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大时代,小人物(1/2)
作者:青门醉饮
    窝囊!

    很特么窝囊!

    寒碜!

    很特么寒碜!

    走在阴沉的天色下,王哲突然觉得自己真是白活那么久了。

    不就是两个死皮不要脸的烂货吗?

    不惯着!办他!

    说着,王哲走进五金店,买了一把开了刃的西瓜刀......

    注:以上言论纯臆想

    ......

    ......

    或许每个人都会在悲伤愤怒的时候涌现出一些极度疯狂的想法。

    王哲也有过想要用一把刀解决掉那两个人渣的冲动。

    但是作为一个理智的成年人,他还犯不着让两个渣滓毁了自己的人生。

    他还年轻,还有许多值得期许的未来。

    他还要带傻妞去飙车,还要亲眼看到潘姊儿穿上丝袜,怎么能就此止步?

    然而回顾现实,他一时间还真不知道怎么对付那两个混蛋。

    你要说报警吧,得,那两个赌鬼烂人都是派出所的常客了,大案没有,小案不断,同时也是胡搅蛮缠的老手,警察对他们也没办法。

    你说告他们吧,“道德绑架”和“骂街”并不构成犯罪,而且王哲给他们的钱都是自愿的,更谈不上勒索或者敲诈。

    总而言之,他想彻底解决这两个雁过拔毛的混蛋,还真有些难度。

    雇人揍他们一顿?不行,那两个混球家里养着十几条狗,方圆五十米内连只老鼠都没有,连出门都随时牵着几条,估计没人敢接这活儿。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在他们门口撒泼打滚?也不行,毕竟他又不是狗,干嘛要做狗才做的事?

    “艹!”

    想了半天,王哲想得脑仁都疼了,还是没想到合适的办法,烦躁地挠了挠头发。

    走在九月初的街头,酷暑还未彻底散去,闷热阴沉的天气又为他平添了一分烦闷。

    “唉,算了,要闹就任凭他们闹吧,反正我是没那么多钱。”

    想通了这一节,王哲竟然感到一种莫名的轻松。

    大不了带上杨玉环和潘金莲跑路,去另一个城市躲一阵子就行了。

    有道是树挪死,人挪活,我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

    虽然办法是有了,可是......

    他还是觉得很窝囊。

    住在一个人口上千万的城市,竟然被两个杂碎逼得连滚带爬,怎么看怎么窝囊。

    不但窝囊,而且憋屈。

    不知不觉中,愁云惨淡的王哲走到了那熟悉的钢构大桥上。

    眺望着两岸宏伟而繁华的城市,他发现自己错了。

    他不该向潘姊儿吹嘘这个世界有多么美好。

    因为这个世界还是有阳光照不到的地方。

    这个时代的确足够伟大,甚至可以说空前绝后。

    但是小人物终究还是小人物,从古至今都是如此。

    晃进一个之前常去的酒吧,王哲找了个偏僻的角落坐下,默默畅饮着那些热烈的、苦涩的......寂寞。

    其实他并不太喜欢喝酒,但是......总得喝点什么不是吗?

    不喝酒难道喝旺仔牛奶?

    而且只有在半梦半醒之间,他才能暂时忘掉那对恶心的夫妇。

    当然,如果可以的话,他更愿意扑进家里两个大美人任意一个人的怀里寻求安慰。

    然而这个宏伟的愿望估计永远也实现不了。

    半醉半醒之间,内心燃着一团烈火的王哲鬼使神差地摸出手机,拨出了那个忘也忘不掉的号码。

    “雅晴,过来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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