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九章:亡者之书(求收藏,求推荐)(1/2)
作者:拉姆雷克撒
    鹦鹉螺号的世界上绝无仅有的,独一无二的潜艇,鹦鹉螺号全长135米,宽13米的刃型潜艇,航行在大海之中犹如一把切开大海的利刃,所以船员们私下里也称自己的船为了海神之剑。最高航速可达50海里每小时!

    这个航速简直是神话,要知道就算英国最好的水面舰艇航速也就50海里左右(28节)!而鹦鹉螺号可是潜水艇。

    同时鹦鹉螺号的动力也是划时代的,完全靠电力供给,更牛的是鹦鹉螺号的电力完全是从海水提取,舰船从还是红提取钠,将钠与汞混合,组成一种用来替代本生蓄电池单元中锌元素的合金,再转化成电后取得的,储存在电池里。总之船上到处都是黑科技,有些东西甚至连凯这个经历过二十一世纪的人都叹为观止。

    船的内部很宽敞舒适,甚至还有博物馆和图书馆!除了有点噪音和无聊之外,这里比一般的星级宾馆还有舒适。

    凯在鹦鹉螺号上旅途勉强还算愉快。如果不算船上糟糕的饮食的话。

    尼摩船长和绝大多数水手都来自印度次大陆,简单来说都是印度人……你能想象整艘船都飘荡着咖喱味吗?在鹦鹉螺号就是这样。这些水手都是好样的,虽然是印度人,可每一个人都彬彬有礼充满人文气息,他们每个人甚至都会说超过两门外语。

    凯也很喜欢他们,可唯独对他们的饮食习惯不敢苟同。

    他们甚至拒绝使用餐具!

    倒是凯瑟琳和考特曼他们那帮英国佬很喜欢鹦鹉螺号的上伙食……

    在大约一个月的航行,凯终于踏上了陆地,在阿尔弗雷德的安排下,众人很快就搭上了前往了开罗的火车。

    当凯踏上埃及这片熟悉而又陌生的土地的时候,就感觉到这里的气氛并不怎么好。埃及人并不欢迎英国人,甚至于非常敌视。出了亚历山大港这种感觉就尤为浓重。

    实际上,英国也的确对埃及没什么控制力。英国只是为了保证苏伊士运河才占领埃及的。

    到1914年11月奥斯曼帝国加入了战争,埃及非常硬气的与中央政权站在一起(埃及当时名义上还是奥斯曼帝国的一个行省),于是英国单方面宣布了对埃及的保护国地位。并推翻了当时的政府,扶持了一个新政府。新政府的首脑被迫宣布自己是独立于奥斯曼人之外的埃及苏丹。

    这样的政府自然不可能得到埃及人的支持,于是新政府在埃及毫无权威,出了开罗,政府的命令形同废纸。而英国这时候也没有能力改变这一局面,毕竟他们的主要精力在欧洲,英国人只要保证控制苏伊士运河就行了。

    至于埃及实际上的四分五裂,并不在他们考虑之中。

    当一行人走出开罗火车站的时候,可以很明显的看到周围的埃及人的恶意。

    凯对这种恶意自然没什么感觉,他又不是英国人。他心里只是在感慨物是人非。曾经的埃及可是整个世界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法老王在埃及统治着整个北非,可如今,曾经辉煌无比的建筑不知所踪,原本的自信骄傲在埃及人的脸上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破败低矮肮脏的城市,人们的脸上也只流露出麻木和憎恨。

    进入酒店之后,就有一个军官走上前来搭话,应该是英国政府在这边的接应人员。

    这些事原本归凯瑟琳和考特曼负责,可当凯看清楚这个军官的长相之后,忍不住对身边提着行礼的老阿尔弗雷德说道:“是我的错觉吗?为什么我总感觉这个孩子和你很像?”

    这个军官很年轻,看起来只有二十几岁,但已经上尉军衔。

    “不,公爵大人,那并不是您的错觉,他是我的孙子,小阿尔弗雷德。”

    凯吃惊的看向老阿尔弗雷德。

    “真的?”

    “是的。”老阿尔弗雷德略带一点矜持的说道。

    “那他才20岁!!你的儿子……抱歉,我并不是故意提起的。”凯原本想说老阿尔弗雷德的儿子就是在两年前牺牲,为什么他还让自己才刚刚20岁的孙子进入军队。凯知道,老阿尔弗雷德的儿子战死的时候才36岁,当时他的孙子还没成年。

    “不……您不用道歉,我明白您的意思。但我必须得说,身为潘尼沃斯家的男人,加入军队是他们的责任,尤其是在战争时期,潘尼沃斯家的男人更不可能逃避责任!”

    儿子已经牺牲两年多了,这期间老阿尔弗雷德已经调整了过来。

    虽然凯并不是英国人,但这并不影响凯欣赏老阿尔弗雷德,爱国者不管在哪都会受到尊敬。

    很快凯瑟琳和考特曼就和那个年轻人交涉完,在完成工作之后,那个年轻人才一脸高兴走到自己祖父身边,并顺势接过老阿尔弗雷德手中行礼。

    “公爵大人,这是我的孙子,阿尔弗雷德。”

    外国人就这一点不好,他们很喜欢给自己的后代起子取和自己的或长辈的同样的名字,也不怕搞混。比如老阿尔弗雷德的孙子,按理来说应该称呼为阿尔弗雷德二世或者小阿尔弗雷德。

    “阿尔弗雷德,这是布列塔尼亚公爵。”

    “您好,公爵大人。”小阿尔弗雷德没有让潘尼沃斯家的家名受损,虽然身穿戎装,但礼仪无可挑剔。

    “你好,嗯……我可以称呼你为阿福吗?”凯骨子里是中国人,对爷孙俩用同一个名字有点别扭,所以干脆就用了简称。当然,这么做有点失礼,第一次见面就称呼别人的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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