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掌上明珠(1/2)
作者:永罪诗人
    四十多分钟后,明珠的房门被推开。

    这么明显的响动自然不会逃过方宵的耳朵,他微微抬头,放下了手里不大不小的木盒,从没关严实的窗户那儿往外看了一眼。

    他弟弟没再穿风衣,而是把风衣对折搭在手臂上,身上的衬衣和之前相比穿得随意了很多,也能看出衬衣上抹不去的褶皱和拉扯的痕迹。

    有些凌乱的黑发似乎被汗水打湿过,没有之前那样松软的感觉,一张脸上透着些餍足的神色,走路时已经比之前看上去慵懒许多,不管是不是因为疲惫,总之他好像已经不再对方府充满戒备了。

    弟弟抬头,隔着这扇窗户,和方宵对上视线。

    那副戴着金边的眼镜倒是好好地被架在了鼻梁上,不过这回眼镜没能再让他显得斯文一点,反倒是和身上那种气质互相冲突,无端让人感到危险。

    方宵扬起嘴角。

    这样的方幸好像和他更像了,别人一看就会知道他们是亲兄弟的吧。

    “哥。”虞幸加快步伐向方宵走去,方宵开门迎他进来,没有对他的状态产生什么怀疑,而是接过了那件风衣挂到衣帽架上,笑着问——

    “感觉怎么样?”

    虞幸轻咳一声,像是想起了自己之前还说不需要的样子,有点被看穿了的窘迫:“还不错。”

    “嫂子她……很迷人。”

    “既然还不错,怎么不在里面多待一会儿?我还以为没两个小时,你是不会想起我的。”方宵调侃了他一句。

    虞幸揉了揉自己胀痛的太阳穴,舔了舔嘴唇:“我的做法有点折腾人,嫂子应该昨晚才受过累吧?我也……不太忍心让她被折腾太久。而且我才刚回来,总不能吓到嫂子,点到为止。”

    “……吓到?”方宵诧异的挑眉,然后似乎被勾起了兴趣,“难不成弟弟比我花样还多,是在外面的世界学到的么?真有意思。”

    “……哥,这种事我们两个说不太合适吧。”虞幸脸红了红,好像不管他在女人面前是什么样,面对许久没有见了的哥哥,还是不适应直接谈论这种话题。

    他在这个世界中的画家人设本来就不是什么变态得很明显的人,想必这一点,方宵在之前和他的书信往来中也能察觉出一样。

    太外放就会过界了,反而会引起怀疑。

    方宵很了然地打住了话茬儿,只多问了一句:“明珠没事吧?”

    “嫂子没事,只是有点累,在房间里睡着了。哥你放心吧,我很有分寸的,顶多只会让嫂子皮肤上多出一点痕迹,其实不会伤到她。”

    虞幸长舒一口气,活动了一下手腕,然后拎起领口扇了扇:“流了汗不舒服,我想洗个澡。”

    “行啊,我就料到你还是那么爱干净,已经在另一个房间给你准备好洗澡水了,就在右手边,你直接去就行。”方宵顿了顿,“对了,你随身背着的那个圆筒呢?”

    他说的是画筒。

    因为是以旅客的身份回来的,虞幸来方府的时候就背着他的旅行包,腰间是几乎不离身的画筒,旅行包已经在他第一次被方宵拉进这个房间的时候就卸下来,摆在了储物柜上。

    而那只画筒,因为也不算很碍事,方宵之前就没管他,让他背着,现在倒是不见了。

    “啊,我忘了。”虞幸捂着额头叹了口气,“还在嫂子房间,我洗完澡过去拿吧……”

    他喃喃自语过后才想起还没有问方宵的意见:“哥,我平时可以自己出入嫂子房间吗?”

