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即合理》(六)(2/2)
作者:得了吧
    立夏拿出了自己的一个手稿,甩到了我的面前。

    那是在柜子里的手稿,我能看见构图是一模一样的。

    我看着两个国人的海报:“你抄袭了,交给了两个公司?”

    上面编写的日期是四年前,而此时的立夏放开了手机让我看见了日期。

    三张海报的跨度也有三年,时间最长的是那个美国。

    可那个美国的海报也不过是三年内的,而手稿却是四年前的。

    “这怎么回事?”我看着立夏,感觉到不可思议。

    “四年前,我刚大一。那时我在美国读书的一个高中同学,找到了我让我帮着设计一个海报,他也只是说一说。说他刚到了学校就在帮一个教授搞创意,问我有没有关于日本武士风格的点子。说我喜欢日番说不定有想法,我把构思发了过去。他拿了我的设计去投稿通过了,然后我们就没了联系。等我们再联系上的时候,他就以那个电影好的创意设计师自居了。很可笑是吧?”立夏解释道。

    “你的意思是你的创意,被你在国外的朋友盗用了?”我反应过来不知所措。

    “我没办法证明这玩意是我的创意,他们在美国请了电影的演员拍了宣传海报。演员们相信这是原创的角度和创意拍摄、给他们拍照的照相估计也相信、乃至于询问电影学的教授也只会觉得是自己学生的创意。可谁能知道这个学生的创意来自于他漂洋过海的同学?而且毕竟只是几个动作几个画面的拼接,那天我失去了一个朋友。并且在一年后多了一个敌人,因为国内也出现了一样的海报。那个同学就以为是我抄袭了他的作品,但我能说这玩意跟我八竿子打不着。我才不会守着一个点子吃一辈子,但我也做不到满脑子都是点子。他去年毕业也回国了,什么都不会但混的比我好。那天开始我就发现了一个问题,创意、点子从根本上讲是一种思想,而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

    “不保护思想?可怎么听着也像是借口。”我还是反驳道。

    “我的所有广告设计,都是我想出来的。只不过场景是原有的,总不可能我想拍一只奔跑的猪,脑海里描绘了去现场照。我真拍摄了一头猪,算是侵犯猪的版权、抄袭猪的样子吗?我只不过把已经有的东西拼接成了一个新的东西,但这个世界上谁又能拿从来不存在的东西,用不存在的物体描述出来呢?我遇到过这样的事情,我比你更痛恨抄袭。”立夏解释道。

    “可你就不怕有人找上门吗?说你抄袭了他的创意?”我大喊道。

    “谁能来找我?我所找的画面没有一个是国内的。毕竟比我无耻的人还是有的,有的小说作者,抄袭国内的小说火了之后。怕被追责,就开始抄袭国外的小说。十五年的时间过去了,最近才道歉不是吗?而且道歉的还是抄袭国内的作品,另外两个抄袭国外都被发现了,但作者估计在国外都不知道这个事情。我只是借鉴场景,那个作家可是五六个故事掰碎了揉在一起。”立夏说完将平板递给了我。

    “这是?”我不解的说。

    “这里是我所有的作品,但凡你能看见哪一出跟外面的人一模一样的。时间比我早的,你可以指名道姓的骂我。但据我所知,像我这样的都已经是被抄袭的那部分了。”立夏解释道。

    我看着最新的几个广告,自然有那个导致王威被开除的广告。

    我点开了视频指着询问道:“那些爆炸的场面,你创作的时候映射国家了吗?”

    “是他们玻璃心,毕竟我的创意还来自于他们自己呢?这些不都是他们动漫的元素?怎么?换个说法他们自己人拍了爆炸就是艺术,国外人拍了给他们看就是对他们文化的不尊重了?”立夏看着我。

    我则看着平板,陷入了沉思。

    立夏走回了自己的电脑坐下:“我只是比你看得东西更多,眼见更宽广的情况下。将一些美的东西应用下来的人,而也只有我这样才能做到一天一个人解决二十个广告创意。不然你觉得完完全全想一个创意出来,我一天能完成几个?干活了,我没记错王威可准备了好多单子等你去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