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章 洗钱(2/2)
作者:加盐牛奶
    而这个诈骗团伙想要在泰国洗钱就一定要通过大伯手下的洗钱业务。

    如果闫宇估计得没错,这个诈骗团伙如果起码诈骗到5亿泰铢。

    不要觉得这与闫先生洗钱业务的资金流相比显得微不足道,事实可并不是这样。

    曼谷地区的洗钱业务平均每天的营业额还不到6000万泰铢。

    而且,洗钱业务对应的客户其实都是长期客户,他们的资金流动都是细水长流型。

    这一类客户主要的开展的业务都是军火、走私、贩毒、贩卖人口、赌博、色情行业,从事这些行业,起码在道上是有一定根基的。

    而杀猪盘这种诈骗团伙洗钱,属于在道上没背景的新面孔,再加上远超一般诈骗团伙的洗钱数额,在水房的纪录中还是很显眼的。

    敖仔听了闫宇询问,大致了解了情况后就让帮会里的会计去查账。

    没用几分钟,帮会内的数据库中就显示出了几笔类似这伙诈骗团伙的洗钱特点的交易记录。

    一边让会计用纸张将相关洗过的钱去向的账户记录下来。

    一边吩咐敖仔按兵不动,着重注意这几笔类似的诈骗团伙的资金洗钱动向。

    到时候还可以黑下这个诈骗团伙的一部分钱,反正除了受害人没人会在意到底有多少的涉案金额被追了回来。

    而且明面上,这个团伙的受害人还只有吴莉一个,涉案金额只有5000万泰铢。

    就算罪犯落网了,其中一部分受害人克服了被骗财骗色的心理障碍,这些受害人来报案认领,哪又有什么证据证明呢?

    这个团伙不会给他们留下任何证据的,要是这个团伙这么不专业早就事发了,犯罪又怎么会这么成功。

    对警察来说,罪犯落网,但是犯罪所得不能全部追回,对地下钱庄来说,客户落网没有人接受剩下的洗好的钱,都属于非常正常的事情。

    但是,可以通过这些账户信息锁定这个诈骗团伙,但是还是需要想办法编造一个正常的破案流程。否则,自己怎么形成证据材料,提交给检察院呢?

    难道在案卷上写上本案的主办警官是泰国最大地下钱庄老板的亲侄子,多亏了地下钱庄洗钱的交易记录,这才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闫宇要是真的这么干,智商怕不是降到了和警局里那些饭桶一个水平了。

    所以,在帮会里得到的信息只能用来锁定犯罪嫌疑人,真正能摆到明面上讲的线索和证据还得靠自己的三个手下来找。

    有了大致结果,伪造一份过程进行强行解释,这可是前世的闫宇最拿手的好戏。

    将会计抄好的账户信息揣到了兜里,然后嘱咐了敖仔几句后,就出了夜上海舞厅,返回了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