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一十三章 例子(2/2)
作者:夜星月语
    而且因建小集市成本较小,一地常有数家集市明争暗斗,甚至发展为械斗的也已经有了数起,地方州府官员不敢擅专便报了上来。

    “逃税避税绝不可饶。”朱标的语气很郑重:“莫说小门小户,就算是皇商国戚的生意也得把商税给本宫交齐,这是大明的铁律,绝没有什么商量的余地,则令地方官府抄没其全部家产补税,并流放集市主家族长至辽东。”

    朱标自己都恨不得一个大子儿掰成两个花,当然是不能允许有人逃税,而且这样的例子一开,就显得愿意交税的商人很傻,往后也会想办法逃税,因此杀一儆百很有必要。

    区区地方的小家族自然不算是那个一了,这样的杀一百个也不算什么了不得的事情,还得挑选一个身份地位都很高贵的来,最好还是跟天家亲厚的。

    如此想来合适的就极少了,皇亲也只有住在岐阳王府的老驸马,国戚也就是太子妃的娘家开平王府常家。

    工部尚书奏报:“按昨日议,民田每顷出一丁为夫,今岁冬农隙至京应役百姓,直隶应天等一十七府,江西所属一十三府,为田五十四万五百二十三顷,出夫五十四万五百二十三人。”

    五十多万人需要服徭役一个月,这不是小事情,朱标认真的在心中细细的过了一遍,与两位尚书商议了细节,敲定了负责的官员。

    这时礼部侍郎请求入见,太子召,原是地方上报,有真定府饶阳县民赵彦良妻王氏,太平府当涂县民洪贞妻杨氏等俱早寡守节,请朝廷授予皆旌表其门曰贞节。

    于公于私朱标都是不希望有寡居之人的,但事关礼教,且此时妇人地位轻贱,婚配从来都是不由己身,讲究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且上还有父母公婆长辈管束,下有儿女子侄羁绊,一介薄命实难由己从心,这贞节牌坊可算最后的傍身了,朱标不签授容易,任凭是谁也不敢来问当朝太子的不是,可她们没了这傍身牌坊,恐怕是连性命都难以保全了。

    皱着眉头签下,对着站立恭候的礼部侍郎道:“礼部要重新商议授予贞洁牌坊之事,布告各州府地方,往后不得轻易上请牌坊,非为国育才树德之妇不授,绝不以守寡而轻赐。

    礼部侍郎为难的应道:“微臣知晓殿下是想着劝婚嫁减寡居以增人口,只是这三纲五常亦是世道根基,正以人伦风教为重,而欲全之闺门耳。”

    工部尚书也是跟着说道:“俗话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而其室家生为节妇,斯亦人伦之美事…”

    户部尚书赵文景显然与他们观念不一:“夫死而嫁,固为失节,然亦有不得已者,圣人不能禁也,此为朱文公之言。”

    朱标没有没有理会他们的争论,见此礼部侍郎也只能应诺而退,太子爷的谕令,劝动了自然就罢了,没劝动那便是一定要去办的。

    不过该上的奏章还是要上的,等回去一说,礼部和御史台的言官们必然轰动,不过依照惯例来看,凡是太子坚定之事,什么谏言都是无用的,这点与圣上倒是极像,不愧是父子。

    工部尚书没多久也退了下去,赵文景叹息道:“程朱无错,其徒子徒孙害人不浅,前宋时少有寡居妇人,莫说寻常百姓之家,便是皇后都有改嫁出身。”

    这话还真不是虚言,朱熹都曾亲笔写过“昔尹川先生尝论此事,以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自世俗观之,诚为迂阔。”

    两宋时,从士大夫到百姓人家,妇女改嫁的事件俯拾皆是,王安石的儿媳宠氏、岳飞的前妻刘氏、陆游的前妻唐琬都改适他人。

    宋真宗之妻章献明肃皇后刘娥,蜀地孤女出身,曾嫁给了蜀地一个叫龚美的银匠,后还不是晋为皇后,甚至一度临朝称制,身着帝王衮服,在宋朝太庙祭祀宋太祖等宋朝历代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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