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同学的挫折(1/1)
作者:梦之名仕
    秦玉还在四处找活干,闲下来时就看看《江山一统志》,他那个同学赵乐乐的摊子已经在兴隆街支起来了。

    一辆平板车,一张半新旧的八仙桌,两张矮脚小方桌,四个长条凳子,一个代替灶用的经过改装后的废弃酒桶,用泥巴糊住内壁,替代灶台蛮合适,这就是赵乐乐的全部装备,兴隆街的第一家面馆就这样开张了,当然,这所谓的面馆也是露天的。

    “许多年以后,当一个大富翁回首往事,会自豪的告诉人们,他的第一桶金就是在这么简陋的条件下靠卖面条赚回来的……”头一天晚上的日记上,赵乐乐是这样兴奋的写到。

    “今天是沐休之日,也是盘点的日子,这是当初开始摆摊时定下的规矩。其实不用算也知道,虽然只是短短几天的功夫,卖出去的面条就是两只手都数的过来,还谈什么赚到钱。结果就像预料的那样,我们赔了半两银子,整整半两银子。看到这个数字时我突然感到一阵放松,没有错,就是放松,我当然知道这种感觉是很不正常的,不过如果在计算前认为还会赔得更多,也就不难理解在知道赔了半两银子后为什么我的感觉会是一阵的轻松自在了,虽然这差不多是老爸一个月薪俸的四分之一。就在我们旁边摆摊的是从乡下来卖针头线脑的孙老汉,江娜和秦玉倒是和他聊得蛮投缘的,听秦玉讲那个孙老汉最多时一天挣过将近一两银子,最少时也有半两,这恰恰是我辛苦这几天后赔掉的数字。下午的时候衙门里的龚大令来过一趟,说是上边要来检查了,未来四天兴隆街上不能摆摊了。讲老实话,从前见到龚大令总是忍不住腿肚子打转,这一次却突然发现他是那么可爱,他给我们带来了福音,现在是时候停下来了。我真的是累了,什么大富翁,让它见鬼去吧。”没过几天后的有一个晚上,赵乐乐的日记里是这样写的。

    就在写完日记的第二天,赵乐乐的父亲老调重弹,再次提出要送他去乡下的事,这一次赵乐乐没有拒绝。至于秦玉,依旧游手好闲的生活,只能四处瞎逛,对于摆摊做生意,秦玉也是很有兴趣的,赵乐乐的失败并不会让他有什么负担,那个身上还有残疾的孙老汉不就干得挺好吗?

    不是每个人都愿意看到兴隆街上的人发财,也不是每个人都觉得摆摊做生意也是正当行业,衙门的人倒是愿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终究还是有红眼病人向上头告发了,还在大令们提前打了招呼,不然牢里恐怕很难装下那许多人。

    “来杯冰水吧,这么热的天,就是好人也要热坏的。放心,一杯冰水姐还是请得起的。”看见秦玉一个人闷头闷脑的蹲在路边,正在卖冰水的方茜一脸关切的走过来。

    秦玉接过冰水,不过还是照旧付了钱,交情归交情,买卖归买卖,何况有了守传讯玉简的工钱,一杯冰水他还是喝得起的。

    “年轻真是好呀,可以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喝什么就喝什么,像这样的冰水,不管天气多热,我都是喝不成了,岁月不饶人呀。”

    秦玉抬起头,说话的竟然孙老汉,虽然不能出摊,他却还是来了镇上,也难怪,像他那样处处都很讲究的人,在乡下大约也显得与人格格不入吧。因为秦玉的关系,孙老汉与老魏头现在也颇熟识了,两个都有些残疾的老人,倒是颇有不少共同语言。

    孙老汉名叫孙秉禹,今年五十五岁,常年的乡村生活,风吹日晒,让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老得多。年轻时孙秉禹大约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过着沿街摆摊叫卖的生活,身为富家子弟的他年纪轻轻就中了秀才,那会儿的他正意气风发,最大的梦想就是有一天能环游世界,对于他来说那似乎并不能算是十分遥不可及的梦想,可是家里得罪了朝中权贵,仕途于他便犹如梦幻泡影,抄家,发配,流落异乡,在对抗兽潮的战斗中左腿受了伤,医治得很不及时,留下了终身残疾,为了避祸,逃到了小鬼域岛,在乡下一躲就是很多年。

    “两个儿子都大了,要说媳妇了,人家一相,要人才有人才,要本事有本事,也都勤劳肯干,都是相中了的。再一问家庭,朝廷钦犯之后?不嫁!好说歹说两个孩子也都去上媳妇了,家里却拉下一屁股的饥荒,靠土里刨食,怕是几辈子都还不上,我年岁也大了,不图啥了,也就进城来,捣腾些针头线脑的,总要把家里拉下的饥荒都还上不是。”说起自己为什么来摆摊做生意,孙秉禹是这么说的,事实也确是如此。

    “还是你好呀,生意兴隆,倒不愧是在这兴隆街上做买卖的。乐乐可就太惨了,说起来他做的面条你也是吃过的,不也说味道相当好吗?可就是没有人愿意买,有什么办法,在这样下去,只怕赔得连裤子都要当掉。”

    “当掉?那也要当铺才行呀!”孙秉禹也不失时机的开了句玩笑,虽然上了年纪,这些年过得也颇愁苦,老爷子却并没有把年轻时的风趣幽默丢掉,“好吃的东西不见得就卖得好,首先你要知道买东西的人想买些什么,又能买些什么。就好比我自己吧,可别小看这卖针头线脑,大家都用得着,也都买得起,别看每笔生意赚不了什么钱,聚沙成塔,集腋成裘,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你想想,衣服破了,扯块布做新衣服,或是直接买新衣服,那是要花不少钱的,买些针头线脑的回来补一补,也就凑合穿了,这就是需求,有需求生意才做得成。至于你说的那个面条,我吃过,味道不差,牛肉也很大块,不过二百文钱一碗才半饱,谁吃得起?你以为现在满大街都是老爷太太吗?”

    有些事,拼命去想反而容易钻牛角尖。孙秉禹的话绝算不上高深莫测,对于秦玉却好像是醍醐灌顶一般,其实就连在一旁的方茜也看得出原因,她未必会像孙秉禹说得那么通透,却也差不了多少,就好像对于她自己来讲,一文钱一杯的冰水十分好卖,加了糖加了香精卖三文钱,就只有那些不差钱的才会光顾,只是她怎么也想不到平常看上去有些小聪明的秦玉居然在这种事上也需要别人来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