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关于Q的猜想(2/2)
作者:加盐牛奶

    换作闫宇是秦风,根本不会像他那样放宋义一马,还把证据还给了宋义,闫宇只会送他进去,然后看在朋友一场的面子上,找最好的律师为他辩护。

    另一方面,打着复仇的名义杀人,杀的是就算是个人渣,还觉得自己替天行道的人,闫宇觉得得离这样的人远一点,小心雷劈他的时候,稍带上自己。

    Q就很像是一个非常职业的犯罪组织,他当侦探也不是为了什么匡扶正义,还原案件真相,而是为了炫耀自己的犯罪手段多么的高明。

    对此,闫宇一直猜测,Q是一个组织,账号由组织共享。

    以kiko的黑客水平,Q的IP地址如果是个无法定位的浮动IP,或者虚假的IP地址,根本逃不出KIKO的手掌心,一定能查出个具体国家。

    当然,在闫宇的怀疑中,kiko也和Q脱不开关系,但编了谎话欺骗秦风,但这个可能性稍低,因为没必要。

    所以,最有可能的就是Q在加拿大是真的,在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也是真的,所以,根本不知道具体哪个地址才是,因为都是。

    但是,因为这一切都没有最后的结论,因为闫宇还没看到《唐探3》,但是,以闫宇谨慎小心的性格,如果Q真是个组织,后果自己以及大伯的势力是很难承担的。

    CRIME MASTER ,一个破案的APP为什么要叫做犯罪大师,闫宇觉得,很好理解,能破案就能犯案。

    就像唐探2说的那样,白天做破案的神,晚上做犯罪的兽,反正就是不当人。

    宋义说的那句:‘当你在凝望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望你。记住,看可以,别看太久。’

    在闫宇的理解中,可以简单的翻译成,当你在侦破犯罪的时候,犯罪也在引诱着你。侦破犯罪可以,但是要抵得住诱惑,别去犯罪。

    所以,闫宇觉得Q根本就不是什么侦探,更有可能是经验丰富,智商奇高的犯罪分子,或者说犯罪组织。

    所以,在谜底揭开的时候,如果动用私人力量,很有可能招致报复。

    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所以,如果无法通过法定程序给IVY定罪量刑,又不甘心放虎归山,最好的选择就是拖下去。

    反正,汶颂一死,用不着移送起诉了,牙套妹走程序可以正常另案办理。

    至于IVY,这个案子是个犯罪集团案件,可能判处刑期10年以上,羁押期限最长能达到7个月。

    闫宇都用不着羁押她,先监视居住,让她安心生孩子。

    反正闫宇不担心IVY逃跑,她一逃跑,就做实了她畏罪潜逃,以后除非找地下黑市进行整容,否则再也无法用她的那张脸实施犯罪了,

    闫宇从警的第三个年头,还是第一次通过这种合法耍无赖的方式对付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