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2/2)
作者:Y大源源

    他那头安静了,再没转钱也没再说话。我很想跟他聊几句,问问他现在在哪儿呢?他在国企上班,现在应该也放假了吧?

    可是此时气氛很微妙尴尬,他没再说话,我也没再打扰他。

    说实话在我认识老王之前,我和余则成成为网友的前两年里,他给过我红包,我都收了。

    有一次我在逛商场买内衣,他在微信问我干什么呢,我说买内衣。很快,他给我发了一个红包,我想都没想立即就点开了,二百元。

    当时我就问他:什么意思啊给我钱?

    他说:纯属手滑!要不你给我发回来吧!

    我笑了,没打算还给他。我当时说:我要留做证据,哪天没准我会拿给你老婆看!所以,你最好别得罪我啊。

    他回了两个大大的问号,随后说:哦!没事,随便你。

    还有一次我跟同事一起出去吃饭,正好他打开微信问我干嘛呢,我说跟同事出来吃饭,他就又发来一个红包,点开一看还是二百元。

    我问:你又手滑了?

    他说:不是,是给你买好吃的,吃饱了好减肥啊你!

    我哈哈大笑:我手里现在有两个证据了,你可别得罪我啊,否则我发给你老婆看!

    他秒回:老婆?什么老婆?随后又秒速撤回了。

    我那时以及后来乃至现在,都没有想明白,他为什么要秒速撤回去那句反问。

    刚才他给我转3000块钱,我是不是也应该截屏给个纪念?没错,不是什么证据,而是纪念。

    也不知谁说过,现在这年头就没有用钱搞不定的女人。

    看看、看看吧,穷到交不起八百来块钱保险的我,就视金钱为粪土的没要那3000元钱!

    怎么样,我这思想境界?够不够清高?可是,我是真的很想要啊!我其实就是个俗人罢了!

    只不过我实在是没敢要。

    我已经38岁了,人生几乎已经过了一半。以后我可能再不会拥有一份、可以长达八年多的网络友谊了。

    我希望这份友谊能够地久天长,所以绝对不可以因为有了金钱来往,而让这份友谊变了味儿。

    虽然我跟余则成一直都没见过,但是友情已满,绝不是网友这个词能够定义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