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证据(2/2)
作者:沉桥

    视频刚一打开,就有一个中年男人对着镜头打起招呼。

    “这就是我爸爸,因为是录制给我看的,所以可能比较随意。”周子瑜脸红红的,似乎有点不太好意思把家人介绍给姜有德。

    “你父亲看起来还挺年轻的,而且长得也很帅,不愧是大明星的父亲。”

    “哎呀,都说了多少遍啦!不要叫我大明星,我不是大明星。”周子瑜握着粉拳捶在姜有德胳膊上,但力度却轻飘飘的,倒像是情人间的打闹。

    经纪人看到两人的动作想说些什么,但又咽了回去,只是眼神复杂地看向姜有德。

    “从这里开始就是开箱的视频了,我爸爸那个时候箱子上的封条还有邮寄单一点也没有动,就等着这个时候开封呢。”

    “喏,这里开封了,然后看到花瓶断了个角。”

    周子瑜认真地指着手机上的视频,可姜有德的注意力却总被周子瑜精致的侧脸吸引去。

    我也想看视频,可她实在是太好看了。

    “然后就结束了,我爸爸就来问我花瓶是怎么回事?”

    “姜部长您看这个事情我们该怎么维权啊,能成功吗?”周子瑜刚抬起头,视线就和姜有德交汇,她连忙赧然地移开目光。

    “我大概了解了事情的经过了。”

    “这个事情的法律规定是这样的,像这种物流运输合同呢一般合同的双方地位其实是没有那么平等的。”

    “合同的承运方也就是物流公司一般都比较强势,而托运方也就是我们更多的是只能听人家的安排。”

    “像这种合同,我们一般是没有修改或者提出意见的权利的,只能选择签或不签。”

    “这个时候呢为了救济我们比较弱势的一方,对于贵重物品损坏还没有添加保价服务的情况,是可以援用格式条款的规定的。”

    “格式条款就是指合同提供方已经完整地为另一方出具了一个合同模板,这个时候签订方只需要在上面签字就可以了。”

    “对签订方不公平的一点就是很难改动合同。”

    “所以法律规定,如果这样的格式条款存在对签订方权利义务有着重大影响的条款时,需要向签订方尽到合理的提示义务。”

    “放到这个运输合同就体现为,如果托运人要托运一个比较贵重的东西的时候,你不能只在单子里写如果不保价贵重物品损坏后果自负。”

    “必须明确地提示托运人,如果你的物品比较贵重需要添加保值服务,如果不保价那么损坏后果自负。”

    “这个提示的方式一般有这么几种,第一是直接由相关的工作人员告诉托运人,二是在快递单或者在托运人签字的单子上以不同于其他条款的字体、颜色放大突出这一规定内容。”

    姜有德抿了一口水之后又继续慢慢说道,“现在我们的证据其实还算齐全,能证明花瓶一开箱就是碎的,现在缺少的证据是能够证明当时工作人员没有尽到合理提示义务的证据。”

    “还有一点风险就是,对方有可能会说是令尊自己在搬运快递到开启快递这一过程中损坏的,并不是运输过程中损坏的。”

    “这两点中前者证明工作人员未尽合理提示义务的证据更为重要,后者如果对方以此为由抗辩的话,是要由他们来提供证据证明是令尊搬运过程中损坏的花瓶,这个他们很难找到证据证明,所以头疼的是他们。”

    “我明白啦姜部长,那我们现在需要做的是什么呢?”周子瑜若有所思地问道。

    “先去看看CJ的物流究竟是什么样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