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九九章 生产垄断、市场垄断(2/2)
作者:望舒慕羲和

    在中瑞合资、对日开战的消息传来后,阿姆斯特丹的股票和投资行情就出现了一些震荡。

    这件事不是东印度公司不报账就可以掩盖的,而是大张旗鼓地进行,以至于每个人都清楚,想瞒也瞒不住。

    巴达维亚政府的信件送回来后,是一式两份,并不一样。

    东印度公司的股东和董事会,省议会管不到,但是总督人选是联省议会能够稍微控制的。

    安东尼·海姆犹豫了一下,还是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在场的寡头摄政们,并要求他们保密。

    保密,是荷兰政治的传统。

    正统的联省议会,没法保密。乱哄哄的一群人,1727年能整整吵一年的嘴炮,什么事都没办成。

    而真正掌权的小圈子内部,保密就成为了一项刚需。否则,荷兰就真的要完了。

    “大顺帝国的要求,很简单。”

    “要么,接受朝贡国地位,实行勘合贸易,废除阿姆斯特丹市的直航贸易,改由大顺那边派商船前往巴达维亚。”

    “要么,关税协定,大顺的商船也可以在荷兰卖货,与VOC在关税协定的框架下,‘公平竞争’。”

    要求听起来确实简单,简单往往代表着可以立刻判断是该支持还是该反对。

    各个城市的寡头们全都惊住了,片刻后痛骂大顺的“无耻”。

    一个天然的垄断货源的生产者,要求公平竞争?东印度公司怎么在瓷丝茶这几件东西上,和大顺的商人公平竞争?

    远洋航线,大顺既然能把官方船队开到这里,路上的货运损失又能比VOC多出多少成本?

    况且就算双方互派观察员,真的做到完全的公平竞争,那么这件事的本质会演变成什么?

    还不是一个变异版的奥斯坦德茶叶事件?

    垄断的砸钱游戏而已。

    大顺的欧罗巴公司,与荷兰的东印度公司,互相砸钱,看谁砸的过谁,彻底把对方挤出市场,完成垄断。

    然后赚取数倍于当初砸钱投入的利润。

    否则当初VOC也不可能靠一己之力,和奥斯坦德公司比砸钱、砸到贵族饮品的茶叶,“自降身份”寻常百姓也能喝起了,董事会是有钱没处花了吗?

    因为他们很清楚,砸死奥斯坦德公司的茶叶业务,垄断才是暴利。

    论砸钱,荷兰人又不傻,只要大顺官方下场,VOC怎么可能砸的过那个200年吃全世界金银而不拉出来一点的饕餮?

    VOC现在的财务状况什么样,这些人多少也都知道一些内幕,根本砸不起。

    大顺就拼了命,把茶叶赔本卖,卖一年,VOC就得放弃茶叶业务,大顺这边就能靠砸钱毁掉VOC的垄断:VOC的垄断权,不是靠自由竞争得来的,是靠荷兰政府的行政法令得到的。

    开放对等贸易,等同于放弃了行政保护。

    没有了行政保护,大顺可就不止能拿大顺的钱砸,还可以在荷兰本土募集资本,用荷兰银行家的钱砸死荷兰的东印度公司——荷兰银行家只要不傻,就知道大顺欧罗巴公司与荷兰东印度公司,哪个更有可能赢。

    至于爱国什么的,搞金融投机的如果能爱国,当初西荷战争的时候,就不会一笔一笔又一笔地为西班牙提供贷款了。

    VOC真要和大顺“公平竞争”,丧失垄断权,去贷款,可能只能贷到15%的利息,甚至更高,因为普遍不看好,怕破产还不起钱,成为坏账。

    而大顺来荷兰贷款打赢荷兰东印度公司,可能拿到6%的低息。人们信心十足,等着大顺垄断茶丝瓷市场,不用担心还不起钱。

    甚至如果放开投资限制,荷兰这边等着入股的荷兰人,就能把使馆的大门挤破了。

    浓厚的商业氛围,加之商业和金融是七省共和国的立国之本,他们股票和泡沫投机、击鼓传花都玩过三次大的了,这点事哪能想不明白?

    “大议长阁下,对等贸易、公平竞争这个条件,绝对不能答应。我们都很清楚这样的后果,那将意味着东印度公司将失去事实上的垄断权,甚至意味着破产。而东印度公司破产,对我们、对共和国,意味着什么,您应该很清楚!”

    “中国的特色产品,是VOC十分稳定利润来源,而且贸易额逐年扩大。我们不可能允许他要求的平等贸易!”

    “从法理上讲,东印度公司的权利也理应得到保护。除非联省会议一致通过,各省都没有动用一票否决权,否则不可能取缔东印度公司的垄断权。”

    安东尼·海姆摇了摇头,苦笑道:“先生们,这只是刘钰为什么要来阿姆斯特丹。但你们却还没想明白,他为什么来到欧罗巴,先来阿姆斯特丹,而不是伦敦、巴黎、彼得堡……”

    “他为什么来荷兰,和他为什么第一站来荷兰,是有完全不同的含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