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逃跑吧!魔王大人(2/2)
作者:太宰乱

    布伦妮觉得腿已经不是自己的了,像是灌了铅一般沉重,肚子里传来滚滚的饥饿,有点虚脱了。

    不过在布伦妮喊出来后并未听到那熟悉的愤怒犬吠,这才不敢停下逃跑的动作,回头望去。

    就见那只双头恶犬同样快累趴了的大口喘气,踱步在山脚下,不敢真正的下山,好像又什么看不见的东西再阻拦它使它恐惧不敢下山,怒目看向布伦妮,呲了呲牙示威后不情不愿的迈着沉重的步伐重新苟回了深山,很快不见踪影。

    “终于,终于摆脱了...呜...你这条狗给吾等着,吾日后一定要将你做成狗肉火锅,嗯?火锅是什么,感觉很好吃的亚子!”

    布伦妮喜极而泣,不顾形象的靠在一旁的墙根下瘫坐,恢复力气。

    感受着体内所剩无几的魔力,没有了魔力的加持后,她这幅身体也就如人类普通平民的身体素质一般,基本上是一发最低级的小火球就能烧死。

    就比如这只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挺眼熟的独角白兔,是最低级的魔物了,她如今的身体素质被这颗独角顶一下的话估计就是一个大血窟窿,脆弱无比。

    “哈,以我现在孱弱的肉身,所以在恢复魔力前都要小-小-小小心--行-行-行行事!”

    布伦妮刚想扶住围墙的铁栅栏站起来,猛地手掌与铁栏的接触面爆闪电光,迅速传遍全身。

    她那一头偏粉色的红发迸溅电弧,有焦糊的味道飘散。

    整个身体仿佛在跳霹雳舞一般颤抖起来,清晰可见皮下的根根白骨,头骨的牙齿疯狂的碰撞,怕不是要把牙齿咬碎。

    布伦妮觉得自己已经有三分熟了。

    以她现在的身体素质再不想个办法,估计今天刚准备侵略一个世界出道就要先交代在这里。

    落地成盒?

    她就要成为魔族有史以来死的最快,死的最惨的魔王的记载被钉在魔族的耻辱柱上了。

    “呀!呀!呀!啊!”

    布伦妮电光中格外璀璨的眼眸猛地注意到看上去非常眼熟还非常傻的独角兔子,脑袋歪成了九十度,直立起来看起了热闹,大脑在雷电法王的治疗加成下飞速运转。

    头顶一颗灯泡接上电源爆闪。

    也顾不得这个自救办法有失魔王颜面,没了命,颜面有何用。

    催动全身最后仅存的魔力,集中精神,让魔力流遍全身以起到效果。

    砰!

    一阵焦黑的烟味升腾。

    “咕叽?”

    独角白兔愣愣的眨巴大眼睛,怎么滴踹自己的人突然变成黑烟嘞。

    吧嗒。

    一只皮毛上有点焦黑斑点的粉红兔子掉了下来。

    还不等独角白兔去思考那么困难的问题,它宛如红宝石的眼睛倒映出一只宛如加上了少女漫甜蜜背景,一只粉红的兔宝宝映入眼帘,顿时擦了擦见到美味胡萝卜都没流下的口水。

    “吸溜!”

    在独角兔的种族中,没有角的兔子是雌兔,尤其是粉红色毛发的兔子,就像是万年难得一见的美少女。

    很显然这只粉红兔子对独角白兔并没有多大好感。

    “咕叽!”

    粉红兔子怒目一个后蹬腿踹在独角白兔的脸上,让对方化作了天边一颗明亮的星星,为夜空做点缀。

    独角白兔:熟悉的力道,熟悉的感觉,好讨厌的感觉,咕叽!

    “咕叽咕叽!”

    粉红兔子呲了呲牙,人性化的直立而起,粉色的爪子挥舞掸去了身上的灰尘。

    这正是兽化的布伦妮,只有兽类身体才能最大程度的抵抗电击效果,但变成符合她魔王形象的大型魔物显然以她的魔力并办不到,只得被迫变成了一只独角兔。

    巧合的独角兔雌性没有独角,与普通人认知中的兔子一般无二。

    布伦妮幸运的避免了被切片研究的命运。

    不过再变成兔子后她体内的魔力可以说已经干枯,在某些战斗数值上还不如一只独角兔。

    真成了一只粉红小兔叽。

    “咕叽,咕叽!”

    粉红兔子轻而易举的穿越围墙,钻过草丛后,就着即将黎明的晨光,直立起来打量起这个陌生的世界。

    柏油的马路,新奇的铁皮坐骑,透明的玻璃建筑。

    一切都是那么陌生。

    一只粉红兔子站在绿化边缘环视这个陌生的世界,有迷茫,有对未知的恐惧,总之一只兔子的脑容量已经不允许它思考太多东西。

    “咕叽(吾的体内没有魔力了,眼下最重要的是赶紧找到恢复魔力的办法,吾可不想永远顶着一只兔子的模样,吾还有征服这个世界的梦想没有实现)咕叽!”

    于是粉红兔子盯上了她出发征战异世界前定位的这个世界最强大的魔力源头。

    这个魔力源头绝对会出现在这个有点像学院的奇怪地方。

    所以只要她蹲守在这里就一定能够找到那个魔力源头,劫持魔力源头,恢复魔力,变回原来的大魔王,然后带领魔族大军攻陷这个世界,成为这个世界的主人咕叽。

    不知不觉睡着,做起了这样的美梦。

    睡熟的兔叽完全没考虑到作为一只被某人定义为野味的兔子要怎么劫持一个人类。

    难道要用可爱萌死对方吗?

    .........

    直到。

    未来某一天。

    一只家养兔子想到了当初的梦想。

    她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因为她征服了这个世界上最强的男人,然后让那个男人成为了需要每天用胡萝卜讨兔叽主人喜欢的奴隶。

    可喜可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