    平时。

    方宵对这种意味着要留下来的词汇没有什么抵抗力,他简直希望弟弟能多表达一些这方面的意思,因此也是毫无犹豫:“当然,我都把明珠分享给你了,那现在她也是你的人。”

    “去洗澡吧,刚才妈又来催了一次,洗完之后你去她那儿聊两句。”

    “……”一提到妈妈,虞幸显然没有像在方宵面前这样很快就能被说服,因为小时候方宵起码是为他好,一直在替他抵挡那些看不见的东西,可是这个所谓的妈妈,对他却只有伤害。

    他脸上的温和淡了下去,只低声说了句:“我知道了。”

    方宵看着他走去洗澡的背影,漆黑的瞳仁一片深沉。

    真是可惜,他们亲爱的妈妈许婉,现在还不能死,她活着要比杀掉泄愤有用得多。

    不过迟早有一天……迟早有一天这里会只剩下他们两兄弟和明珠,哦,或许也会有更多有价值的外来者被他留下。但是所有伤害过他们的人,都会在他的世界永远消失。

    ……

    方宵准备的是用来泡澡的木盆,里面已经放好热水。

    在这种阴冷的天气里,剧烈运动后泡进热水中缓解疲惫,简直是一件太舒服的事情了。

    虞幸进了这间大概是专门用来洗澡的房间后就让脸上的表情放松了下来,用隐晦的诅咒力量将房间里探查了一遍。

    很好,起码这里没有什么异样。

    冒着热气的木桶边已经放好了一套新的衣服,虞幸干脆真的躺进去泡了一会儿,这种时候系统是肯定要进行屏蔽的。

    靠坐下去之后,水面到了他胸膛往上的位置,他把头朝后仰着搭在木桶边缘,双眼放空地看着房间天花板的木梁。

    镇上那些楼房里的镇民都在跟随着这个世界的时间过着生活,他们家中有厨房有浴室,想洗澡有花洒或者浴缸,相比之下,方宵这个掌控者反而因为留在方府,生活比起其他所有人都更加不便。

    然而镇上的一切其实都是方宵创作出来的,他在创造这些的时候,难道不会为自己被局限于过去的生活水平感到一丝不乐意吗?

    在明珠房间里的四十分钟里,他没有浪费时间,而是让明珠把她视角里经历过的一切都告诉了她。

    从时间线上算起,明珠应该是名副其实的“现代人”,和镇民的生活处于同一时代,因为她是在世界已经成型之后才出现的,就像虞幸一样——

    他们都是习惯了现代生活的人。

    可是虞幸一想起不忘居中的影像,就能感觉到这其中的违和。

    他在雅间里看到的残影中,明珠还是一个娇俏的小姑娘,虽然当时她坐在雅间里心情不太好,但时髦的头发和一身精神又洋气的小洋装,还是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她真正的性格。

    可是那种小洋装像民国时期大都市里的那种样式,和现代差了百年。

    明珠的家人说起方德明在不忘居打杀小二的事,听着也不像是现代法治社会的思维,就很奇怪。

    虞幸虽然已经猜到完整世界观大致是什么样的,可就是这一块小小的拼图碎片没能拼凑起来。

    直到明珠主动告知。

    她说,她家里是做运输生意的,主要开辟河运路线,家中很有钱,但不是什么名门望族,就属于有钱但底蕴不够的那种纯商业发家的家庭。

    所以她从小到大一直是个备受宠爱的女孩子,享受着极高程度的物质生活,却没有更高一级的富家圈子里那些少爷小姐们的心眼子。

    简单来讲可能有点傻白甜。

    明珠这个名字是她爸爸起的,有点俗气,意思相当直白——她是父母的掌上明珠。

    就是因为这个名字,虞幸一开始真没分清她到底是哪个年代的人。

    明珠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因为实在无聊,听说舅舅要去和之前没有合作过的一个旅游小镇谈运输生意,就非要跟着一起。

