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八四章 新旧利益的冲突(五)(1/2)
作者:望舒慕羲和
    松江府尹当即介绍了一下松江府这种特殊的、其实完全是中农水平的假佃农,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里面,有个绕不过去的问题,就是基层到底交了多少税。

    大明也好、大顺也罢,只看律法,简直就是农民的天堂。三十税一,这税低的实在是叫全世界羡慕。

    然而,要是只看法规法令的话,这世界变成天堂也太过容易了。

    如果都是按规矩办事,不说正常的土地税,就是加上明末的三饷,也不多。

    这里不提地主收租的问题。

    只提收租之外的税赋徭役问题。

    大顺的土地税,就算加上人头税,其实也就0.05两白银。很低。

    但是,一税轻、二税重、三税四税无底洞。这才是基层的现实。

    一亩地0.05两银子的正税,一点都不多。

    可是,此时也有一些乡绅对此是有记载的。

    曰:每亩正税4分,又每分加平二分,则此一钱二分矣。国课应完,若亩只收一钱二分,尤可支也。

    然,官府每逢大役,则按亩加派。若每钱税加至半两,尤可支也。

    然,每岁加派十次、廿次、卅次,叠而加之,不可支也!

    凡遇过差,公馆、驿马、酒水、门包、长随、书吏、衙役、夫轿,皆出于是。而乡约贤者又借官私派,民岂能活?

    这就说的很明确了。

    应该缴纳四分银子的税,基层官府按照惯例,每分银子再多加二分,也就是一分变三分、一亩地的四分便一钱二分。

    这样的话,也就相对于十一税,也能活。包括潜规则的两倍的加税,依旧还能活。

    但是,遇到徭役、加派、差事,这加起来就没数了。

    好比去挖河,你不想去,那就交钱啊。交了钱,理论上官府雇人替你去;又好比有官员来了,走运河,得去拉绳或者准备别的,这也得抓人。不想去,就交钱。

    刨除掉地主地租这个根本性问题,基层官吏能把三十税一,干成二税一、甚至达到一点五税一的地步。明末甚至出现了撂荒跑路,大片土地没人敢种的情况。

    只看法令、朝廷的制度,感觉封建王朝真的是符合仁义之政的。

    可要看看基层、看看现实,只能说,能活二百年的王朝,都是命大的。

    原本,还有人头税,摊派的钱,可以摊派在人头税里。同样是一分银加杠杆,加到一钱,但这一分银一部分是土地税、一部分是人头税。

    现在,取消了人头税。就算加杠杆,也得有初始的钱数,这些钱就全加在土地上了。

    中上层,都有避税的办法。或者说,都不需要专门去避税:只按照国家规定的国税收,根本没几个钱。

    他们避的,还是国税之外的钱。

    大明也好,大顺也罢,收一两的国税,底层要承担十两、甚至二十两。看似一年收个千八百万的地亩税入了国库,底层估计收了一二亿当不是问题。

    所以大顺的财政,比大明强点,但也垃圾到极点,以至于马上要被没有印度、十三州还不纳税的小小英国超越了。

    这种情况自明时便有,所谓投效等。

    所避的,不是朝廷的那点正税,避开的主要还是基层的层层加码。

    这种情况下,刘钰当初就说过的、那些商贾阶层也认识到的“土地售价降低”的情况,也就随之出现。

    小农阶层是被盘剥的重点,土地越多,越轻松。

    就算不避税,只要能避开基层的加码,就毫无压力。

    而现在,伴随着人头税摊入土地税,这种情况更加的严峻。

    皇帝坐在金銮殿里,觉得自己行的是仁政啊,三十税一,这还不仁政?

    实际上,基层的情况,并不那么简单。

    这是全国的普遍性情况。

    普遍性之外,还有松江的特殊性。

    伴随着对日贸易开启、伴随着西洋贸易提振、伴随着中瑞联合贸易公司开始扩大走私业务,以及种种股份制公司的出现,使得松江出现了一股投资风潮。

    之前在松江府尹那和刘钰交谈的,是比较正统的乡绅,属于是天朝的OLDMONEY阶层。

    不投资、不工商,而是老派地放贷、收租、科举、传家。

    他们和松江佃农的特殊性,关系不大。

    有关系的,是一些看到投资有利润后,将资金投入到股份制公司之中赚取年息的乡绅,或者是一些大中型地主。

    他们急需钱。

    但是,贸易的不稳定性、天朝一直以来的囤地传统,又使得他们不想要售卖土地换取急需的钱。

    借贷,利息太高。

    贷款,没有银行。

    卖地,那是败家子。

    这种情况下,也就出现了一种很特殊的租佃形式。

    押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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