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诡辩之域(7)(1/1)
作者:九片竹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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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宸坐在一个茶馆的小包厢里,看着窗外的人来人往,脑子里想着自己接到的那个讼案。

    有五个探险者去一个位于公海的小岛探险,因为种种原因被困,水尽粮绝,并且无法短时间内获救。作为探险爱好者,他们对自己的身体状态有着清晰的了解,没有任何食物补充能量,他们只能等死,为了能过活下去等待可能的救援,他们决定抽签将其中一个人吃掉。取得全体同意后,抽签开始,结果被抽中的人因为死亡的恐惧不再认同他们之前作出的决定,但最终,他还是被其他四人给杀死了。靠着同伴的尸体,他们在洞穴中承受着时间的煎熬,十几天之后,终于获救了,而检查者以故意杀人罪将其余四人起诉,夜宸成为了他们四个幸存者的辩护讼人。

    就在夜宸慢慢咀嚼回味这个案子的时候,房门被打开了,一个清秀俊朗,穿着一身正装,手里还拿着一束香水百合的男人走了进来,看到夜宸后连连道歉,说道:“宸,实在对不起,路上塞车,这是你最喜欢的香水百合,算作赔礼了,实在抱歉。”

    夜宸站起来,礼貌的接过花束,说道:“谢谢,没什么的,不过……我们认识吗?”

    那个男人刚刚伸出的手僵住了,他尴尬的说道:“我是李凯啊,是你的大学同学,我们一起在伦斯特大学学习的法律,你不记得了?”

    夜宸说道:“哦,是吗,我有些忘记了,抱歉。”

    李凯摸了摸鼻子,说道:“好吧,没什么。”

    两人重新落座后,夜宸问道:“那么我可以问一下,你怎么得到我的联系方式的,为什么要约我来这儿?”

    李凯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了,这个女人已经摆明了不想认他这个老同学了,自己再厚着脸皮攀交情就太没意思了。李凯说道:“是这样的,我是那个孤岛案件公诉方的辩护讼人,我想在开庭前和你聊聊。”

    夜宸说道:“这可不太合乎规矩啊。”

    李凯说道:“规矩?规矩是属于女王陛下的,而不是那些平民,宸小姐,这个案件太过特殊,为了避免出现什么变故,我认为这次谈论还是有必要的。”

    夜宸点了点头,说道:“好的,你打算怎么办?”

    李凯说道:“法律是女王意志的体现,其尊严不容亵渎,那些人违背了法律,就应该承受惩罚,这是公诉方的坚持,是不容置疑的。”停顿了一下,他继续说道:“当然,考虑到这个案子的复杂性,为了让他们沐浴到神的光辉,在判决后,我会去请求女王陛下,让她动用赦免权来宽恕他们的罪恶。”

    夜宸说道:“我并不同意,当事人探险的那个小岛位于恩斯莱特大洋,属于公海,那个岛并没有任何主权国家占为己有,因此,他们的行为并没有触犯联合王国的法律。从来都是入乡随俗,到了哪个地方就要遵循哪个地方的法律,法律的管辖范围仅仅局限于联合王国的土地上。而且,我们现在并没有任何一个国际性的有法律效应的公约,虽然《基础人权公约》已经起草完成了,但还没有得到各个国家的同意,还在商讨过程中。因此,我认为那个无名的无人小岛没有被任何法律所覆盖,根据社会契约论,他们达成的那个协定就自然成为了当地的法律,他们遵守了自己临时通过的法案,没有任何触犯法律的地方。所以,我的当事人并没有罪。”

    李凯说道:“自然法这个概念确实存在,但依照自然法来对一个案件进行判断是极其荒谬的,这完全违背了法律的本质和精神,宸小姐,你要知道,你口中的那个‘自然法’允许了拿人肉充饥和因为饥饿就可以杀人,这些是难以理解的,完全违背了整个文明社会的基础准则。法律是为了保障社会的稳定发展,这一点已经完全违背了当代法律精神。因此,我认为在有明确实体法律的情况下去遵循一个莫须有的自然法是不正确的。”

    夜宸说道:“如果一个法律允许因为饥饿而杀人,那么我们可以认为这种法律并不适用于当代的文明体系,但如果一个法律不允许为了延续自己的生命而做出必要举措,那么这个法律也应该被唾弃的,因为它违背了人最基础的权利——活下去的权利。你觉得这个案件到底适用于哪一点?”

    陈帆说道:“这么说如果某个,或者某些个人认为杀掉你是他们活下去的必要条件,那么你的生命被剥夺只能算作活该吗?”

    夜宸说道:“注意你的措辞!你的言语已经可以称之为狡辩了,这丝毫不符合一个讼人应该有的素质。首先,我并没有答应一个可能会给我造成生命威胁的协议,这是这个案件的关键,他们都答应了,这也是为什么他们的协定可以称之为自然法的原因。其次,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我不会去一个无人的荒岛上玩的,也就是说在可以预知的未来,我会一直处于法律的保护中,不管是哪个国家的法律,都不会同意这种协议。就算如果因为战乱、天灾等原因,法律体系的执行力已经受到了结构性的破坏,那么每个人都拥有让自己活下来的权利,至于手段,各凭本事了。”

    陈帆有些头疼的看着夜宸,说道:“宸小姐,你可能是出于同情,愿意为他们辩护,但法律和道德是两种体系,虽然它们有着密切的关系,但并不能互相干涉,按照法律来说他们已经是犯罪了,那么就应该受到惩罚,我们是法律工作者,我们遵循的职业道德应该是以法律为基准,而不是所谓的道德和同情心,我希望宸小姐能够将那份属于女性的感性暂时屏蔽掉。”

    夜宸厌恶的说道:“贸然揣度别人的想法是幼稚而卑微的,而且因为你的最后一句话,我可以对你提出性别歧视诉讼。我很清楚自己是什么身份,需要遵循什么职业道德,这些你没有资格做出评判。另外,你真正知道法律到底是用来干什么的吗?”

    PS:这个故事的背景为架空,没有任何可比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