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法学家(求推荐、求收藏)(2/2)
作者:阁下贵姓
    “看来只能这样了。”

    雷曼不敢让太多人知道,而两个孩子又对博恩有些恐惧,他也只能多往这里跑点,希望相处一段时间情况会好点。

    博恩空出一个小房间,让两个孩子暂住。

    他这边的眼线有点多,每时每刻都有人在盯着这里,住上面的碉堡很容易被发现。

    而这神魔裔的事情可不敢让学院里的贵族知道。

    要不然被拐走十几年后塞汶顿可能又会多两个术士家族。

    “雷曼,你在这里看着,我回去一趟!”

    博恩说道。

    “老板要回商会?”

    “不是,我回趟庄园,你不是收留了这么多孩子吗?我有一个想法可以安置他们。”

    “老板,不用麻烦我会解决的。”雷曼有些忏愧道,以为博恩要给他收拾残局。

    博恩笑道:“在想着什么呢?我不是让你赶他们走,相反回去后在多收留一些孩子,我有大用!”

    雷曼瞬间大喜,“好的,谢谢老板!”

    他知道博恩会有办法,但不能自己惹的事老是让老板解决。

    “真是个心善的家伙!怪不得能得到阿斯莫的认同。”

    博恩看了一眼兴奋的雷曼,有些哭笑不得。

    这个世界可没有什么不能雇佣童工之类的事,很多商会也会收留一些儿童,进行培养充当学徒打杂,而这至少还有一口饭吃,被收留的孩子还能活下来!

    而在博恩前往庄园时,一队穿着光鲜明亮的神殿人员进入了吉尔斯学院。

    为首的是一位身穿华丽黄色长袍的祭司,在表面上印有形似太阳的神秘徽记。

    这种巧妙的缝制手法是以刺绣加印模巧妙地将金质装饰品和宝石在其上镶嵌形成烈日一般的太阳徽记。

    身后跟着两名圣武士(就是圣武士不是圣骑士),手中持有着盾牌更是一件魔法物品,上面铭刻着术式[恒久之光]。

    在遭遇不法者时,可以瞬间激活盾牌上的神术,给予敌人致盲(可以理解为强力探照灯,把敌人亮瞎,和博恩的奥术震撼闪光术有异曲同工之处)。

    几人身上那标志性的太阳徽记让人一看就知道他们是信奉光辉之主阿曼纳塔的神职人员。

    而阿曼纳塔除了被称为光辉之主(太阳神),又被尊为秩序的守护神与时间的维护者。

    秩序的守护者是真的,[时间]这个领域是信徒谣传的,因为有人信仰所以祂也有一部分时间权能,而[时间]权能是属于魔法女神密斯翠的领域!

    阿曼纳塔的神职人员会确保任何东西都会被写成书面形式,被拟成合同,并且得到签署、盖章和公证。

    他们遵循律法,并认为律法维持了社会的秩序,没有它,文明就会瓦解,混乱将统治一切。

    而在阿曼纳塔圣典里的第一句话就是:学习法典、并依照法典生活!

    他们在耐瑟行使着警察的职务,一般看到阿曼纳塔的祭司和圣武士出现在神殿之外,不是在抓捕犯罪,就是在逮捕打击犯罪的路上。

    阿曼纳塔的神职人员等级制度极其分明,并严格受到规则限制,而走在前方是七位至高法学家之一的祭司(不是很大,相当于队长的职务)

    每座神殿里都有位号称“公证之君”的老大,下面有七位院长,每个院长手下还有七个法学家的队长。

    一般的情况下面人都会搞定,出动了法学家,证明这个涉嫌“犯罪”的人,身份不一般。

    神殿人员的出现,在吉尔斯学院引起了骚动,也引起了不少教师的注意。

    显然他们对学院非常熟悉,径直走到了奥术会,在奥术会所有人诧异的目光中,带走了库克。

    ……

    (PS:更新可能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对不起!更新晚了,我有罪,资料信息很乱要捋清几个神祇的关系,比较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