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一章 飞刀又见飞刀(1/2)
作者:任秋溟
    什么叫做杀人一剑就够了?

    方别这一瞬间真的很想吐槽。

    如果一剑就能够杀得了对方,我自己吃饱了撑的要出第二剑。

    不过鉴于眼前这个男人的身份,方别只能够洗耳恭听。

    “对付一般的敌人,当然一剑就够了。”方别这样说道。

    事实也是这样,天下能够接方别一剑的人真的没有几个,可以说能接方别一剑的人都能吹一辈子。

    事实上对付一般的敌人,方别自己也是不出剑的。

    反正杀人的手段那么多,为什么非要用剑呢?

    难不成就是因为用剑帅气的原因?

    而在方别的对面,张不平缓缓摇了摇头:“对付一般的敌人只需要出一剑,对于难缠的敌人就需要出第二剑。”

    “所以还有第三剑第四剑第五剑。”

    “你既然修炼的是一剑,那么其实你需要出第二剑的时候,你已经输了。”

    张不平看着方别:“但是你现在还站在这里,说明那些战斗你最终还是赢了。”

    “我并不介意你是怎么赢的,但是我想,应该不轻松吧。”

    方别点了点头:“很不轻松。”

    相对来说,杀宁欢是比较轻松的,因为之前已经反反复复谈清楚了宁欢的实力与底牌,方别选择在最后出战,并且战斗前也尽量对于那个男人进行了必不可少的削弱。

    而杀汪直就没有那么简单了,就算说有殷夜的配合,以及其他人吸引注意力的佯攻作战,为方别创造了单独面对汪直的机会。

    可是即使如此,杀汪直依然费了方别好大的功夫。

    而这些功夫归根到底,就是方别像是砍树一样,一剑接着一剑,活生生把对方给耗死了。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既然我一剑杀不了你,那么就只能勉为其难地多砍两剑试试运气。

    当然,这其中还是有阈值的。

    实力不如方别的人,方别可以一剑杀掉。

    实力高于方别的人,方别可以凭借这种不讲道理的一招鲜吃遍天,就是活生生地砍砍砍把你砍得生活不能自理。

    毕竟整个天下从来没有第二个人像方别这样打架的,在此之前,方别也非常忌讳暴露自己的战斗方式。

    因为一旦暴露,就真的会死的很惨。

    倘若说每个面对方别的人都清楚地知道方别只有一招几乎通神的剑法,只要能够破掉这招剑法方别就会像是被拔了牙的老虎一样无力。

    而此时此刻,方别的红利期已经过了,他再也不是隐藏在暗处的刺客,别人不知道他会用什么样的手段取自己的姓名。

    但是如同堂堂正正战斗的话,方别的这一剑,是不够的看的。

    “既然这样,你为什么要存着一剑杀不死就出第二剑的心呢?”张不平开口问道。

    方别沉默片刻,然后开口回答道:“因为我不想死。”

    如果一剑用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方别没有办法接受这个残酷的结果。

    他想活下去,想无论打多少次最后活下来的那个人都是自己。

    “所以这就是你的一剑最大的弱点。”张不平望着方别说道。

    “你的这一剑,只是将速度力量与技巧训练到极限的产物。”

    “就好像是最好的工匠一锤一锤千锤万锤锤炼出来的完美造物。”

    “但是即使再如何完美,这依旧只是一件作品,而不是艺术。”

    方别摇了摇头:“我不想要什么艺术。”

    “我只想活着。”

    他其实明白张不平的意思。

    方别的那一剑虽然强,但是却没有强到可以横扫身前一切敌的程度。

    方别自己也清楚这一点,所以他在面对强敌的时候,也没有想过就非这一剑不可。

    在少年锻炼的后期,他认为在追求这一剑的极限意义已经不大了,就好像玩网游升级装备一样,到升级的后期为了一两点属性的加成往往要付出十倍百倍的金钱和精力。

    他更追求一剑的稳定性,那就是他一剑砍出去之后,还有实力去再砍出第二剑。

    并且还是相同的配方,还是相同的味道。

    量变引起质变,蚂蚁多了也能够咬死大象的。

    然后就出现了之前砍汪直砍了几百剑的情况。

    这就有些不能接受了。

    当时砍宁欢的时候,宁欢心境当时已经乱了,接连受挫又被方别以逸待劳,月下决战之时,宁欢顶多只发挥出了八成的实力,而方别则几乎超常发挥的表现。

    而在于汪直战斗的时候,因为种种原因,两个人基本上都是十成的实力出战,方别第一剑没有拿下来,就只能陷入了疯狂打铁的窘境。

    这并不是说汪直就真的强过了宁欢,事实上恰好相反,如果汪直与宁欢真的打上一场,十有八九宁欢会占据上风,只是偏偏方别对于这种真气雄厚防守严密的选手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

    而这次的挑战对象秦,则堪称是汪直的全方位高配版,并且几乎没有弱点。

    这也是方别所焦虑的根源。

    “兵家有云,置之于死地而后生。”张不平叹了口气说道:“我所谓的一剑,并不是真的以伤换伤同归于尽的搏命攻击。”

    “而是将自己的所有信念都寄托在这一剑之上。”

    “瞅准那个必杀的破绽与时机,然后用自己最擅长的一剑去终结对手。”

    “这才是一剑的精妙之处。”

    方别有点愣住了。

    其实道理他是懂的。

    说白了不就是小李飞刀吗?

    小李飞刀,刀无虚发,出招必中,刀刀毙命。

    小李飞刀为什么那么神?

    李寻欢既然有这样的飞刀,还怕什么上官金鸿,见面就不由分说地飞刀怼上去,然后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不就行了?

    但是这样当然不行。

    为什么小李飞刀刀无虚发?

    那是因为李寻欢没有把握的时候他就当自己手里没刀。

    只有当他相信自己找到了那个必杀的破绽,并且只要出刀就能杀人的时候,他才会选择将手中的飞刀甩出去。

    仅此而已。

    李寻欢的飞刀与其说是暗器,倒不如说是他整体武功在飞刀这门兵器上的精髓体现。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

    说穿了谁都明白。

    但是明白了道理就会做吗?

    大多数人都听过很多大道理,但是又有几个能够好好不留遗憾地过完这一生?

    知易行难有多难可不是嘴皮子一张一合就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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