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八章:刀锋战士(求收藏,求推荐,求月票)求推荐!!(1/2)
作者:拉姆雷克撒
    黑暗降临,无数躲藏在黑暗角落的怪物开始慢慢伸出利爪,悄悄的接近那些毫不知情的普通人。

    那些邪恶从来不曾离开这个世界。

    但同样,守护人类的力量也不曾消失。有怪物危害人类,自然就有狩猎那些怪物的人。

    埃里克·布鲁克斯就是这样的人,夜晚降临,那些肮脏的怪物出来作恶的时候,也是他活动的时候。

    每一个认识埃里克·布鲁克斯的人,都会不约而同用一个词来形容他,那就是酷!这种酷不是装的,而是他天生如此,他从出生起,就不会哭,也不会笑,仿佛没有感情一样,他这辈子唯一热衷的一件事,就是猎杀吸血鬼。

    埃里克·布鲁克斯是一个传奇,而这份传奇从他出生之时就决定了。当年他出生的时候,他的母亲米丽亚姆在临床生他的时候被一名吸血鬼咬伤,生他之后不治身亡。也是因为这份奇特的遭遇,让他拥有了半人半吸血鬼血统。他拥有吸血鬼和人类的特性,却又没有两者的缺点。

    他可以直视阳光,虽然不太喜欢大蒜和白银,可那些东西对他并没有什么危害,最多就是让有点难受而已。同样,他也没有人类的软弱,他拥有远超常人的力量、速度、感官和耐力,同时也拥有快速愈合的能力。

    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缺点的话,那就是他必须要定期吸食血液。如果长时间比吸血,他会变得狂躁、虚弱。不过还好,他对血液的需求量远远小于吸血鬼,女人每个月的亲戚都够他喝的。他可不是纯种吸血鬼只能通过血液来补充能量,他可以吃人类的食物。

    也许是因为吸血鬼血统的缘故,埃里克·布鲁克斯的情绪很少,就像冷血动物一样。

    除了性格酷之外,他的时尚品味也很酷。不分白天黑夜,他都会带着黑墨镜,不分寒暑,他都会穿一身黑色风衣。一个冷酷的小平头加上棱角分明又冷酷之极的脸庞,合起来就是一个字——真特么的酷!

    为了给自己的母亲报仇,也是为了阻止那些暴虐的吸血鬼伤害普通人,埃里克·布鲁克斯一直在追捕吸血鬼。

    强大的实力和冷酷的作风,为了赢得了一个外号——刀锋。

    到了现在,几乎所有吸血鬼都只知道他的代号,完全忘记了他还有名字。

    大多数的时候,刀锋的活动范围一直在纽约等东海岸城市,可就在最近,他收到了一个消息,他的老对手,纽约吸血鬼的领导者狄肯·费斯最近派遣了他的姘头拉奎尔带着一群吸血鬼离开纽约前往了芝加哥。

    刀锋一直在对付狄肯·费斯,可惜这个家伙藏得太深了,刀锋始终找不到他的踪迹。所以在得到这个消息之后,他就赶到了芝加哥,打算抓住拉奎尔从她嘴里问出狄肯·费斯的下落。

    结果来到芝加哥之后,他发现拉奎尔失踪了,连带着她的手下,也一起失踪了。

    刀锋在猎杀吸血鬼这方面绝对是宗师级别,可他在芝加哥找了半个月,愣是没找到拉奎尔和她的手下。之前芝加哥出现了一连串的谋杀案,刀锋一眼就看出那些案子都是吸血鬼做的,他偷偷潜入一些作案现场,果然在现场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正是拉奎尔的手下干的。他们明明就在芝加哥!

    在经过一系列无用功之后,刀锋决定按照老办法,直接找地头蛇!

    这种方法简单粗暴,但非常有用,唯一不好的就是会打草惊蛇,让整个芝加哥的吸血鬼知道刀锋来到这个城市了。不过现在刀锋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

    他找到了一家吸血鬼经营的酒吧,然后拿出传统异能,蒜精、圣水、白银,狠狠的折磨了里面的吸血鬼。

    吸血鬼是一个很难出硬汉的种族,毕竟他们有着漫长的生命去享受人生,浪费时间他们很愿意,但浪费生命?那就不行了。毕竟不管是吸血鬼还是其他什么东西,都只有一条命。

    刀锋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最近芝加哥的吸血鬼正在遭到屠杀,城里的几大家族的头领正聚在一起商量对策。

    吸血鬼遭到屠杀?

    真是喜闻乐见。

    刀锋碰到过不少猎魔人,他们虽然也追捕吸血鬼,可效率……所以刀锋很少和他们合作,因为没必要,就算在一起也是拖后腿,何必呢?

    但没想到芝加哥这边居然有这么猛的人,对全城的吸血鬼大屠杀,这在以前,一直是刀锋干的事。

    虽然有点好奇是什么人做的,但刀锋还是去做自己的事,他不善于交朋友,甚至,他压根就没什么朋友。

    他找到了吸血鬼开会的地方,那是一个古老的庄园。

    但出奇的是,庄园的安保相当于没有,刀锋一路走进来,居然连一个人都没看到。好歹也是几大家族开会,怎么连个看门小弟都没有?直到他发现了一堆灰烬。

    刀锋对这玩意太熟悉了,这是吸血鬼死亡之后造成的痕迹。

    有人比他提前找到这里。

    想到这里,刀锋拔出了自己特制的银刀。这把刀类似日本,但是直刃,有点像唐刀,这把刀是刀锋的养父兼搭档为他打造的,刀锋利无比,而且刀柄会识别主人,带红外线扫描,一旦被不知底细的人拿到手,立刻会弹出小刀刃将敌人的手扎成筛子。

    这把刀已经成为了刀锋的标志。

    手持银刀和银弹枪,刀锋小心的朝庄园的大屋走去,这一路上,他看到了不少灰烬。现场却没什么打斗痕迹,这说明,这些吸血鬼非常可能是被一击致命!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哪怕是刀锋碰到这种场面,也有点打鼓。

    “求求你,放过我!放过我!”

    一阵求饶和惨叫声,吸引了刀锋的注意力。刀锋立刻朝声音的方向赶去。当他一脚踢开一间书房的大门之后,看到了这样一幕。

    一个身穿英伦风的男人坐在椅子上,而在他对面,跪着四个人。以刀锋的眼力自然看得出来,这四个人都是吸血鬼!至于他们身边的灰烬……看来之前这里不仅仅只有这么四个人。

    “回答错误!”坐在椅子上的男人看了刀锋一眼,但只是皱了皱眉头,然后拔出一把造型拉风的沙漠之鹰,一枪将那个不断求饶的男人打死。

    碰!

    枪身过后,那个男人立刻化作了一团灰烬。

    干掉了那个吸血鬼,椅子上的男人才站起身看向刀锋。

    “哦,看看我们等到了什么?一位新客人。嗯,有意思,居然是一个杂种。吸血鬼和人类难道没有生殖隔离的?”这个人自然是凯。他看到刀锋的第一时间,就立刻看出了刀锋的与众不同,就像他说的那样,一个杂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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