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七章:巴巴耶卡(求收藏,求推荐,求月票)4300字求月票!!(1/2)
作者:拉姆雷克撒
    佩吉的事情其实明摆着的,根本没啥好谈的。昨天给了皮特两人一天时间,事情已经查的七七八八了,佩吉的血液中有着迷幻药的成分,这玩意根本做不得假,事实上在佩吉说自己喝了两杯酒就昏迷不醒的时候,警局就安排鉴证人员抽取血样了。只是十五分局的设备真的差了点,需要时间才能得到结果。

    另外在佩吉的家中还发现了当日凯抓到的杀手的指纹和脚印,现在基本可以确定,佩吉真的是被人冤枉的。

    而今天的暗杀,更是佐证了这一点。

    更何况,还有凯从杀手身上搜出来的u盘,更是直接砸实了证据,u盘里面的东西就是最好的动机。

    联合建筑公司之中有人利用养老金账户洗钱!

    至于资金流向,现在由总局那边负责,纽约地检也盯上了这件案子,听说fbi和国税局也开始蠢蠢欲动,总而言之,联合建筑公司,甭管他的后台有多硬,被这么多执法部门盯上……这一次不死也要脱层皮。

    所以弗吉这次过来,才会第一时间和凯讨论查理的案件,反倒佩吉那边反倒了一边。

    “那姑娘挺虎的,啥都不懂就敢偷公司的资料出来,没被人给干掉,都算她运气好。”凯其实挺佩服佩吉这傻姑娘的,但凡她能够小心一点,这件事都没那么容易变成这幅鸟样。

    当初从文件中看出猫腻,就应该装作什么都不知道,还傻乎乎的跑去询问自己的上司,这是生怕自己死的不够快?而且牵扯到了这么大的金额,她居然不第一时间报警,或者选择找媒体曝光,反倒是打算找同公司法务部的同事……这是咋想的?而且她怎么就能肯定那个丹尼尔会和她一样打算揭露这一丑闻?

    总之,可以说这位姑娘除了初衷和藏u盘这两件事作对了之外,其他的事一件都没做对……

    弗吉苦笑的摇了摇头,其实他也听不明白佩吉是咋想的,要知道当初他听到这件案子的原委,第一时间就不想接这个案子,可马特偏偏要接,他拗不过马特……

    “是马特一定要接这个案子的,他认为佩吉是被冤枉的……马特从小就有着别人完全无法理解的正义感,有时候我都觉得,马特不应该当一个律师,他更应该当一名警察。”弗吉和马特从小就是朋友。小时候弗吉长的胖,又不太爱说话,所以总在学校被人欺负,那时候马特就一直为他出头,后来,马特瞎了,也依然不改变这个风格,也是从那时候起,弗吉觉得自己要改变,他不能成为站在马特身后的那个懦夫,所以才有了现在伶牙俐齿的弗吉,而不是一个阴沉肥宅弗吉。

    “那你以后要小心一点。你那个朋友……他会是一个好人,一个人人都佩服的人,但绝对不会是一个好的朋友,在他身边,你只会面对无穷无尽的麻烦,甚至自身安全都会受到危险。”凯意有所指的说道。

    不过弗吉显然不知道马特是黑面具这件事,所以压根没明白凯的深意,不过其实也没差。马特是一个天生正义感爆棚的人,甚至已经到了圣母的层度。

    比如在律师事务所的经营问题上,两人就有分歧。

    马特认为律师事务所要为所有无辜者伸张正义,而弗吉则认为对无辜者的定义应该是法律意义上没有被定罪的人。

    简单来说,马特当律师是以无辜者优先,或者干脆他就是为了服务那些无辜者而奋斗的。而弗吉则更加普通人一点,他认为他们应该为所有来寻求他们帮助的委托人而奋斗。

    看起来没什么区别,可实际上,马特是完全的利他主义,而弗吉则希望在帮助别人的时候,不耽误自己赚钱,至少他们需要先考虑自己的生存问题。

    可惜,他似乎永远在马特面前让步。

    所以,他大概能明白凯所说的那种情况。

    弗吉是个乐观的小胖子,他委屈了一下,然后马上就开心起来:“没问题的!我可是弗吉·尼尔森!马特那家伙如果没有我,搞不好一天都活不下去!所以我没问题的!”

    凯看了这个小胖子好一会儿,才神情古怪的说道:“那我祝你们幸福。”

    说着还稍稍往后坐了坐,打算离他远点。

    弗吉奇怪的看向凯:“你怎么了?”

    凯整了整衣服:“没事,就是我长的比较帅而已。而且我是直男。”

    原本弗吉听前半句还没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可听到直男两字,立刻明白了!

    “法克!你这是歧视!我可以告你的!”

    “所以你承认你们两个相爱了?”凯诧异的问道。虽然21世纪初,**平权还没有后世那么声势浩大,但现阶段已经抬头成为了政治正确,歧视**一样会被投诉。不过这对凯来说毛毛雨而已,以凯的地位和那些媒体欠自己的人情,百分百没人会拿这个说事!虽然上辈子凯挺讨厌特权阶级,可直到自己成为特权阶级以后……真相!

    “啊呸!说顺嘴了。我是直男,我可是有很多女朋友的!”弗吉没说谎,别看他这样,可这家伙从高中脱处开始,就莫名其妙的变成了香饽饽,他自己有时候都无法理解。反倒是英俊帅气的马特,弗吉都怀疑他到现在都是个男孩!

    ……

    夜里,联合建筑的一栋未完成的大楼当中。

    第二十二层,灯光大亮。

    由于大楼还未完工,所以四周的通风简直了……加上秋天的雨夜下的纽约,冷的一批。

    一个白人老头快被冷风吹成孙子了。

    “为什么我们聚会一定要在这种地方,其实餐厅是个不错的选择,至少比这鬼地方要温暖的多!这个高度可以把人冻死!”

    白人老头紧了紧身上的黑色大衣,转头看向其他几人。

    两个亚裔,一男一女,男的申请冷硬,身体笔直的站在那里,眼睛半眯,对老头的话根本不屑一顾。女的是一位典雅的老妇人,看样子起码有八十岁,端坐在一堆木板上,杵着一根漆黑古典的拐杖,神情典雅端庄,让人觉得她一定是一位严厉而不失慈祥的大家长。

    另外还有两名头发乱糟糟的白人青年,他们神情不耐烦。但也对白人老头的话无动于衷。

    “信!你说对吧?”白人老头看没人理自己,于是主动找话。

    可那位亚裔男子看了他一样,继续闭上了眼。

    “好吧。但你能假装觉得冷吗?你现在的样子,实在太让人不安了。”看着信一身简约款的西装,一件衬衣,站在寒风中一动不动,白人老头显得非常不适应。

    “有些人的手,沾满了受害者的鲜血……会冷的,于是就习惯了。”这个时候一旁的老妇人微笑着用中文说道。

    白人老头盯着老妇人一会儿,然后转向其他人。

    “你们有谁听得懂中文?”没人理他,于是他看向信:“信?”

    信张开眼,用犹如刀锋般的眼神看了白人老头一眼,然后继续闭上眼。

    这时候边上的白人青年说了一句:“他是日本人。”

    “我知道,我知道。只是他们……”白人老头指了指信和老妇人,过了一会儿,他放下了手:“算了。”

    也就在这时,一阵脚步声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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