年过半百,长须及胸,背脊微驼。此时正当晨曦微启,雾气漫谷,四野偶有虫鸣兽吼,马匹嘶鸣,峡谷内更显寂静。邹长笙推着一辆独轮斗车,领着一个十四五岁的杂役给马儿添加精料。精料是由豆粕、灵谷和灵药堂每月用剩的灵草根茎调配而成,再加上这些骏马的血脉传自上古时期,极通人性,凡俗所谓的千里马比之不可同日而语。

    邹长笙掏了一瓢精料撒入食槽,附近几匹骏马嘶鸣几声,奔跑过来。更远处飙风的马群闻声掉转方向紧随其后跑来,马群你挤我推抢食,好不热闹。

    邹长笙笑骂道:“这群畜生当真逍遥自在,吃饱了睡,睡饱了玩。最近仙长们不常下山,用不到这群畜生,好吃好喝的,倒是肥了不少。”

    小杂役睡眼惺忪,仿佛将醒未醒,正盯着食槽发呆。

    邹长笙照小杂役后脑勺敲了一记,高声骂道:“杵云小子,毛都没长齐,还整日里思春想些俊姑娘,你吃得着么,干活!”

    这小杂役是个孤儿,从小到处乞讨流浪,六年前邹长笙外出办事,路上发现这小子单斗群狼而不落下风,大为惊奇,便把他带回了云麒门,这几年帮了邹长笙很多忙,做事也很勤快,总算是没养错人。

    小杂役体型略显消瘦,穿一身粗麻仆衣,模样倒也俊俏,只是跟傻子一样,每日起床只知清扫马厮,给马喂料,再干些其他粗活,话都不多。其他时间便练起了《太玄剑诀》,只是其资质太差,一部云麒门最简朴的剑诀竟是连第一层都没掌握,真可谓愚笨之极。这部剑诀皱长笙年轻时只用了三年便突破第一层境界,再十五年踏入第二层。现今老了,精力有限,虽然止步于第三层境界,但相较这小子修炼了好几年都没入门,自己简直就是天赋异禀了。直到上月初某个雷雨狂啸的夜晚,这小子貌似遭了惊吓,整个人仿佛回了魂,一夜之间活了过来,剑法竟然也水到渠成的贯通了第一层,而后势如破竹,半个多月就将第二层的剑法掌握得七七八八,眼看着差个三两日便能突破第二层境界了。如此非人速度,惊得邹老汉脸都绿了,直呼怪物,还好这小子还是跟之前一样动不动就经常发呆,总算是让邹老汉找回了一点熟悉感。

    杵云疼得直裂嘴,一边捂着后脑勺一边往食槽里添料。脑子里却在劝导另一个灵魂:“小贱啊,我既然当了老大,你就得听我的,别没事只想着修仙问道什么的,再说了我们也不是那块料。这世间还有很多事情比长生不老精彩多了,比如说讨几房妻妾,买上几千亩良田,这么安安静静做个美男子不好么?”

    杵云的识海深处,盘膝坐着一个白色小人,菱角分明,摸样儿清晰可辨,长衫无风自动,与杵云生得一模一样,只是双眸失了光彩,神情木讷,如同行尸走肉一般。这个白色小人就是曾经主导这具身体的灵魂,杵云给他起了个非常有个性的外号——小贱。

    上个月初,杵云从另一个时空——地球穿越过来,顺着惊雷占据了这个身体,但是好死不死的,竟然不像穿越小说所述的那样连同原主人的灵魂也一起占据,而是共生。坑爹啊有木有!如果不想人格分裂,就得像TG战忽局部那样将两个灵魂的思想统一起来才行。于是,杵云走上了大灰狼哄骗小红帽的不归路。

    这个世界是放大了几十倍的天朝版图,疆域之辽阔,几近无穷无尽。目前有记载的疆域较大的国朝有三个,分别为西南蜀国,东北魏朝,西北唐朝,呈三足鼎立之势。

    白色小人仰起头,眼神恢复了些许光彩,问道:“本尊兄莫要骗我,我们一没有银钱,二没有本事,哪来的能力攒起这么大的基业?”