    他们这个家族企业规模不大,持续了三辈,现在是明珠的爸爸作为企业的领导者,而舅舅那一脉的人则从旁协助。

    说是这么说,这也不过是明面上的职位区别罢了,他们做生意时向来群策群力,一家人关系非常和谐。

    明珠要舅舅带她出去,他爸爸一百个放心,于是,她和舅舅,以及几个已经在涉及生意的表哥表姐一起坐船来到了南水镇。

    这时的南水镇港口一派正常,只是稍显的有些萧瑟,来往船只远远达不到港口本身可以容纳的吞吐量,行走在港口一带的人就更少了。

    他们一行人下了船,要和他们谈生意的人早早就等着了,明珠不想跟他们一起去餐厅一边聊生意一边吃饭,就提出要自己逛着玩。

    这个时代,手机什么的联络相当便利,早已不复以往那不让女孩子单独出门的规律。

    明珠就这么走出了港口,来到了小镇里。

    小镇中就热闹多了。

    这个镇子或许发展得还不太好,很多建筑都十分老旧,色调暗暗沉沉的,一看就是盖了很久的老房子。

    但好在这里的人很热情,有一种明珠在大城市没见过的淳朴感,她一边逛一边顺手买东西,在问过路之后,就向着南水镇最有名的那条百宝街的方向走去。

    即便是再傻白甜没心眼的她也在从小到大的耳濡目染中了解过很多规则,在她看来,这种破镇子根本没有资格被叫做旅游小镇,不是她瞧不起什么,而是这里明显没有达到硬性标准,只靠一条街就打出这种名声,只能说是营销的功劳。

    负责管理这方面事务的部门应该是睁只眼闭只眼了吧,毕竟南水镇想要发展,也找不到其他出路。

    她早就清楚这一点,因此来南水镇不是为了旅游,她只是纯粹的将这次出行当做高考后的散心放松。

    街上有不少和她一样好像是从外地来的游客,诡异的是那些游客似乎个个都兴致高昂,没有对这平平无奇的景象表达出任何不满。

    明珠也没多想,付钱让人骑着三轮车把她送到了百宝街所在的位置。

    镇上没有出租车,那些人力三轮代替了出租车在城市中的地位,成了专门用来代步的载具。

    明珠坐在三轮车上时还很好奇地和车夫聊了一路,因为这种车她小时候见过,十岁之后就不知不觉地没有了,这世界发展的太快,人力三轮是从以前的人力车夫演变而来,将车夫用腿奔跑换成了车夫骑行带人,可当出租车开始普及,这些慢节奏的载具几乎是毫无悬念的被飞速取代了。

    或许也只有这种镇子才能留住一些曾经的岁月痕迹吧。

    明珠在三轮车上听四十多岁的车夫给她讲南水镇过去的故事,讲到这里曾经出过一个将军,世代守护南水镇,近代最动荡的那段时期,也正是有这个将军府,南水镇才没有被山匪打扰。

    明珠好奇地问:“那个将军姓什么?他的府邸现在还在吗?”

    车夫只遗憾地告诉她,将军没有姓名,府邸也早就不在了,因为人们辜负了那个将军,将军心灰意冷,离开了这片故土,房子很快废弃,在新时代刚开始发展的时候被不长眼的短视者拆除了。

    “那是挺可惜的。”明珠嘴上附和着,心里却在嘀咕,如果真有这么一个将军府在镇上守卫了这么多年,怎么会一旦离开就连姓氏都留不下来呢?

    大概也是为了旅游的噱头编造的。

    三轮车并不快,慢悠悠的,好处是不用自己走路那么累,明珠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才从镇东的港口来到百宝街所在的位置,下了车以后感觉屁股都坐酸了。

    她在百宝街的街口抬头,隐约看见了里面古建筑的屋檐,心想终于有点有意思的东西能看了,这里也不用买票,她直接毫无防备地走了进去。

    明珠当时没有想到,从她踏进百宝街的那一刻开始,就是她这一生噩梦的开端,她拥有的一切都离她而去,关心她的亲人也因她而死。

    百宝街确实是一条保存十分完好的古风街道,而且非常长,不仅有主街,还有许多延伸出去的岔道,绕来绕去能看到很多不一样的惊喜。

    这里的游人也是最多的,就和明珠去过的其他景区一样,不同口音的旅客在街上擦肩而过,或许一辈子都没有缘分再见到一面,这就是身处异乡的过客独有的潇洒。

    她逛着逛着,来到了一条无人问津的巷道,因为小巷位置有些隐蔽,而且不像其他地方,哪怕是是一条窄小的岔路墙上也精致地布置了装饰,这条巷子太暗了,恐怕没有什么人会特别去注意它。

