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九章 心照不宣(2/2)
作者:薪越

    或者说冯晓刚负责《英雄》的商业部分,姜闻负责《英雄》的艺术部分。

    冯晓刚和姜闻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组合,两人弄出来的东西想必不会太差。

    就像当初拍摄《京城人在纽约》一样,两人合作,做到商业和艺术的平衡。

    八年前,他们拿着从银行贷来的一百二十万美金跑到美国纽约,制作了国内第一部全程在国外拍摄的电视剧。

    在电视行业创下了不少的第一。

    八年后,他们再次聚首,投资两千万美金打造国内的商业武侠大片。

    和八年前不同,如今的他们已经站在了这个圈子的顶层,心态从容。

    林子轩记得当初还了银行的贷款后身心放松,回家生了一场病,现在他谈到两千万美金的投资都没有太大的压力。

    这些年让他有了不小的改变。

    二零零零年六月六日,总局下发了一份文件,叫做《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影业改革的若干意见》。

    这是一份经过国家领导同志和中宣部同意的文件。

    其中最重要的几点是组建电影行业的企业集团,试行股份制,积极推行院线制,促进经营方式多样化,扩大对外开放与合作。

    这份文件是为了应对华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电影行业的发展。

    根据华国和美国签署的协议,在华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华国每年引起的国外影片不能低于二十部。

    自从九四年国内每年引进十部国外大片后,国产电影票房的比例迅速缩水,每年好莱坞大片占据国内票房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如果一年引进二十部好莱坞大片,那还有国产电影的立足之地么?

    基于这个原因,总局决定加快国内电影产业的改革和布局。

    企业集团化就是成立像华影集团那样的大型企业,形成制片发行上映一条龙,增强电影企业的竞争力。

    推行院线制,促进跨地区经营,建立以院线为主的供片机制。

    在九三年之前,国内所有院线都归国家所有,由国家按照计划统一经营。

    九三年进行过一次改革,允许私人资本进入电影行业,给予各省市的院线自主经营权,不过院线仍然属于国有企业。

    那是一次不彻底的改革。

    院线制借鉴了西方院线的经营模式,实行统一品牌,统一排片,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的发行放映机制。

    这是林子轩组建好梦院线的主要依据。

    如果是以前,国家不允许私人经营院线,也不允许院线跨省经营,就算建了电影院,也拿不到院线的经营许可证。

    唯一的办法是挂靠在某家国有院线下面,受国有院线管控。

    总局的这份文件相当于开了一个口子,有个空子可钻。

    林子轩得到了内部消息才会筹备院线的建设,这份文件只是意见稿,要落实的话恐怕还要一两年的时间。

    那时他在全国的院线布局已经完成了。

    薪越说

    祝大家新年快乐,鸡年大吉。