    杵云胸有成竹的笑了,大灰狼属性附体,魅力值瞬间突破天际:“作为本尊,半个月便将《太玄剑诀》修炼到第一层,如此天赋才智,难道不算本事?只要你听我的,大富大贵易如囊中取物。”

    小贱呵呵的傻笑着,起身在识海内来回踱步,似乎在幢憬妻妾成群的美好未来。识海内雾霾白茫茫一片,这些白雾乃是灵魂之力,白雾越浓郁,说明此人意识越强大。杵云身具两个灵魂,灵魂之力浓郁几如流水。穿过这片意识的汪洋,便是人体神经的中枢智珠之所在,此珠通体漆黑如墨,颜色越深思虑演算之能越发迅捷。过了好一会儿,小贱仿佛是走累了,停下开口问道:“你们那个世界真是奇妙,会飞的铁盒子竟然不用刻画任何法阵,还有能够播放影像的四方盒子、载人在地上跑的铁盒子……要是能造一辆铁盒子周游世界,倒也不错。”

    杵云伸手抚额,彻底放弃纠正,无奈道:“就算融合了我的记忆,你还是跟狗改不了吃屎一样,还在用这个世界的常识来理解飞机、电视机、汽车。你不累,我都累了。”

    小贱嘿嘿笑道:“不是不能理解,只是觉得不可思议。话说,你们那个世界真的有外星人吗?听说有些人被外星人强奸了,两个不同的物种真的能受孕吗?”

    “给我闭嘴!你这个死人妖,变态基佬。”

    “好好……有必要这么大声吗?你脑子里那种胯下长着JJ,但胸部比一般女人还大的人妖真的存在吗,你真的见过吗?”

    “造孽啊!见没见过你不知道吗?你这个死基佬TMD之前跟个傻子一样,自从融合了老子50G岛国战争艺术片的记忆,人不颠嘴不笨了。老子当年咋没发现岛国片有这功能!”

    “如果我还想修仙问道呢?”小贱问道。

    杵云迟疑片刻,忽然满脸肃穆,目光深邃,难得的一本正经起来,他望着识海内白蒙蒙不知尽头的雾霭,失神良久。目光及远,仿佛穿过了这片天地,所见所闻皆是地球上的一切,有才华成就,有朋友的欢声,有亲人的唠叨,有都市的繁华与喧嚣,也有农村的宁静与平和。唯独没有今世的无力蹉跎:“你这执念太深,都把我带进去了,好!命运让你我共处一具躯体,可谓造化弄人啊!既然苍天戏弄我们如畜口,辱之以奴役,那就让你我联手,把这鬼老天捅出个朗朗乾坤。”

    小贱激动莫名,站了起来,与杵云并肩而立,彼此都能感觉到对方所思所想,不再分你我。

    两人只是灵魂交流,旁人无法察觉。

    喂料前已经清洗过马厮,待喂完精料,便没了事情做。刚吃过早饭,不用邹长笙鞭策,杵云自觉背上长剑,打算去天珠峰练一会儿剑,趁着现在悟性灵感爆棚,赶紧巩固基础,冲击《太玄剑诀》第二层境界。

    邹长笙见杵云背负一柄锈迹斑斑的铁剑出门,嘴角抽了抽,问道:“可是要去天珠峰修炼剑法?”

    杵云点点头,望着大半个身笼罩云雾中的天珠峰,答道:“老头放心,我定会赶在午后回来干活,绝对不耽误时间。”

    邹长笙嘴巴张了张,看着杵云云淡风轻的样子,到嘴的话咽了回去。摆摆手,让杵云离去,神情分外萧瑟,仿佛苍老了几岁。这傻子莫非真不懂什么叫打击人么?天赋异禀、进步神速也就算了,特么的还勤奋得像头拉磨的犟驴,日夜勤习不缀,就差连上茅厕的时间也挤出来用。这让他这种半个身子已埋入地里混吃等死的老货如何安心度日?这小子一点尊老爱幼的情操都没有。

    杵云自是不知自己无意中开启了嘲讽大技,貌似还打出了暴击效果。

    受邹长笙鞭策,无论严寒酷暑,雷雨烈日,六年来只要有了空闲,小贱必定去天珠峰修习剑法,有时两三个时辰便收剑返回驿站,致兴时切夜不归,可谓是废寝忘食,日日都如此勤练不辍。如今杵云做了身体的老大,自然要把这些好习惯发扬光大。天珠峰上的剑意浓郁有如流水,每日感悟剑意,对剑法修炼助力非常巨大,只是这货蠢笨得到了极致也算个奇葩,得了宝山却难窥门径,竟然不能从剑意中参悟出修炼剑道的法门。

    天珠峰是中土道门埋剑之地,魔门称为妖冢,乃两百年前中土道门联手魔门决战妖物魔晟的场所,此战魔晟这尊绝世妖物虽被道魔联手诛杀,但道魔亦是死伤近半,至今仍未能恢复元气。天珠峰煞气滔天,生人靠近多半会血气不畅。道门中人喜欢剑道,身损后遗落的兵器多为剑,故而中土道门习惯将天珠峰称为道门剑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