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这是我该做的(为盟主“化为情鱼”加更)(1/2)
作者:白面黑眼
    有苦难言的林丁强也不知道该跟霍瑾薇解释才好,他看着远处交谈的二人,缓缓地说着:“我既然能将这件事情告诉辛晴,就有把握她不会吃醋。”

    霍瑾薇追问道:“这么确定?”

    “辛晴与一般的女孩不同,”林丁强胸有成竹地说着:“她独立、有自信,她不会为了捕风捉影的事情而醋意大发。”

    “都说只有优秀的男人会吸引各式各样的女人,”霍瑾薇抿笑道:“看来这句话果真不假。”

    林丁强笑了起来,自嘲道:“幸好现在的我还不算足够优秀。”

    “挺优秀的了。”

    大约10分钟之后,林丁强看见远处的奚桃点着头,笑容也很灿烂,看来辛晴已经说清楚了。

    “老林,霍小姐。”辛晴转身招呼着:“你们回来吧。”

    林丁强走了上去,辛晴大度地说着:“我已经跟小桃说好了,从明天起,她将成为你的秘书。”

    “林总好!”奚桃开心地说道。

    林丁强也想知道两人的对话究竟是什么内容,不过既然辛晴和奚桃两人都答应了,他也没有再追问,看来长安天阙的所有权算是彻底拿在手中了。

    林丁强淡淡地说着:“好。”

    “林总、辛总,要不我开车送你们回家吧!”奚桃顿了顿,接着说道:“你们都喝了酒。”

    细心的辛晴看到了背包里的面包,知道这位小女生已经跟着林丁强跑了一天了,“不用了,我们在外面散散步,醒醒酒。你快些回去休息吧。”

    奚桃又看向了林丁强,“林总,那我......”

    “快回去吧。”林丁强点着头,“对了,以后私底下叫我老大就行。”

    “好的,老大!”奚桃调皮地给林丁强敬了一个礼,便蹦蹦跳跳地走向了电梯间。

    在她看来,这是自己来京城的半个月后,找到的第一份稳定的工作。

    霍瑾薇这时走了上来,“林先生,辛小姐,如果你们不嫌弃我是电灯泡,要不带上我?”

    辛晴挽住了霍瑾薇的胳膊,笑呵呵地说着:“怎么会是电灯泡呢!霍小姐,我们走!我带你逛京城!”

    “好!”霍瑾薇咯咯笑道。

    说着,两位女人便亲密地手拉着手,踩着高跟鞋大步超前走着。

    留在原地的林丁强瞬间觉得自己反而成了电灯泡了,辛晴见林丁强没有跟上来,“老林,还站在那儿干嘛?”

    “来了!”林丁强回应着,可肚子似乎又有不争气,应该是还没有适应日料,连忙说道:“你们两人先去,我东西落在餐厅了。”

    辛晴头也没回地说着:“好,我们在门口等你!”

    林丁强小跑步地回到了电梯间前,在按下按钮之后,嘟囔道:“这一天天的,算个什么事啊!”

    ......

    等林丁强解决完之后,他来到了楼下,正好看见有三五个街头采访的人围着辛晴和霍瑾薇。

    对于现在这种短视频的传播方式,早已是见怪不怪,不过出彩的大部分还是靠演员和剧本。

    林丁强走了上去,站在了辛晴的身边,同框的两人瞬间引起了这些人的回忆。

    “你们二位是在演唱会上求婚的那对情侣吗?”主持人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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