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刑部公堂(一)(1/2)
作者:风在流浪
    杨义纵马狂奔,也不管来报信的那个人了。只二百多里路,虽然行军用了两天半,但战马加快脚步,一整夜就能赶到长安城。

    北风呼啸,时不时还下着雪。杨义的正面已经被雪覆盖,除了眼睛和干裂的嘴唇,在正面看就像雪人了。

    天蒙蒙亮时,杨义就到了灞桥东岸往蓝田的路口处,他稍微一犹豫,便往南而去。他想,既然赵刚也抓到了对方的人,那应该是带回来金沟村了,他得回去看看。

    当他来到那天他们遇袭的地方时,地上一片狼藉。虽然部分被雪覆盖住了,但依然还看得到当时打斗过的痕迹。

    杨义没下马,继续打马前行。

    当回到金沟村,在村里转了一圈,只看到村民们正在忙碌着,并没有见到赵刚。村民们见了杨义之后,就像见到了主心骨一般,吵吵嚷嚷的将杨义围了起来。

    杨义并没有下马,见杨云也过来了,急忙问:“老赵去哪了?怎么没看到他人啊?”

    “回小郎君,老赵昨天被刑部叫去问话了,昨晚上没有回来。”

    “现在村里的情形如何?有没有遭到别人的骚扰?”

    “村里一切安好,请小郎君放心。您快想想办法,救救四娘吧!”

    “我知道了,你安抚好村民,其他的事情我来处理。”

    杨义问明情况,赶紧打马往长安城而去。当来到春明门时,城门刚开没多久,路上的人并不多,晨钟还在嗡嗡作响。

    他下马走进城门,守城的士兵并没有检查,就直接让他进去了。在这些士兵看来,杨义就是个阎王,他们都避恐不及,哪有那个胆量去检查他呀。

    杨义到了他的县伯府,中门大开,门口也没人站岗,他将马绑好便冲了进去。刚进到里面,还没看到人呢,就听到了一个令他头疼的声音。

    “大胆杨义,你不是去打仗了吗?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你做了逃兵?”

    杨义一愣,连忙行礼:“臣杨义拜见公主殿下,不知公主殿下来臣府上,所为何事?”

    万春公主斜了杨义一眼:“今天刚搬过来住,顺便到处走走。”

    杨义心里一突,瞪大了眼睛看着万春公主:“什么?你搬到我这来住?你可是大唐的公主啊!”

    就在这时,王艳走了过来,对杨义说道:“夫君回来了,太好了,这下四娘有救了。万春妹妹是来看我的,你有意见吗?”

    杨义愣住了,现在就开始叫妹妹了。是不是预示着,自己这个驸马都尉当定了?

    杨义在心里将李世民从头到脚骂了个遍。这特么的,你妹妹没人嫁似的,三天两头的往我家跑!

    杨义摇了摇头,不经意间看到不远处的赵刚。看他一脸着急的样子,肯定是有急事,他向赵刚照了照手。

    王艳见杨义回来了,她也开心了不少,又见杨义要和赵刚谈事。她忙挽住公主的手,将她往内院拉:“男人有事要谈,我们到里面谈。”

    “嗯!”万春公主羞涩地应了一声,便跟着王艳往内宅而去。

    王艳和万春公主进了内宅,杨义忙问赵刚:“到底咋回事?将事情的始末说一遍。”

    “事情是这样的……”赵刚便将他们遇袭的事,前前后后说了一遍,却与报信的人有些出入。

    就是袭击他们的人,是一群蒙着面的地痞闲汉。只有两个头头比较神秘,有一个被他们抓了,另一个挟持着吴四娘跑了。

    赵刚这次直接将人追到了渭河边,对方上了船后便往对岸而去了,河面上又没有其他船,所以追丢了。

    抓住那刺客后,赵刚便将他送去万年县。由于涉及杨义的事,万年县也不敢处理,便直接上报刑部,让刑部处理。

    这事不知道怎的让李世民知道了,他指示刑部将情况查清楚后,让大理寺少卿孙伏伽来审理。所以,昨天刑部让赵刚去配合调查,然后再去审理那犯人。

    可奇怪的是,那人表现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一问他为何要袭击这些人时,便顾左右而言他。从不正面的答问题,就连上了大刑都不开口,到现在连刑部都没办法了。

    “上大刑,就知道上大刑!刑部这些人,真是一群渣!”

    赵刚听到杨义这话,眼睛不由一瞪,心里暗忖:也就小郎君这样的人,敢这样说刑部,他敢这样说,那他就有办法处理了!

    “小郎君,您是否要去刑部一趟?”

    “那是自然,你去安排一下,刑部何时可以去?”

    “不用安排,待会儿刑部就会来人叫我去了。昨天问过我一些事情,因为撬不开那人的嘴,刑部的人还会再叫我去一趟的。”

    “那好吧!咱们先去吃早餐,边吃等边等他们。”

    “是小郎君!”

    吃完早饭没多久,刑部衙门就派人叫赵刚去问话了。杨义也跟着去,那武侯没有说什么,因为他不认识杨义,他还以为是赵刚的随从呢。

    刑部坐落于宫城西边,距离杨义的家并不远,只是隔了两三条大街而已。这里是全国最高机构的集中地,三省六部、宗庙、官衙、内庭、仓库及防卫等机构均在其中。

    唐朝时的刑部,是中央机构的六部之一,主刑司法、审判、问案、用刑等。相比其他部门,刑部的职权范围最小,基本只限于平民和七品以下吏员的用刑,在唐朝七品以下不属于官,而属于吏。

    刑部对官吏没有处罚权,处罚权属于大理寺,大理寺就是唐朝的最高法院。刑部的中、高级官员,属于三省中的门下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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