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思晦涩语言费解 忆青葱岁月携手(1/1)
作者:甲桐
    我曾憧憬成为一名大学老师,我报考大学选择专业时,云里雾里,不知道可以许我一个什么样的未来,但无论是什么专业,都应该可以成为此专业的老师吧,没有多想就继续当一名理科女生。

    大学的物理课程真不容易学,我从入学起就绷着一股劲努力学习求上进,是系里公认的“拼命三娘”。大二选修了一门计算机语言,那时听完计算机c语言的几节课后还摸不着门路不禁有些焦急,因此对舍友如玫常常念叨的计算机系的骨灰级学霸叶易就特别留意起来,于是鬼使神差地就向如玫要了他的qq账号,加他为好友,虚心求教。叶易一边在qq上耐心地讲解课程一边通过远程控制我的电脑编写并运行简单的c代码来演示,逻辑清晰,通俗易懂,我心里顿时对他好感倍增。

    之后我们一来一往的交流中也仅限于学业上的交流,直到4月1日那天,距我第一次跟他交流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傍晚时分,他在qq上发来一句:Be My Girl?。我愕然,接着他远程控制在我的电脑上运行了数百行代码呈现了几幅图:校园里,沐浴着晨光的步行街上,男生乌黑的眼眸深情地望着对面的女生,向她伸出手来;风雨中,男生一手撑伞,一手搂紧女生的肩;夕阳下,一个糟老头和一个老太婆手挽着手一起走在一眼望不到尽头的路上。那一刻,淡淡的暖溢了满怀,很老套的画面,却永远地定格在我的记忆中,至今想起,如茶香,弥漫在心中,我并不知道油然而生的好感能否称之为爱情,我甚至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心中百感交集,久久未在qq上回消息。

    宿舍熄灯后,接到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我等着你回答,愿意否?署名叶易,而此时宿舍里卧谈会如期进行着。纠结一阵,终于没忍住让宿舍姐妹们来帮我拿主意。

    “哎哟喂,你说我跟这男神帅锅同个班的,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怎么就肥水流入外人田呢,我这心可碎了一地呀!”如玫借机调侃一番,宿舍里一阵哄笑。

    “今天是愚人节哦,亲爱的舒舒,你不会整蛊我吧,故事还蛮真的。”商学院的吴晓帆冒出了一句,我听完心里咯噔一下。

    “叔叔,我还婶婶呢!”如玫紧接一句俏皮。

    “好妹妹,你就应了吧,过这村,可就没这店了。”法学院的刘乐也没放过调侃我。

    又是一阵哄笑后,我假装无奈道“一点也不好笑……!”

    我不再纠结,拿起手机回复短信:今天是4月1日,愚人节哦。发完之后,望着原本陌生现已烂熟于心的号码发呆,似是一份期许。约莫不到半盏茶的时间,看到他发来的短信:如果你说愿意,在我的世界里,对你,没有愚人节;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我就当你是愚人节里开了一句玩笑,你要是不回答,那我就当你是默许了。

    我莫名激动,回了一句:晚安。

    我暗自窃笑两下便闭上眼睛,原以为这是个兴奋到失眠的夜,却意外地睡得格外安稳,有时候,相爱就像为自己泡一杯茶一样简单。

    我和叶易第一次约会,那是确认恋爱关系的第二天,我主动约他在我晚自习之后一起在校道上走一走,男朋友是啥样我好歹瞅一眼心里有个谱,不合心意也好及时退货。与图书馆相比,教室熄灯可以晚一小时,一如往常,我伏在教室的桌上全神贯注地做课外习题,虽然心里多少有点期待与他会面,却还不至于被乱了心神。完成习题后,我不雅地伸伸懒腰,邻桌正随意翻看书本的短寸发型的帅哥,让我猝不及防,剑眉下乌黑深邃的眼眸,直挺的鼻子,棱角分明的脸庞,我忍不住多瞅了两眼,没想到竟被逮个正着,我慌忙别开头以掩饰自己的窘迫,听到耳边传来的一阵闷笑声,我竟感到忸怩不安,匆匆收拾了课桌上的书和笔便静静地走出教室,正要转动把手关上教室的门,忽然感到一股阻力,我随即放开把手,抬头一看,原来是刚才那位,比我高出一头,白色的t恤衫搭配一条咖啡色运动裤,很是干净清爽,他反手把门轻轻地带上,眼里似笑非笑,肆意地看着我,我眉头微皱,心中顿生别扭,转身就要离开。

    “严舒沁,你该不会还不认识我吧?”

    听到自己的名字,我一下子有点懵,停下了脚步,然后光明正大地打量起他来,我虽有点脸盲症,但大脑也不至于将这么一枚大帅哥给过滤掉,莫非他就是叶易?他接下来的一句话证实了我的猜测。

    “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校道上走一走了?”他唇角勾起些弧度,眼里噙着柔柔的笑意,压低了声道。

    我对着他羞涩一笑,一时之间说不出一句话来。出乎意料,为自己泡的这杯茶色泽十分吸人眼球,一种莫名的不安却在心中油然而生。

    我们无言地走在寂静的校道上,偶尔三三两两的同学走过回头多看了我们几眼。

    “我们去ECC吃点东西吧!”他先开口打破了我们之间的沉默。

    我并没有吃夜宵的习惯,本想拒绝,但此刻我似乎是想和他多呆一会,便应了一声:“好。”

    他很自然牵起我的手往那边走去,仿佛我们认识了很久一样。ECC是校园英语交流中心,此处开了一家很受欢迎的咖啡屋,这个时间点,有成双成对的情侣卿卿我我,也有三五成群的死党谈笑风生,我随意点了一杯奶茶和一份提拉米苏,后来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他都误以为我很稀饭甜品,经常请我吃蛋糕,以致于我“谈提拉米苏色变”。他静静地看着我吃,我有点食不知味,绞尽脑汁地想我到底该说些什么才好。

    “明天下午我有一场球赛,有空过来给我加油。”他再一次打破沉默。

    “嗯,明天下午的选修课可以逃,《庄子文化》。”我说道。

    我并不是一名球类运动爱好者,还有点懒,但我有点迫不及待地想领略他在运动场上的风姿。他似是来了兴致地谈及偶像巴乔,卡卡,还有当红炸子鸡梅西,对我而言很陌生的名字。

    “篮球爱好者的偶像都是飞人乔丹,你还挺与众不同的。”我很是好奇地说。

    “我猜你的偶像一定是居里夫人?”他开怀地笑着说道,看到我一脸的懵样他又爽朗一笑。

    后来我从如玫口中得知他还是工学院的足球队队长,其实他当时要是提及小贝的话,那我一定知道他是踢足球的。

    他当时给我的感觉就是谈一场恋爱不过是给大学生活增添一点乐趣,而我也是因为没有谈过恋爱想试试,这份爱情似是美好却又虚幻的,这样的幸福让人有种抓不住的感觉,仿佛血液里会叫嚣着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