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六一章无限正当防卫(2/2)
作者:tx程志

    辽东的政务院对于各州、各州的管辖其实是扁平化,辽东的州下面没有县,可以说,州,只是相当后世的县级市。包括辽东、吕宋、台湾,琼州,实行的都是一部法律。

    绝大部分百姓,都于官府收税表示理解,在传统概念里,种地纳粮天经地义,从来就没有不纳钱粮这一说。

    无论是辽东、台湾、吕宋包括琼州岛境内的土地都属于全旭私人所有,农民们名义上拥有对土地的所有权,不过这个权利根源却是来自全旭。

    全旭将辽东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割开来,与后世一样,农民只有使用权,却没有所有权,辽东的百姓,只是佃户而已。

    崇祯对于辽东的见闻,一切都是颠覆的存在,就像现在,复州湾附近的青山镇就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命案。

    四名喝醉酒的读书人,闯入一名青山镇一名居民的家里,这名居民只是一个寡妇妇女,独力带着一个儿子生活,她的丈夫并不是军人,而是一名船厂的工匠,因为得了肺痨,去年的冬天死了,这名寡妇长相非常漂亮,是十里八村有名的美妇,当然不可避免传出一个风流韵事。

    这名寡妇非常有钱,因为她的丈夫在死之前,是船厂的一名技工,他发明了一种胶合材料,可以避免船体渗水,因为这个专利,应用在几乎所有海船上,仅仅技术的分成,每年就有多达一千六百余两银子的收益。

    而且这名寡妇并没有做吃山穷,而是经营一家蔬菜豆腐店,说她腰缠万贯绝对不是夸张,在四名醉酒的读书人夜里进入寡妇的家里,被寡妇拿着左轮手枪击中四人,其中两个心口中弹,当场死亡,一名小腹中弹,与翌日的清晨不治而亡,一人则被柴刀砍中了胳膊和腹部,治了三天以后,因为伤口感染死亡。

    这件案子因为出了四条人命,传播非常远。

    因为涉及了读书人这个特权阶级,这四名来自江南的读书人,家里都非常有钱,打官司,非要这名女人偿命。

    辽东的案件审理,都是公开的,不存在后世什么为了当事人的名誉问题,不公开审理,崇祯作为皇帝,认为这件案子根本就没有审理的必要。

    作为妇女,连杀四名男子,无论是什么原因,死罪一条,更何况这四名读书人并没有给妇女造成什么损失,只是打碎了女人家里的三只花瓶,几个碗碟,推倒一张桌子,损失不足挂齿。

    然而,公开审理的结果,却让崇祯大跌眼镜。

    被告刘沈氏,正当防卫,原告邱树生、陈广智、沈少白,张志博四人包赔刘沈氏射出子弹十二发,合计十二两银子,屋内损失的花瓶、碗碟共计三两四钱银子,赔偿刘沈氏精神损失一百八十两银子,其子刘俊,精神损失一百二十两银子,合计三百一十五两又四钱银子。

    这个结果让崇祯非常难以接受,就算是被告刘沈氏所述,死者邱树生等四人是意图侵犯她,她算是正常防卫,可问题是,四个人死了,而且刘沈氏也不差钱,怎么也要出于人情,给予四名死者丧葬费。

    造成这个结果,四名死者聘请的讼师自然不服,提出反驳,声称四人只是因为醉酒,走错了房间,仅此而已。四人死者手无缚鸡之力,自然不会对刘沈氏造成什么威胁。

    法官面对诉师的质疑,直接问道:“先不说有没有做出威胁女主人的举动,正常情况下击毙非法闯进自己家的人是合法的吧。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执法者的任务不是和稀泥,而是伸张正义。醉酒并不是犯法的借口,更不是逃避责任的理由,陈讼师,鉴于你违背道德和良知,助纣为虐,为虎作伥,失去了作为讼师的职业道德,本法官现在宣判,开除你讼师的职业身份,限你半个月内离开辽东,逾期不离开,后果自负!”

    这个结果,让崇祯感觉难以接受。

    然而,参与观礼的百姓兴奋的欢呼。

    几名读书人的仆从和家属提出质疑,结果那名年轻的法官,扬起锤子,砸在案几上,当庭宣布:“尔等质疑可以向金州最高法提出诉讼,没有结果之前,执行本庭院宣判,限四名家属在半个月内,向刘沈氏支付三百一十五两四钱银子,逾期不支付,将以年息百分之二十的利息进行累加,另外并处于藐视法庭罪,罚款五千两银子。”

    王承恩看出崇祯的闷闷不乐,就急忙道:“皇爷,他们做得太过分了,应该责令武威侯处罚当事人……”

    就在这时,全旭缓缓走到崇祯皇帝面前:“你说什么?”

    王承恩吓得脑袋一缩,嘴开始哆嗦起来。

    全旭虽然看着人畜无害,像个小白兔,可是直接了解全旭的人,才会发现全旭的冷酷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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