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一章 蔷薇园(2/2)
作者:黑暗荔枝

    宁采薇的两条大长腿,如同鞭子一般甩出。

    “嘭!”

    只听一声爆响,宁采薇的这一腿,直接踢在了黑虎的下巴上!

    黑虎嗷嗷的惨叫一声,身体倒推出去,它的下巴,几乎被宁采薇踢烂了。

    怎么回事!?

    夜雨挽歌吃惊了,怎么又来了一个?

    光是对付鱼冰凌和鱼归晚,她已经感到非常吃力了,现在居然出现了第三个女人!?

    这女人哪里来的?

    夜雨挽歌来不及细想,她费尽心思才得到进攻江寻的机会,哪里会就此放弃。

    她身形一闪,食指和中指捏住三张纸牌,如同飞刀一般将纸牌丢出!

    “咻咻咻!”

    纸牌切割空气,射向江寻的咽喉!

    夜雨挽歌手中一共有二十四张纸牌,其中只有十二张可以定人命运,而其余十二张则是纯粹的杀牌。

    这每一张杀牌,都灌注了夜雨挽歌的气血,一张就可以轻松灭杀凶鬼级怪物。

    此时三张杀牌,速度是音速的数倍,只要一张命中江寻,就可以让江寻头身分离!

    然而就在这时,宁采薇直接闪身到了江寻的身前。

    “噗!噗!噗!”

    只听三声轻响,三张飞刀一般的纸牌,全部射入了宁采薇的体内,鲜血飞溅!

    看到这一幕,夜雨挽歌惊呆了,这算是舍身救主?

    “真是个蠢女人!”夜雨挽歌脸色一沉,杀死江寻的大好机会,就被这个女人给浪费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总算是干掉了一个,这十二张杀牌不但无坚不摧,还可以直接斩灭生机,根本没人扛得住。

    果然,在纸牌命中宁采薇的身体之后,她身上的这三处伤口便传来哧哧的声音,血肉被杀牌的力量所腐蚀,渐渐枯死。

    宁采薇也因为这种腐蚀力量,痛苦的摔倒在地。

    夜雨挽歌心一横,不顾自己严重消耗的体能,又从牌扇中抽出了三张杀牌,至此,她的二十四张牌已经用了将近一半了。

    夜雨挽歌的能力的确非常强大,然而越是这样强大的力量,对她身体的消耗也越恐怖。

    夜雨挽歌脸色苍白,她两根手指夹住这三张杀牌,正欲甩出,而就在这时,原本已经倒地的宁采薇忽然纵身跃起,她一双眼睛,死死的盯住夜雨挽歌!

    她身上那些枯死的组织,已经焕发出新的生机,腐肉被取代,脱落,粉红色的新鲜血肉不断的再生。

    宁采薇双脚猛一踏地面,身形暴起,如同矫健的猎豹一般,向着夜雨挽歌冲来。

    “什么!?”

    夜雨挽歌心中大惊,她怎么也没有想到,眼前这个女人硬抗自己三道杀牌,不但没死,还可以反击!?

    眼看着宁采薇一拳向自己的脑袋砸来,夜雨挽歌直接射出了手中的三张杀牌!

    然而,对这杀牌夜雨挽歌根本不理会,她的眼中只有夜雨挽歌的首级。

    以伤换伤,以命搏命!

    对一般人来说,这种战斗方式是明知必死后的最后搏杀,可对宁采薇来说,这根本不算什么,她可以随意用出这样的杀招。

    而对夜雨挽歌而言,她的肉身强度也不比江寻强多少。

    宁采薇脸色大变!

    “血蔷薇!”

    命悬一线之际,她只能呼唤血蔷薇救场。

    随着宁采薇这一声呼唤,血蔷薇的精神领域笼罩铺天盖地的降临,笼罩在宁采薇身上,规则的力量碾压而来。

    宁采薇身形猛地一滞,她与鱼冰凌一样,顷刻间失去了行动能力!

    “噗!噗!噗!”

    三张杀牌,切入了宁采薇的身体,带起了一蓬蓬血雨!

    宁采薇的身体倒飞出去,直接摔到在地。

    即便是以宁采薇的防御力,连中六道斩灭生机的杀牌,也不能说毫无影响。

    可就在宁采薇倒地的同时,在宁采薇背后,浮现出三柄漆黑如墨,吞噬一切光芒的刀刃。

    这些刀刃,对着夜雨挽歌的眉心疾射而来。

    这是江寻的精神之刃!

    每一把精神之刃,只要射入人的脑域,都可以将人精神之海摧毁,变成白痴。

    夜雨挽歌心神大骇,她身体飞退的同时,在她身前,点点白色的光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面精神护盾!

    这是血蔷薇加持在夜雨挽歌身上的精神防御,为的就是抵御江寻的精神攻击。

    以江寻的力量,这三柄加强版精神之刃射下来,这一面精神护盾就算不爆碎也差不多了。

    可是……江寻并没有选择正面攻击,他心念一动,精神之刃在即将触碰精神护盾的一瞬间忽然转向!

    三柄精神之刃,绕过了精神护盾和夜雨挽歌,向着虚空的一点射去。

    只听三声轻响,精神之刃刺穿了虚空,原本鸟语花香的蔷薇园被撕裂,露出了漆黑无光的走廊,就仿佛梦境被撕开了。

    随后,出现在三柄精神之刃前面的,是一道酒店的房门。

    门牌号码是2708号。

    这正是血蔷薇和童云浅所在的房间!

    噗噗噗!!!

    三柄精神之刃,像是刺穿白纸一般轻松穿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