    明珠本来也就是和小巷擦肩而过的路人之一。

    可偏偏,在她经过巷道口时,从里面走出来一个人。

    她这才发现,原来小巷里还藏了一家拥有牌匾的店铺,没等她仔细看那究竟是卖什么的,注意力便被吸引到了离她越来越近的青年身上。

    幽黑纵深的巷道里,那个身穿西装的高个子青年像是从幽冥中走出来的神秘人物,那张脸是明珠从没见过的俊美,所以原谅她脑海里出现的是这么中二的形容词吧,市面上给她这个年纪的女孩看的言情玄幻差不多都这么写。

    明珠在心里惊叹了一句,倒是没有什么别的念想,她在感情方面有些迟钝,还没有想要谈恋爱的那种心思,此时也只是将这个青年看作旅途中意外收获到的惊艳一幕。

    可她没想法,青年却在走近看到她之后顿住了脚步,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她,像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画面。

    明珠有点尴尬,想加快脚步先行离开,青年却追了上来,仗着腿长越过了她,转身将她的去路堵住:“这位小姐,请等一下。”

    明珠这才发现青年西装下的身材比乍看上去更加壮硕一些,个子也那么高,和她着很大的体型差。不过那张脸上没有出现令她不舒服的神色,反倒是有一种她熟悉的商业老油条的气质,就和她爸、她舅舅跟人在谈判桌上散发出来的气质一样。

    这是个西装革履的生意人啊。

    这种想法让明珠的警惕心消弥不少,甚至脑子里还在思索——

    这个小哥哥看起来这么年轻,或许是某个公司新入职的后辈?所以才被派来到这么偏僻的小巷里做什么事吧,好可怜。

    面前的青年带着笑容问她:“小姐,你是今天刚进镇上的游客吗?”

    “你怎么知道我今天刚来?”明珠诧异,游客的身份很容易辨别,但时间又是怎么看出来的呢?

    青年笑意更深:“如果你是之前来的,我不会直到今天才发现你。”

    他的话让明珠有些听不懂,但是青年既然有和她聊天的意向,她就忍不住好奇:“这个巷子里是什么店呀,好玩吗?”

    “嗯?”青年偏头望了望,然后笑道,“里面不是店铺,是一家旅店。旅店老板老了,又不愿意出门,我和他还算熟悉,所以偶尔会给他送一些书看,好让他别那么无聊。”

    “哦……”明珠依稀觉得青年对她一个陌生人说这么多有点奇怪,便回过神来问他,“对了,你叫住我是想说什么?”

    青年盯着他,勾唇,十分绅士地行了一个老派的礼节:“叫住小姐,是想请问小姐叫什么名字。我是方宵,来自南水镇方家,我想认识一下小姐,因为我好像……对小姐一见钟情了。”

    一见钟情?怎么会有人这样一本正经的,又认真又随意地告白啊。

    明珠当时大概是觉得荒谬的,也可能是觉得过于突兀,被吓到了,她慌慌张张地摆了摆手,留下一句别开玩笑,就转头跑了。

    ……

    后来一小段时间里发生了什么,明珠在将故事转述给虞幸的时候就说,她只觉得恍惚,一点印象都没有。

    再醒过来的时候,她正坐一间茶楼的二楼,身穿一件洋装小制服,头顶带着歪斜的小洋帽。

    一窗之隔的楼下,便是百宝街主街的街景,女人们大多身穿旗袍,男人们则大多身着西装,只有街边小贩穿的衣服较为廉价,阶级分明。

    坐在她对面的是她认识了许久的笔友,同样西装笔挺,俊美的脸几乎让人不敢相信这是真实存在的容貌。

    两人因在同一家报社上发表的评论意见相左,展开了争论而结识,一直以来都是书信联系。

    在信中交流得越多,明珠越觉得其实这位笔友的见识和谈吐丝毫不弱于她,头脑清醒,对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是个非常有内涵的人。

    她早就对这位笔友心生好奇与爱慕,不过没有见到真人之前她是不会沦陷的,如今正好得空,她和笔友约好了在南水镇见面,这是笔友的家乡,也是笔友如今正在工作的地方。

    万万没有想到,只是靠谈吐就已经让她心动的男人,外表竟然优秀到这种程度。

    他们刚刚已经面对面聊了一些,因为平时都以笔名互称,因此直到才刚想起互通姓名。明珠眨眨眼:“所以……你的真名是,方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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