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二六章 打渔杀家(2/2)
作者:望舒慕羲和
    史世用又冲着北边拱了拱手道:“我太祖皇帝,起义兵而有天下,这就是因为前朝不修德,举国皆敌。既说那些人作奸犯科,需要先想想,为何他们在天朝就是良民,到了这里便要作奸犯科?”

    “是谓,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

    “亦或,尔等不修德政,压迫甚重,乃至其不得不反?你们到底做了什么,逼迫的天子赤子竟要做出起义兵的事?”

    “天子命我前来,正是要问个清楚。”

    大顺有自己的政治正确,这和大顺得国的过程有直接关系。

    虽然说其实李家皇帝也不喜欢百姓造反,但是考虑到自己的合法性问题,在这种事上也只能采取“抽象肯定、具体否定”的态度。

    活不下去造反对不对?当然对,不然大顺的合法性就有问题了,李家就是一群反贼了。

    但是,具体到大顺这边的起义,那就要具体来说。大顺也不多个蛋,农民起义当然是有的,抽象的肯定之余,具体必然是否定的,该杀的杀、该抓的抓,该凌迟的也一样不手软。

    汉文帝时候,尚未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所以可以不争论。可大顺这时候儒家已经成为唯一的思想,那就只好搞这种抽象具体的双标。

    问题是这里是南洋,不是大顺。华人造反,皇帝手里有海军,自信将来控得住,这时候自然肯定是要先问一问巴达维亚政府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以至于同舟皆敌?

    这话还是在天朝的那一套框架内说的,连富光等人听得懂,也觉得这么问很正常,甚至正常的思维都该是这样的。

    实际上这一套框架,历朝历代说都没啥问题,只要控制在“反贪官不反皇帝”的角度上,各朝对“鼓动造反”的书、戏文一般都是相对宽容的。

    但宽容的前提,是不能触动制度本身,是要在制度框架内,适当允许杀个贪官污吏,等着青天大老爷或者钦差大人来查案。

    反框架本身,不允许。在框架之内追求框架内的正义,允许。毕竟陈涉还是《世家》、黄巢也有《列传》,这属于官方认可的王侯将相级别。

    史世用本就不是科举出身的,也不是读过太多书的,今日来听到城外有人起事还干掉了十几个荷兰人,内心自是赞许这群人果然有种。

    瓦尔克尼尔只好解释了一下,说这是征收人头税引起的。

    史世用哈哈一笑,和身边的人道:“我读书少,倒是想起了一段戏文。”

    随后笑着念白道:“我来问你:这渔税银子,可有圣上的旨意?”

    跟在他身后的副手也不是读多少圣贤书的,这年月也没太多的娱乐活动,这种经典曲目,当真如同样板戏一样印在骨子里的记忆,下意识地接道:“没有。”

    “户政府的公文?”

    “也没有。”

    “凭着何来?”

    “本县太爷当堂所断。”

    “敢是吴志球那厮?”

    “要你叫太爷!”

    “吊!你回去对他言讲:渔税银子,免了便罢……”

    “要是不免?”

    “大街之上,撞着于俺,俺要剥他的皮,抽他的筋,挖他的眼睛,泡烧酒喝!”

    身边的一个随从也跟着凑趣,尖着嗓子细声道:“女儿家不好杀人。但爹爹杀人,孩儿站在一旁,与爹爹壮壮胆量,也是好的……”

    念白罢,几个人便吼了几句秦腔的《打渔杀家》,列阵的士兵自是听得懂,齐声叫好。

    写水浒后传的陈忱,明末顺初的人,大顺自是有《水浒后传》的,只是后半段略有不同。

    历史上的版本里,是“赵良嗣向宋王献【联金抗辽】之计,引起后患”;而大顺这个版本里,是“蔡京向宋王献【联金灭寇】之计,引起后患”。那贪官恶霸的名字,也从吕志球、丁自燮,改为了吴志球、洪自燮。

    瓦尔克尼尔虽不懂这戏文的背景,却也不是傻子,自是听得懂这里面的逻辑,把渔税完全可以无缝切换成人头税。

    又心道这果然是个野蛮的民族,他们的戏剧里居然鼓动女人也杀人……

    史世用唱完心中舒畅之际,笑道:“这不就是个《打渔杀家》、官逼民反的故事吗?我问你,这人头税和拘留证税,可有荷兰国王的王命?”

    瓦尔克尼尔心道荷兰现在没有国王,却不好解释,只好道:“没有。”

    “可有荷兰户政府的公文?”

    瓦尔克尼尔心道巴达维亚不归七省管,是公司财产,财政大臣算个屁?

    “也没有。”

    史世用几乎还是刚才兴起时候唱戏的神情,问道:“那凭着何来?”

    “前几任总督的命令。”

    “这就是了。既没有国王的王命,和没有户政府的公文,这税就不该收嘛。我看,这丁税银子,便免了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