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章 探索(1/2)
作者:骑猪砍树
    “原来如此,这个世界的魔法真是有趣,收获很大啊。”

    妖精的尾巴公会,地下藏书馆内,李戮忧合上一本厚厚的书籍,深深的呼了一口气。

    此时距离和马卡洛夫的对战已经过去了一个星期的时间了,这一个星期的时间,李戮忧哪也没有去,一头扎进这个藏书馆内就再也没有出来,吃住都在里面,让一众妖精的尾巴成员大呼不可思议,一致认定李戮忧是一个比蕾比这个宅女还有厉害的宅男。

    妖精的尾巴不愧是闻名整个菲奥雷王国的魔导士公会,更是出了妖精军师梅比斯?维维亚米利欧;圣十大魔导之二的沃洛德?辛肯和马卡洛夫?朵勒阿;三大最强黑暗公会之一,恶魔的心脏公会会长普雷希特?盖尔伯格的超强魔导士公会,里面的书籍种类之全,花样之多,看的李戮忧眼花缭乱的。要不是有真理之门相助,李戮忧相信自己就算是没日没夜的读书,没个几年时间也休想把藏书馆内的书都读完。

    通过一星期的不断研究,李戮忧收获很大。

    妖精的尾巴世界,名叫艾斯兰登,是一个以魔法为主的世界,人们或是通过觉醒,或是通过学习掌握魔法,而掌握了魔法力量的人们被称之为魔导士。

    通过李戮忧的研究对比,魔导士和巫师虽然都掌握着魔法的力量,虽然相似,但是却是完全不同的。

    魔法的原理,就是通过体内的魔力,引动天地自然的力量,就好像是杠杆原理,利用一点魔力,撬动千百倍的天地之力,或攻击,或防御,所以,魔法的威力都是那么的巨大,很多人都称魔法师为人形炮台。

    在用体内的力量来撬动天地之力这一点上,巫师和魔导士相同。

    但是,此时的巫师,在经过李戮忧的不断优化改进后,体内产生的力量已经不再是魔力,而是被李戮忧命名为巫力的全新力量。

    按照李戮忧的设定,巫师是不断追求知识,追求真理,追求永恒的一个群体,所以,他们并不会局限在某一个世界,巫师的最终征途,是星辰大海。

    已经穿越过了好几个世界的李戮忧,早就注意到了世界的不同,在施展同一魔法的时候,也会变得不同,或受到增幅,或受到压制,甚至还会发生被禁止的现象,所以,李戮忧一直都在致力于通用魔法的研究,为的就是到了不同的世界,魔法都能通用,不受不同世界规则的限制。

    现在被李戮忧改进出来的巫术,就是通用魔法的产物。

    与之相对应的,巫力,也是为了更好的适应各个世界的不同规则,而改良出来的一个通用魔力。

    所以,和妖精的尾巴魔导士们的魔力相比较,巫力无论是在爆发力上还是在撬动天地之力上,都略逊一筹。最直观的体现就是,如果一点魔力能够撬动一百点天地之力为自己服务的话,那么巫力就只能撬动九十点,所以,相同的一个魔法,运用魔力来施展魔法要比运用巫力来施展魔法的威力要大。

    当然,并不是说巫力就不如魔力了。

    这是在妖精的尾巴世界,要是到了别的世界,例如加勒比海盗世界,魔导士们的魔力撬动的天地之力就不如巫力了,无他,世界规则不同了。

    还有,妖精的尾巴世界,魔导士们的魔力是有属性的,用相同属性的魔力来施展相同属性的魔法,是有加成的,而为了适应各个世界不同的规则,巫力则是没有属性的,所以,在加成魔法威力这一方面,巫力又逊了一筹。

    当然,这也是没有孰优孰劣的。妖精的尾巴世界的魔导士们专精于一种魔法,很少去触碰它系魔法,未尝没有魔力属性的限制,火系魔导士基本上施展不出水系的魔法,就算是有,威力也要大打折扣,一百点的火系魔力也不见得能够撬动十点的水系天地之力,而巫力就不同了,因为没有属性的缘故,所以巫师们根本就没有属性限制这一说,就好像李戮忧一样,地水火风四大系巫术随便玩,把妖精的尾巴众人看的一愣一愣的。

    可以说,魔导士和巫师之间的关系,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一个是“精”,一个是“博”。

    魔导士的魔法威力更大,破坏力更强,而巫师的巫术手段更多,应对更灵活。

    一个适合正面攻坚,一个保命手段繁多。

    孰优孰劣,见仁见智。

    这就让李戮忧不由得想起了一个星期之前的和马卡洛夫的对决。

    四级巫术?极寒冻鸣破

    寒气铺天盖地,冻结万物。

    巨大化魔法?巨人的拳骨

    一个巨大的光拳破灭一切。

    四级巫术?天灭崩雷破

    毁天灭地的雷光闪烁,灭杀万物。

    巨大化魔法?巨人的拳骨

    一个巨大的光拳破灭一切。

    四级巫术?翔风刃天击

    无尽的风之利刃可以撕碎一切。

    巨大化魔法?巨人的拳骨

    一个巨大的光拳破灭一切。

    四级巫术?破灭咆哮弹

    带着毁灭气息的光弹天崩地裂。

    巨大化魔法?巨人的拳骨

    一个巨大的光拳破灭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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