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立字据(2/2)
作者:焰色

    “如此,那告辞。”

    少年人名叫林立,林家村人,十五岁,是一个武者。

    至于幼童,则叫谢小耳,今年十岁。他出生在战乱国度,当战火烧到家乡,父母便带着他,逃离战火。

    他的母亲,在饥饿之中被风寒带走。

    当他们终于逃出战乱,准备新生活的时候,却发现被骗了,然后他们成为了祭祀品。

    高空上,林立木愣愣的呆坐起,茫然的眺望着四方:“原来你是仙人。你为什么不早点出现?你知不知道,只要再早两天,我阿爹阿娘就不会为了护住我而死!而他父亲,也就不会为了救了而死!”

    对于林立的质问,木兮在沉默里听完,然后回答道:“我只是一个修行者,并非普度众生的仙人。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家?爹娘已逝,哪里还有家?姐姐能御剑飞行,想必很厉害吧。在河西村,人们通过献祭童男童女而苟延残喘。如果我以自己为祭品,献祭给姐姐,姐姐会不会帮我报父母之仇。”

    一滴泪滑落,林立开始恨自己,如果不是他求着一起出来,如果他当时没有心软,给了人吃的,那是不是一切都不会发生。

    “我是正道人,不是歪魔邪道。”木兮说道,“林海那边,已经有人寻找魔狼的踪迹,以求斩杀之,而我现在的任务就是把你们给送回家。”

    “我不回家,我想树林那边,亲眼看着恶狼和那群已经没有了人性的畜生消失!”

    “神仙打架,凡人遭殃,那边危险,不如等事情有了结果,我再送你回去。”

    “不要,我想亲眼看着恶狼和那群已经没有了人性的畜生消失!”

    “不行,少年人,你得有自知之明。”

    “请您满足我的心愿!否则我就自己跳下去。”白云在蓝天上飘,风在吹,剑在飞,可林立却在以性命相要挟。

    “很抱歉,我不能。”她最讨厌别人用自己的生命来威胁她,爱死那就去死,谁在乎!

    “我知道了。”纵身一跃,林立跳下了桃木剑。

    “大哥哥不要!”谢小耳惊慌的看着木兮,然后扑了过去。

    “小心点,高空很危险的懂不?”

    “可是大哥哥他会死的,求求您,救救他,求求您了……”谢小耳跪下磕头。

    “别这样。”难道她是冷血之人吗?木兮御剑走起,飙起了剑。

    把林立救下,木兮板着脸冷淡的开口:“你既然不在乎自己的命,那我又何必在乎,送你回去就是。”

    御剑掉头而回,把人放在一座山顶,木兮指着不远处的山林道:“瞧见那边的暴动了没!林立,我警告你,前往别在往前走,你父母拼死把你保护了下来,肯定不希望同你早早的就和在地底下团聚!”

    留下几天的口粮,暗地里给两人贴了两张传送符之后,木兮转身。

    跑到木兮面前,林立将人拦下:“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请您留下联络方式,一饭之恩,我会报答的。”

    “馒头和水,不贵。依你现在这情形,肯定身无分文,不如立下契约,如有缘再见,你再给我钱即可。一百文可嫌贵,不嫌的话,那就签下大名。”刷刷刷,黑字写于纸,木兮把纸和笔递给少年。

    “这……”

    “怎么,嫌贵?那就当你我未曾相遇。”木兮收回纸和笔。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就签下大名。”

    立下字据,木兮御剑而起,再一次出现在高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